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书记员辅助岗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员;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书记员辅助岗位法律专业优先;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岁(不含)以下;
5.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手写记录字迹工整、记录清晰;
6.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影响从业的身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