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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史个人归纳---古代罗马(八)

2020-11-09 10:32 作者:東越粗人  | 我要投稿

古代罗马的文化


西塞罗,古罗马政治家、哲学家和演说家,公元前63年出任罗马执政官,支持庞培。凯撒被刺杀后热衷于恢复共和制。公元前43年,在后三头同盟成立后被安东尼的部下所杀。政治上他宣扬等级和睦,鼓吹自由君主、贵族、民主派相结合的政体是最理想的国家制度。主要著作有《论国家》《论法律》《论神性》《论善与恶的定义》。



罗马法,古罗马国家法律的总称。包括从公元前6世纪罗马奴隶制形成到公元6世纪中叶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在位的1000多年的法律。罗马最早的成文法律是公元前5世纪的罗马共和时代颁布的《十二铜表法》。6世纪30年代,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大帝编纂了《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三个法律汇编。后人将其在位时期的法律编成《新律》,四者被汇编成《民法大全》,该书集罗马法之大成,后人往往称此为罗马法。罗马法主要内容是私法,私法主要又是民法。有关诉讼权利和诉讼程序的规定也列入私法的范围。罗马法对资本主义法律影响继位巨大,尤其是资本主义民法,最终造就了一个以罗马法为基础的大陆法系。


罗马法形成过程(1)《十二铜表法》标志着罗马法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转变,与其他国家类似,罗马在国家形成的早期并不存在这成文的法典,唯一具有法律权威和功用的就是当时的习惯法。因为习惯法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后在平民强烈要求与压力下,罗马政府在公元前450年---公元前449年颁布了罗马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

(2)《公民法》,标志着平民地位的提高,在罗马共和国建立初期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提高了公民的社会地位,是公民生活热情与参政决心高涨。

(3)《万民法》标志着本地人和外地人一体化。

(4)《罗马法大全》包含《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学说汇编》《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和《查士丁尼新律》标志着罗马法进入最发达、完备的阶段。


罗马法的传统结构被法学家分为公法和私法两个部分。公法包括宗教祭祀活动的规范,主要是保护国家最高利益的规范。私法包括财产所有权、债、家庭婚姻和继承等方面法律规范。通常所说的罗马法仅指罗马私法而言。罗马私法在盖约的《法学阶梯》中又被分为了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个部分,体现了私有制和商品交换本质的法律关系问题。人法又称为身份法,是关于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的法律地位、各种权利取得和丧失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法律,包括人和婚姻家庭两个部分。物法是罗马私法的主体、实体法的核心,由物权法、继承法和债权法三部分构成。在罗马法中,物权是反映权利人直接行使物上权利。


罗马法对西方社会的影响,中世纪西欧大陆由罗马法、教会法和日耳曼法构成三大法律支柱,最后以罗马法为主,吸收与融合了教会法、日耳曼法以及其他法律形成了西欧大陆的民法体系。古代罗马法传递给西方文明的关键有两点。

(1)观念,5世纪后随着旧文明的解体,古代的权利观念和法律意识也随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诉诸神意的裁判方法,即强者专断和教会仲裁。直到12世纪随着城市和商业的复兴,社会秩序的观念才又开始与法的观念契合。从此世俗社会应以法为基础的思想成为西欧主导思想。12世纪以来,随着世俗文化的兴起,市民阶层援引罗马法中关于绝对的、无条件的私有财产权的观念,为自己的活动寻求法律依据和国家认同。城市商业法规冲击了旧的习惯法和庄园法,打击了格局,加强了集权。君主们则是吸收了罗马公法中伸张君权的原则来加强统治。两个阶层殊途同归,共同营造一个更为现实和理性并体现民主意识统一的国家政体。

近代国家纷纷建立初期,美国的《独立宣言》,英国的《权利法案》均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在不断发展中提出天赋人权,权力平等的口号,为后世人权发展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2)技术层面,罗马法的又一贡献就是体现在立法技术上。罗马法是工人为资本主义社会产生以前最完备、最发达的法律制度。罗马法关于私法的一系列结构严谨,概念清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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