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护理学院23考研复试名单


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复试成绩*0.5。在复试成绩及格的基础上,按照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医学部研招办审核后公布。
调剂要求:学院内专业之间调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教学办公室统一安排,生源充足专业原则上不接受调剂。如院内各专业未达到招生数量,未被录取且符合调剂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提出调剂申请,经教学办公室审核后参加调剂复试面试。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笔试成绩以学院复试统一考试成绩为准,无须重复考试。
医学部内学院间调剂复试由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生向教学办公室提出申请,依照医学部相关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