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新出台九条税收优惠政策,看看你的企业适用哪一条?
从8月1号~8月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连发九条税收优惠政策。看看你的企业适用于哪一条? 此次发布的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解决小企业融资困难,资金短缺的问题。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安置退役军人,鼓励安置失业人员,扩大就业,保障民生。并且这些政策具有稳定性,一直持续到2027年12月31号。 针对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出台了金融机构校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不超过100万)免征增值税,免征印花税。非小额贷款贷款利率在lpr加点150%以内免征增值税。同时对于为小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收入也是免征增值税。 对于安置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且缴纳社保,可以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上浮百分之50%,30%,去抵减增值税城建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退役军人或者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开办个体工商户,每年按照两万块钱的标准抵减增值税,城建教育费附加或个人所得税。 个体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减按50%征收个人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综合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度不超过10万,免征增值税。超过10万,按照1%缴纳增值税。 以上这些政策的期限都是截止到2027年的12月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