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从来都算不上什么大事儿
我想吐槽彩礼这事儿好久了

真正让我付诸实践的动力源自我随手水的一个视频 BV1sm4y1m78Q 。
真的是最后一期了,老是谈两性话题真的烦:为什么生活中极端男权女权比较少?
文案真的是随意写的,一点儿钓鱼的意思都没有。全文要数据没数据要调研没调研,每一句话都是主观的叨叨哔哔,但其实看下来就知道,这个视频还有那么一点“挂羊头,卖狗肉”的意思,不过不重要,反正结构够松散,立意——就这破文案哪儿来的什么立意。
意外的是,就这么个简陋的视频竟然吸引到不少有意思的评论,我们这篇文章会着重引用这位网友的观点:

我一看,好家伙,天价彩礼这怎么能归类到极端男权女权里呢?彩礼的多寡算是支持传统婚姻形式的两个家庭之间的博弈,这不都得算妥妥的保守派么?非要归类的话我琢磨着大约会被归到封建礼教里吧。我们俩就这个问题在接下来的十来天里你来我往地就把这层楼堆了三页之高。可这老哥说的也不是完全没道理,对于坚定地想要组成家庭的群体来讲,彩礼的多寡确实是个大问题。

那我个人对彩礼有什么看法呢?老实讲,我觉得这算是择偶标准之一,外人不好插手。不仅外人不好说什么,只要不到处吵吵嚷嚷到影响社会的运行秩序,那真是谁都管不着。如果我对其他人设置的彩礼数额不满,比如“三十万也太多了,不合适”,那别人是不是也有权力对我的择偶观指指点点,“一米六到一米八也太矮了,多不好”。可我就是更青睐小个子的男性,要是有人在我面前对我的择偶要求指手画脚(事实上这种人是存在的),我绝对感到冒犯。和我在评论区理论的这位网友,如果你的择偶要求是年轻貌美,你愿不愿意接受别人对你的择偶观唧唧歪歪、说三道四呢?将心比心,我自然就会对别人的择偶观敬而远之,“那是你自己的事儿,我管不着”。
这种观点绝对不是只有好的一面,或者说,任何事物都是一体两面的,这种把彩礼归为择偶标准的观点自然也是如此。它不仅没有考虑到在经济层面上婚姻中两性的不对等性,而且绝对的自由同样意味着绝对的责任。因为个人的选择而造成的收益亏损,通通要自己承担,不管是彩礼数额定高了未婚夫直接跑了的,还是不管什么原因娶不上满意媳妇的,既然亲身下场,就得愿赌服输。输了就输了,抛掉损失,改变策略也好,清退离场也罢,就是别把锅甩到社会身上就好。像这位网友如此怨气深重我就不太能理解。他人因策略制订失误而造成的损失你说给我听,我也一丁点儿都不会关心啊?
一般来讲,大部分人的择偶要求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有人能满足的,善良正直认真努力负责还承担家务的男性我见过,结婚一分钱彩礼都不要还肤白貌美的女性也比比皆是,网络上大家吵得凶是凶,可不论男女,细细一分析,大伙儿的择偶要求倒也不至于高到天边儿去。可惜择偶这种事又不是单方向能说了能算数的,双向选择嘛,多多少少得双方都满意才能走一块儿去。这样一来,两两看对眼的几率就有一点小了。

讨论到这里,我终于意识到有一个问题我和这位老哥没有达成一致——退场的自由。我其实想着,对配偶要求有点高算不得什么大事,合适的人遇不上就遇不上呗,结不成婚就单着呗,讲道理,单身生活也蛮舒服的,要不然还能怎么滴?等我收到这条回复,好家伙,合着老哥压根就不觉得单身也是一种选择呀?
其实要是认同,“不管男女都必须结婚,单身必须受到歧视”,那老哥想的没问题啊。同样的,如果从这个社会出生开始,社会就“欠”我们每个人一个配偶,那确实,别人的择偶观我们人人有责,否则自己可能就是那个接盘的喽!
在这里啊,我还是淡化了老哥把妹子当货物挑选,像去菜市场买肉一样对异性指指点点。一来呢,想当年女生宿舍里细数男生这个不行那个不行的我也没好到哪去,“爱人者,人恒爱之”,反之亦然,就谁都别笑话谁了(并不意味着尊重男性的好女孩不存在)。二来呢,我是信奉“去民政局签字时没人拿枪指着你脑袋逼你去的”,配偶关系应该是唯一一个可以按自己的意志去选择的亲密关系。这个老哥大约是能找到和他志同道合的妹子的,他和我世界观不大一样,这和我没关系啊,我又不找他结婚。三呢,看这老哥的意思是,他期待的是传统的婚姻模式,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一套,老哥是愿意承担礼教赋予他的责任的,人家自己是自洽的,只要没犯法,也碍不着别人,只是很可惜,现代的律法其实并不是特别能为老哥的想法背书。
话说回来,彩礼的合理性在哪呢?

我看有些妹子说啊,彩礼是生育的补偿,或是现今社会重男轻女对女方的补偿。这话说的,吐槽我都不好找地方下口,槽点也太多了。
先说第一句,彩礼和生育。女性生育确实艰难,女性在这个过程中就是要付出很大代价。可这不代表结婚和生育一定要联系在一起。事实上,婚姻和生育正在渐渐脱钩,而且这种脱钩的趋势是社会发展的结果,不会以个人的意志而转移。
再回过头来讲,如果默认彩礼是生育的保证金,那好了,那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默认,同意结婚时签的那个字,同时是生育的承诺。呵呵,那我们那么多年宣传的“生育自由”算什么?女性挣扎了那么多年希望能把生育的权利拿到手里难道就要这么还回去?不过也没关系,这种说法其实造成不了大的危害——因为它被理法所驳斥。“生育自由”明明白白地写在我们《民法典》里,其优先级高于一切私人协议。换句话说,女性若是相信这点那从个体的利益去考虑也还好,但是男性若是这么想,可是要吃亏的,多长点心吧。
我们再说后半句,彩礼和重男轻女的补偿。这句话看起来好像是有点子道理的,它很有迷惑性。彩礼的现象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也存在,而且它们也有点因果关系,这个我们到后面再说。
但是,彩礼是男方因为社会的重男轻女对女方的经济补偿,这句话的逻辑是有问题的,而且是大问题。
它的问题一方面在于“我弱我有理”。这句话有点弱者天经地义就能得到强者的补偿这种意思,我也想得到老板对我剩余劳动剥削的补偿啊怎么就没什么人帮我去要回来呢?有些人可能会讲,越是发达的社会,对弱者就越为关怀。话是实话,可这句话里的因果关系可能和这些人想的不一样:在发达安定的社会,增加对弱者的人文关怀会使得整个社会的幸福感提高很多,所以社会会自发性地认同大家应当对弱者进行关怀;而不是,因为对弱者进行了足够多的人文关怀,所以社会就能进化成发达社会。我讲明白了没有?
另一方面,它还有一个我看好多人都没说到点子上的问题,它的责任指向性不对。重男轻女是社会一级一级存在的问题,可是这里默认结婚的男方要为所有的这些付出代价。就好像所有人每一个都打了你一拳,结果你只找了其中一个要补偿,在我来看是说不过去的。而且就单单说这一个,我都觉得道理还是说不通的。因为受到伤害的补偿都是在伤害发生后才能进行判定,事实上这种伤害不一定真的会发生(不重男轻女的男孩子和其家庭真的存在),彩礼如果被定义成男方或男方家庭对女方重男轻女的补偿,那彩礼这种形式更像是男方为将来重男轻女的免责声明——“补偿我早在结婚的时候就已经出过了”。这太可怕了,尤其在离婚比较艰难的今天,一旦双方都认同这一点,我要是男性我甚至愿意出与离婚难度正相关的“补偿金”,这真是赚大了。
那在我看来彩礼这种形式的合理性在哪呢?哪有什么合理性,分明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们要讨论的反而不是男女双方女性为什么要求彩礼,而是男性为什么愿意出彩礼。当结婚时女方拿一定金额的彩礼钱形成风气后,在可以理直气壮地追求个体的最大收益的前提下,能够忍住诱惑放弃眼前的庞大利益的妹子,讲道理是少数。当金额足够大之时,别说女性男性,大部分人类都糟不住这种利益的诱惑呀。
我结婚的时候不要一分钱彩礼,不是因为我个人如何如何高尚,觉悟如何如何高,单纯是因为我见识少,我同学圈里没有这种风气。我父母呢也是第一回做老丈人丈母娘,他们也没想起来彩礼这回事儿。后来回老家参加表哥表姐的婚礼的时候我才知道,啊,原来还有这种东西呐。不过我也不觉得吃了亏,为了十来万搞个这个形式我个人觉得,何必呢,不至于,自己又不是挣不到。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为了不算必要的小钱钱放弃名正言顺地离婚的可能性,太不值得。就算不提离婚,吵架的时候要是对方来一句,“我给你家钱了”,我估计立马得炸。
所以男性为什么愿意出这笔钱呢?像那个网友,他只是觉得现在的彩礼价太高了,却不认为彩礼本身有什么问题。我个人看法啊,一是贫富差距,这个不能聊,二是认同“人生在世必须得结婚”的人群中,男性占大头,这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我就只提供一个相似但相反的例字,在印度某些群体中,女性的陪嫁价格是非常之高的。这点也是这篇文章之前提到的,重男轻女与彩礼有关系的那部分。

我这篇文章提到的彩礼,特指女方本人能拿到手的以结婚本身为条件的赠与。曾经有个妹子曾和我抱怨,她的彩礼钱她拿不到一分。妹子,看清楚现实,这和两性博弈无关,妥妥地就是在卖女儿啊!
最后以我曾经的回复作为结尾,作为对未来的美好期望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