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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批><笔记05—对空间时间的解说>

2023-07-18 15:38 作者:alcohollen  | 我要投稿

#### §7. 解说

对于这个承认时间的`经验性的实在性`、但否认`绝对的和先验的实在性`的理论,我从行家们那里已听到一致的反对意见,以至于我由此而相信,在不习惯于这些考察的每个读者那里,这种反对意见都必定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

  • 这种意见认为:变化都是现实的(这由我们自己的表象的更替所证明,`哪怕我们想否认一切外部现象连同其变化`);既然变化只在时间中才可能,那么时间就是某种现实的东西。

> “哪怕我们想否认一切外部现象连同其变化。”,“想否认”这个行为引起了我们自己的表象的更替且现实地发生了,因而也就证明了变化是现实的

> 这种意见认为的时间是现实的客体,而不是康德所说的内直观的现实的形式

> 以下是康德对这种意见的看法

时间当然是某种现实的东西,也就是`内直观的现实的形式`

  • 因此它在内部经验中有`主观实在性`,就是说我现实地有关于时间和我在时间中的诸规定的表象。

>  “主观实在性”就是空间、时间是作为我们直观的形式而现实的

  • 因而时间并不能`作为客体`被看作现实的,而是作为我自己`把自己表象为客体的方式`而被看作现实的。

但假如我自己或另外一个存在者`没有这种感性条件而能直观到我`的话,那么正是我们现在设想为变化的这`同一些规定`就会提供出某种知识,在其中时间表象、因而连同变化的表象都根本不会出现。

>  “没有这种感性条件而能直观到我”,如果一个存在者没有空间、时间作为直观的形式,这是无法想象的。

> 但我们可以假设有这样一个存在者,在这里康德假设上帝的直观是区别于我们人类感性直观的智性直观(知性直观)。

> 人类感性的特点在于对外部经验性的对象所刺激来获得表象的一种接受能力,而知性的特点是创造性的,自发性的,它不受外部对象的刺激,不产生直观。

> “智性直观”就是这句话中说的直观方式,这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或许有,但我们不知道。

> 如果一个存在者不通过感性而直观,那么它就没有空间时间作为它直观的形式,因而无法产生变化的表象。

>这句话的后半段是对于人类来说的,“正是我们现在设想为变化的这同一些规定就会提供出某种知识”。“这同一些规定”就是指时间。

> 而提供出的知识则是下一句,“在其中时间表象、因而连同变化的表象都根本不会出现。”,这是我们的时间表象对我们提供出的知识:没有感性主观就不会有时间作为直观的形式,而提供出时间表象、变化的表象

所以留下来的只是`时间的经验性的实在性`,作为我们`一切经验的条件`。只有`时间的绝对的实在性`如上所述是不能承认的。

时间无非是我们`内直观的形式`。如果我们从时间中把`我们感性的特殊条件`拿掉,那么就连时间概念也消失了,时间并不依赖于对象本身,而只依赖于直观这些对象的那个主体。

>  “我们感性的特殊条件”就是我们被经验性的对象所刺激而获得表象这个条件


但使得这种反对意见如此众口一词、乃至那些尽管不知道有什么明显的理由反驳空间的观念性学说的人亦持此见的原因,有如下述。

  • 他们并不指望能无可置疑地证明空间的绝对的实在性,因为他们遭到`观念论`的反对,

  • 观念论认为外部对象的现实性不能有任何严格的证明:相反,我们内感官对象(我自身和我的状态)的现实性则是直接通过意识而澄明的。外部对象有可能只是幻相,内感官对象在他们看来则无可否认地是某种现实的东西。

但他们不曾想到,这两者`作为表象的现实性`是不容反驳的,但双方却仍然只属于现象,现象任何时候都有两方面:

  • 一方面是从`自在的客体`来看(撇开直观到它的方式,但正因此它的性状总是悬拟着的)

  • 另方面是着眼于`该对象的直观形式`,这个形式必须不是在`自在的对象本身中`、而是在`对象向之显现的主体`中寻求,但仍要现实地和必然地归之于该对象的`现象`

>  “现象任何时候都有两方面”,这里我觉得应该是对象而不是现象,对象在康德有两种可能 

1.自在的对象。 2. 经验性的对象。

而现象只能是经验性的,它是一个经验性的直观的未被规定的对象


空间和时间是一切感性直观的两个合在一起的纯形式,它们由此而`使先天综合命题成为可能`。但这两个先天的知识来源正由此(即由于它们只是感性的条件)也`规定了自己的界限`

  • 就是说,它们只是指向那些`被视为现象的对象`,而不表现自在之物本身。

  • 只有前者才是它们的`有效性的领域`,一且超出这个领域,就不再有它们的客观运用了。此外,空间和时间的这种实在性`并不影响经验知识的可靠性`:因为无论这些形式是必然地依附于自在之物本身还是只依附于我们对该物的直观,`我们都同样相信这些知识是可靠的`


相反,主张`空间和时间的绝对实在性`的人,不论他们把这种`实在性`看作是`自存性`的还是仅仅`依存性`的,都必然要与经验本身的原则不相一致。

  • 因为,如果他们采取自存性的看法(这是从数学研究自然的那一派人的通常看法),那么他们`必然要假定两种永恒无限而独立持存的杜撰之物`,它们存在着(却又不是某种现实的东西),只是为了把一切现实的东西包含于自身之内。

  • 如果他们采取第二派的观点(有些形而上学的自然学家所持的观点),把空间和时间看作从经验中抽象出来的诸现象之关系(并列或相继关系),尽管这些关系在分离中被混乱地表象着——那么,`他们必然会否认数学的先天定理对于现实事物(如空间中的事物)有其效力`,至少是有无可置疑的确定性,因为这种确定性根本不是后天发生的,而空间和时间的这些先天概念据他们看来只是想象力的产物,其来源必须现实地到经验中去寻求,想象根据这些经验的抽象关系构造成了某种虽然包含这些关系的共相、但没有自然加给它们的约束就不能存在的东西。

  • 前一派人的长处是,他们为数学的观点打开了现象的领域。但当他们的知性想要超出这个领域时,他们就反而怡好被这些条件弄得混乱不堪了。后一派人虽然在后面这点上是有利的,即当他们想要把对象不是作为现象、而只是在与知性的关系中来判断时,空间和时间的表象并不会阻碍他们;但他们既不能指出数学的先天知识的可能性根据(因为他们缺乏某种真正的和客观有效的先天直观),又不能使经验命题与他们的观点达到必然的一致。

最后,先验感性论所能包含的要素不能多于这样两个,即空间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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