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包拯误走地灵庙
包拯带着包兴、包盛二人骑马赶路,一路上少不了风餐露宿、夜宿晓行。
一日,到了座小镇,主仆三人找了个饭店,包盛扶二人下马,包兴将马接过牵走,交给店家喂养。找了张桌子,包拯坐在前面,包兴、包盛二人坐在两侧,虽是主仆,只因没有外人,素常三人关系也不错,所以便坐在一起吃了。
堂官过来拿了碗筷,端来一盘小菜,包拯随便要了一角酒,三样菜,知道包盛是习武之人,饭量大,包拯又要了一碗面,店家送的小菜是水煮花生,包拯用筷子夹起一粒花生放入嘴中,花生被煮的很软,咸度也正合适,包拯不禁又吃了几粒。
包兴、包拯二人看到包拯动了筷子,也不再拘谨,很快这盘花生就被三人吃完了。之前三人还没感觉很饿,吃了点花生,反而感觉肚子里空落落的,店里生意不错,菜还没有做好,三人环顾四周,突然听到啪的一声!
顺着传来声音的方向走去,只见一位说书先生手中拿着醒木,口中念念有词:“上回书说到武宗皇帝率军攻打北汉,正遇上火山王杨衮 。”
三人本想听下去,菜却上来了,三人回到座位继续吃饭,凉拌番茄清爽甘甜,水煮肉片份量十足,玉米汤香浓美味,而那碗面上飘着一层牛肉,牛肉上面有不少翠绿的葱花和橙色的胡萝卜丁,看起来甚是美味。风餐露宿数日,主仆三人只能吃干粮,这下看到一桌子菜,顾不上喝酒便大块朵颐起来。
包兴与包拯饭量不大,虽然吃时狼吞虎咽,但没吃多少就饱了,只有包盛仍在吃着,二人环顾四周,看到角落里一个道人坐下,要了一角酒,唉声叹气的对着酒壶发呆,过了一会,拿起了酒壶不往杯中倒,酒花喇喇的撒了一桌子,看他似乎有心事的样子,包拯暗自出神。
只见外面进来一人,武生打扮,面带侠气,那道人见了他,急忙站起,连声道:“恩公请坐,恩公请坐。”
那人也不坐下,从怀中掏出三锭银子,递给道人,道:“将此银暂且拿去,等晚上再见。”那道人接过银子,趴在地上磕了一个头,出店去了。
包拯见那人年纪二十岁上下,气宇轩昂,令人可爱,因此站起身子,抱拳道:“尊兄请了,若不嫌弃,还请过来一叙。”那人闻听,将包拯上下打量一番,笑容满面的道:“承蒙错爱,敢不奉命。”说罢走了过来。
包兴赶忙拿了份碗筷,又叫了一角酒、两碟菜,而后,他拉起了包盛,包拯与那人分宾主落座,问道:“尊兄贵姓?”那人答道:“小弟姓展名昭字熊飞。包公也通了名姓,二人虽是一文一武,聊的也算投机。”
二人饮了数角酒,展昭道:“小弟有些事情,不能陪伴尊兄,来日再会。” 说罢,付了饭钱。包拯也不谦让,包兴暗道:“我们三爷嘴上抹了石灰。”
用饭已毕,主仆三人乘马赶路,因在店内延误了时间,天色已晚,不知路径,这时,只见一牧童放牧归来。
包兴上前问道:“牧童哥,这是什么地方?”牧童答曰:“西南二十里是三元镇,是个大镇店。如今你们走差路了。此是正西,若要绕回去,还有差不多二十里之遥呢。”
包兴见天色已晚,便问:“前面可有宿处?”牧童道:“前面叫沙屯儿,并无店口,不过在那里有个数百年的古刹叫地灵寺,你们可以在那儿住一晚。”说罢,赶着牛羊走了。
回复包拯后,三人奔着沙屯而来,走了许久,见道旁有座寺庙,匾上大书“敕建护国地灵庙”包拯道:与其借宿人家,不如在此庙住宿一晚,明日一早布施些香火钱也就是了。”
包兴下马叩打门栓,里面出来一个僧人,此人身穿僧袍,头上无发,仔细一看有着几处戒疤,脚穿云袜僧鞋,身上有股酒气。见了三人,口诵佛号:“阿弥陀佛,三位施主来此何事?”
僧人为什么要剃发呢?一是佛教认为,头发代表着俗世的烦恼,所以头发被称为三千烦恼丝,剃掉头发就是去除了烦恼,二是剃掉头发就等于脱离了俗世,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剃发也是为了斩断与俗世的牵挂。
书归正传,继续说包拯三人,包兴道:“我等陪伴三公子从包村去京城赶考,今日走错了路,看天色已晚,想在此借宿。”
这僧人将三人请进寺庙,包盛把马牵到一旁喂了草料,和尚先带着二人进入了一处小院,三人叙礼归座,和尚献了茶汤,问:“不知公子高姓大名?”
包拯如实回答,又询问了僧人的法号。那和尚道:“小僧法号法本,我还有个师弟叫法明,此庙就是我二人住持。”说罢,告辞离开,正好撞上包盛进门,包盛似乎看到他的僧袍末端有银光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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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下章会有本书的第一场打斗哦(序章那个应该不算吧),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