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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心势力之成长(摘自钱穆《国史大纲》)

2023-11-17 20:57 作者:绿柳山庄灵芙醉客  | 我要投稿

(一)地方长官之权位

两汉地方行政长官,即郡太守。其地位本甚高,秩二千石,平时得召见,高第得入为公卿。在郡得自辟属官,得自由主持地方之政事,得自由支配地方财政,得兼治地方军政。

两汉的郡太守,权位既重,并得久任,俨如古代一诸侯,所异者只是不能世袭。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有分派督查之人,曰刺史。

西汉刺史秩六百石,居部九岁乃得迁守、相,位微而权重。每岁八月巡行所部,岁尽至京师奏事。东汉刺史秩增至二千石,但因计吏还奏,不复诣京师,为任益尊。

灵帝时,地方变乱纷起,宗室刘焉建议改刺史为州牧,乃有地方行政实权。关东义兵起,讨董卓,太守亦各专兵柄。中央大权堕落,地方政权乘之而起,遂成三国初年之割据。

(二)二重的君主观念

地方政权渐渐成长,亦有一种道义观念为之扶翼。

因郡吏由太守自辟,故郡吏对太守,其名分亦自为君臣。或称太守为“府君”,乃至为之死节。除非任职中央,否则地方官吏的心目中,乃至道义上,只有一个地方政权,而并没有中央的观念。甚至即已进身为中央官,仍多为其举主去官奔丧。

当时的士大夫,似乎有两重的君主观念,依然摆不脱封建时代的遗影。国家观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家庭。君主观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朋友。此自东汉下半节已有此端倪,至三国而大盛。然而此种趋势,苟有一个更合理、更伟大的思想起来,未尝不可挽回。惜乎魏、晋以下的思想,又万万谈不到此,中国于是只有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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