为让业主交物业费,竟拿交房当条件?福州的马先生着实想不通

福州永泰的马先生打来电话反映说,他在2016年买了一套房子,到了交房时,发现房子存在着一些缺陷,如今5年过去了,房子整改的差不多了,马先生也想收房入住。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还有一笔不菲的费用在等他交,否则就交不了房。
因房子质量问题拒收房
如今需要补交物业费
马先生说,当时房子问题多,
他看到后,直接拒绝了收房,
目前房子的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好,
他也准备入住。
但在办手续时,物业提出,
要把这几年欠下的物业费交一交。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记者查看了马先生签订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关于物业费的收取时间,
合同上约定从交房日期起计收。
记者介入沟通
物业:物业费需全额交纳
对于合同的约定,
马先生也理解。
但他希望能够与物业进行协商
或者由开发商承担一部分。
因为在他看来,
房屋质量确实耽搁了入住。
主要看缺陷大还是不大,如果说缺陷已经大到影响居住的时候,业主有权利不交房,业主是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伤害责任。如果只是小问题,双方应该本着宽容和理解的态度去协商处理。
物业方认为,
质量问题是马先生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
这和按照合同缴交物业费没有关系。
缴纳物业费后才能进行交房
当天双方针对物业费问题
并没有协调一致,
而在这次的沟通中,
物业方提出了另一个说法。
记者对话小区物业经理交了物业费之后才能交房吗?
没错,交房的时候要预缴一年物业费,交房就要开始产生物业费,物业费和交房是同步的。
在马先生看来,
他缴交物业费是一回事,
物业交房又是另一回事。
不能把两者捆绑在一起。
对此,律师也进行了分析。
律师业主没有缴物业费,物业应该通过起诉的方式去维权,而不能去行使一个不属于自己的权利。如果业主遇到物业公司以不给你交房作为胁迫,要你缴交物业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去维权,也可以向住建局物管科投诉,要求物管科监督物业公司交房。
采访当天,记者也将此情况
反映给了永泰县住建部门。
发稿前,记者接到了反馈,
住建部门表示,他们已介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