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浅解: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越往后越具体,涵盖的范围越窄,道德标准依次降低(对应道德经:大道废,有仁义;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低标准服从于高标准,就像地方法规是更高级别法规的具体延伸拓展,宪法若为“德”,民心则为“道”。当我们自身道德水准还不够高时,没办法完全遵从相对较高的道德标准,就以次一级的道德规范约束自身言行,也是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