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笔记(8)
牛津词典对novel的定义是“a story long enough to fill a complete book......”从概念来看,小说的核心是story,是故事。普遍认为,小说的三要素是人物、情节和环境,人物要生动,情节要精彩,人物和情节在环境中展开,环境则为人物和情节提供背景......
尽管如此,人物、情节和环境的载体都是文字,文学是文字的艺术,很多一流的作品之所以一流,并不在于他们讲述的故事本身多么精彩(试着想一下那些常见的问题:X作品不就是讲了xxx吗?就这也是名著?某当代通俗作品Y不是秒杀X几条街?),而在于更深层次的对文字的应用。又或者说,这些作品的人物、情节和环境之所以成为经典,不仅是因为作者脑中对它们的框架式构思,而且在于作者的呈现方式。所以,在之前的笔记中,我总有一种淡化情节、淡化故事的倾向,并非我觉得这些书的情节无趣,而是我觉得它们的美感是经由文字本身而非情节来加以呈现的。
但这部作品除外,它就是狄更斯的《远大前程》。在我读了几节后,尤其是将它和小白文以及流行通俗作品对比后,我的脑海中只有两个字——大师。同样是成为“上等人”的情节,小白文只比得上这部作品的百分之一(不是夸张),流行作家(这里的流行是在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对立意义上的流行,而不是就是否广受欢迎的意义而言的)学到了百分之十就已经足以在情节上畅销了。
这部作品对情节的展现是细致的,它没有一些广受好评的流行作品的宏大感,它有反转,但相比我接触过的一些作品(比如《宝石学院》)而言,反转的程度也绝对不是很大。但它对情节的展现是如此细腻、人物的形象是如此丰富,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经常走走停停,因为每一步都能发现不同的风景。用我之前在小说中的比喻,就是好像清晨的山林一般幽邃,每进一步,都遇别有洞天。
经典之所以能成为经典(我不是很想用“名著”这个词,因为它有些泛化了),不在于它讲了一个什么故事,而在于它是如何讲故事的。设想一下吧,一个记者和一个摄影师就同样的场景都拍了一张照片,前者只能被用作新闻素材,后者则是艺术品——因为怎么做,比做了什么更为重要。
这部作品是连载作品,就像当今的网文作者一样,为了应付连载压力,当时的作者们也不得不为了凑字数而做出一些水情节的行为。之所以提及这点,只是有些好奇,如果不是连载的话,这部作品的细节会有哪些变化。
现实不等于黑暗不等于充满阴谋论,因现实感而著名的作家反而往往会用大篇幅描述善人,如乔、如索尼娅、如阿辽沙......
据《世界读书日》的一个调查发现,喜欢悲剧的读者与喜欢happy ending的读者比例大概是1:50。狄更斯给这部作品写了两个结局。最初的结局虽然说不上悲剧,但也绝对不算HE。而应同为小说家的朋友威尔基.柯林斯的建议,狄更斯修改了结局,改为了匹普和艾丝黛拉在已然成为废墟的别墅重逢。萧伯纳和奥威尔等评论家都认为原版的结局更好,但狄更斯对此倒没什么顾虑,在给朋友的信中,他提到“新版本更能被接受,而且对这个故事而言是最好的。”
被废弃的结局:
我再见到她,是四年之后了。我曾经听说她的生活并不如意,和虐待她的骄傲、残暴、卑劣的丈夫分开了。
我听说他丈夫死了,死于一场虐马事件,然后她又改嫁了一位医生。这位医生曾经在一次给她前夫看病的过程中,不愉快的介入并且目睹了她前夫对她残忍的虐待。我还听说那个医生并不富有,他们靠着她的积蓄生活。
我又回到了英国。那天,我正和小皮普在皮卡迪利大街上走路,这时一个仆人从后面追上我,请我为一位想同我讲话的女士留步。女士坐在一架自驾的小马车上。我和她默默无言,眼神里都充满了忧伤。
“我变了很多,我知道;可是我想你还是想和艾丝黛拉握手吧。皮普!抱起那个孩子,让我亲亲他!”(她或许认为那是我的儿子)。
和她重逢,我非常开心。从她的面容,从她的声音,从她的体温里,她让我相信,苦难所教给她的,比郝薇香夫人的教导要多得多,也让她终于可以理解我当年的心。
然后是改写的结局(尽管结尾处翻译的可能有些问题):
我就向前走去,瞧那人影的动静,似乎已经看见了我。那人本来是向我而来的,这会子却站住不动了。我走近一些,看出是个妇人的身影。再走近一些,看出她刚转身要走,忽然又收住了脚步,站在那里等我过去。就在这时候,她似乎大吃了一惊,颤巍巍地犹豫了一阵,便喊出了我的名字来,我也叫了起来:
“艾丝黛拉!”
“我完全变了样了,没想到你还认得出我。”
她那明艳的秀色固然已经一去不返,可是那描不尽的端庄,说不尽的风韵,依旧不减当年。这份端庄,这份风韵,我以前也见过;可是这一对当年顾盼无人的眸子今天透出的一脉凄凉而柔和的光彩,那是我从未见过的;这一只当年毫无感情的手今天握在手里给我的友谊的温暖,那是我从未领略过的。
......
艾丝黛拉十分诚恳地说:“可你上次不是对我说了吗:‘愿上帝保佑你!愿上帝宽恕你!’你既然上一次能够对我这样说,现在一定也能够毫不犹豫地对我这样说——因为痛苦给我的教训比什么教训都深刻,现在痛苦已经教会我理解了你当初的心情。我已经受尽挫折,心灰意冷,不过我看比从前总要好一些吧。希望你还像从前一样体谅我,宽待我;跟我说一声‘我们言归于好’吧。”
她从长凳上站起来了,我连忙起来,伸手去扶。我说:“我们言归于好。”
“即便分手,我们的友情永远不变。”
我握住她的手,和她一同走出这一片废墟。当年我第一次离开铁匠铺子,正是晨雾消散的时候;如今我走出这个地方,夜雾也渐渐消散了。夜雾散处,月华皎洁,静穆寥廓,再也看不见憧憧幽影,似乎预示着,我们再也不会分离了。
哪一个结局更好?两个结局中,艾丝黛拉均有所改变,所不同之处在于,结局二中,匹普和艾丝黛拉结成了伴侣。
从现实的角度,艾丝黛拉会转变,但她真的会重新喜欢上匹普吗?换句话说,在女神真正明白事理后,会重新喜欢那个许久未见的、曾拼命追求她的、平平无奇的、只不过是众人之一的小伙子吗?这一切并非不可能,但小说对艾丝黛拉的心绪转变并没有太多着墨,所以对匹普的情感变化在结尾突然出现会显得有些割裂。同时,和国产网文那种“自己打出一片天”不同,匹普在整篇小说中主要是被别人推着走,他渴望上等人的生活,但其根基是别人赠与他的钱财(而非自己打拼成上等人)。在这部作品中他真正追寻的,似乎只有艾丝黛拉。原结局的这种追寻而不得,符合了西方对悲剧美的偏好。
现实感、叙事连贯、悲剧感——这三个论据每一个都足以成为原结局更好的决定要素,三个叠加在一起,更是如山一般,死死压住了新结局,让其难以推翻。
新结局没有推翻原结局,但它化作了一缕如薄纱般的梦幻光芒,从山下飘散出来了。
HE分多种类型,第一种从头甜到尾,像《邻家天使》那样(虽然没完结,但可以合理预期作者不会整活),第二种是历经奋斗最终取得想要之物,像王子历经艰险最后从魔王手下救出公主。《远大前程》的这个结局则超出了以上两者,它是两个人在饱经风霜之后的不期而遇,是最美的梦、是初心,是命运对匹普善良本性的褒奖,是一切苦难之后的希望......
《远大前程》通篇的叙述都具备丰满的现实感,但在结局,狄更斯似乎是在向读者们大声呼喊:这一切是一个故事,因为是故事,所以,梦幻些吧!
I took her hand in mine, and we went out of the ruined place; and, as the morning mists had risen long ago when I first left the forge, so, the evening mists were rising now, and in all the broad expanse of tranquil light they showed to me, I saw the shadow of no parting from 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