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各地市高企补贴
山东省及各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全省
1、首次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10万元。
2、享受地方配套政策。
济南市
1、高新技术企业最高补助资金10万元。
2、当年各区县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50万元扶持
3、历城区根据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4、市中区最高20万
青岛市
1、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2、各区(市)也有不同程度的奖励。
淄博市
1、首次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10万元。
2、区县措施。
张店区: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扶持资金。
桓台县: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
高青县: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
沂源县: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
高新区: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首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经高新区推荐但未通过省级认证机构认证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申请过程中实际中介服务费的6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枣庄市
1、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
2、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市级科技计划。
东营市
1、新认定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
2、广饶高等企业培育入库县奖励20万元,认定成功奖励10万元,其他区(县)也有不同程度的奖励。
烟台市
1、对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受理的入库企业,给予研发费用10万元补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补贴。
2、烟台高新区奖励10万,莱阳奖励10万。其他县市也有不同程度的奖励。
潍坊市
小微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贴10万元。
率先在潍坊高新区实施创新券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创新券支持最高可达30万元
昌邑: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济宁市
1、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不超过20万元。其中,省市财政科技经费奖励10万元,其余10万元由县级财政承担。
2、兖州市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任城区奖励50万元,泗水奖励15万元,邹城奖励10万元。
泰安市
1、首次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10万元。
2、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三强”企业给予10万元的支持。
3、部分地区(县)也有不同程度的奖励。
威海市
威海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每家奖励10万,
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荣成、经济区、环翠区补助20万元,文登、乳山、高区补助10万元,乳山重新认定后补助10万元。
日照市
1、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财政资金补贴。
2、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用地可给予相应的支持。
3、区县配套措施。在东港区,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岚山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莒县,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五莲县,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
莱芜市
1、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
2、莱城区正在出台奖励政策;钢城区财政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高新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
临沂市
1、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10万元
2、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补偿财政支持资金按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和实际年度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的年度财政支持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
3、部分地区(县)有不同程度的奖励。
德州市
1、首次通过认定的中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贴10万元。
2、开发区奖励5万,齐河县新认定高企给予20万补贴,部分区(县)有不同程度的奖励。
聊城市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接受的科技中小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对申请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专项审计、咨询等费用给予资金补贴,单个企业累计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滨州市
1、市人才专项资金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人才载体,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
2、部分县(区)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相应的补贴政策。
菏泽市
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市级科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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