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自己怎么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一、正常申报
作为职称申报最普遍使用的方式,“正常申报”即指申报人达到对应职称对学历和工作年限的要求后,即可进行职称申报。
浙江省内的正常申报条件为:
1、专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性工作满3年;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性工作满1年,即可申报初级职称。
2、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职称后,实际担任助理职称4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称。
3、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实际担任中级职称5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副高)职称。
4、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职称后,实际担任高级职称5年以上,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二、直接申报(中级)
在浙江省只有杭州、宁波工业和绍兴工信领域相关职称可以选择直接申报,即申报中级时,可不对初级职称做要求。具体要求为:
1、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性工作满5年;
2、专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性工作满7年;
3、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性工作满2年,
满足上述要求,可对初级职称不做要求,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三、职称初定、认定
职称初定是针对高学历人才的一种职称获得方式,申报人获得规定学历的,经考核合格,可认定或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3、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高级职称。
四、自评分申报(破格)
1、不具备正常申报规定的学历和资历的申报人,可根据相关评分表文件,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以后,可由一定数量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一级别的工程师推荐申报。
2、自评分申报适用于中级及以上级别职称,初级职称无法选择该项申报方式。
五、高技能人才申报
根据相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对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申报人,在申报中级和高级职称时,可对助理级职称、初级职称和学历不作要求。
具体为:
1、取得高级工(三级)满2年,可申报初级职称;
2、取得二级技师满3年,可申报中级职称;
3、取得高级(一级)技师满4年,可申报高级职称。
六、标志性业绩申报
申报人获得评审文件中规定的国家级、省厅级荣誉者,可在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评审时,对上一级别职称、年限和学历不作要求。具体要求需要按各专业职称发布的评审文件中规定为准。
七、直通车申报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职称直通车,是针对在特定行业领域的人才的一种打破学历、资历限制的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无须从初级、中级到高级逐级申报,实行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直接申报认定或评审相应等级的高级职称或正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