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概念大于文化,并且包含文化
不过,文明的演化是创造性的,这意味着文明的演化过程包含着多次的本源,或者说,历史在不同时间段里有着多轮的阶段性本源发生。
因此,历史学家试图理解创造了文明奇迹的那些阶段性本源。虽然得益于历史和考古,但文明的创造性发展仍然是个未解之谜,文明在历史中总有一些难以解释的“突然飞跃”,类似于生物演化的那些难以解释的突变。
雅斯贝斯提出的“轴心时代”广为人知,虽然提出了重要的历史问题,但以轴心时代来描述文明的集体飞跃并不太准确。苏美尔、巴比伦、亚述和埃及文明不仅在时间上早于轴心时代,甚至在许多技术上也优于后发两千年的轴心时代。两河文明发明了世界上第一种文字、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和第一个城市。
如此奇迹难免使一些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疑心其他文明或许都从两河文明学到了许多技术和知识。就中国而言,文明的关键发展时期是商周,虽然晚于两河文明,但也早于轴心时代,那时发展了文字、成熟的青铜技术、《易经》和“天下”制度,还有世界上最早的编年史。
其中,《易经》奠定了中国三千年来的思维方法论,西周的“天下”理念成为中国的精神原则,而历史意识则使中国生成了以史为本的文化。
《易经》思维、“天下”精神和历史视域这三种思想资源比孔孟的伦理化思想更为深刻,也更少时代性的局限。对于现代社会条件和未来的人工智能世界,儒家的部分观念已失去了当代性和普遍性,而易经、“天下”和史学却不仅仍然具有当代性,而且与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系统性以及复杂科学的整体论具有思维上的一致性而具有未来性。
当然,这里绝不是要贬低轴心时代的成就,尽管轴心时代的概念对于两河流域和中国都不太准确,但至少对于欧洲是十分贴切的。
古希腊发明了逻辑(亚里士多德)和公理几何学(欧几里得),这两项无与伦比的成就是后世科学的基础,无论如何高估都不为过。而罗马的法律可能是世界上第一种成熟周到的法律。
尽管由于缺乏足够的实证材料而难以理解文明的初始本源,但文明发展的秘密似乎在冥冥之中自有始终在场的天道。诚如孔子所言,天自己不言,但天已经将天道显示在万物万事的运行中。“显示”意味着非逻辑的经验性,因此可能有不同的歧义解释。但是天道自有其可循之踪迹。
首先,天道必定是关于万物存在的秘密,如果一个原则与存在无关就只是主观的价值选择,属于“意愿”之事而与“真理”无关。存在已经存在,没有疑问,所以存在本身不是秘密,存在的秘密只在于“如何才能继续存在”或者“存在何以永在”。对此的存在论反思等于去反思任何一种存在的存在条件。
我曾经论证了天道的一个存在论原则就是“共在先于存在”,即共在是存在的必要条件。一个基本理由是:任何存在的存在条件必定是其他存在,换句容易理解的话说,任何事物的存在条件必定是另一些事物所以存在必定是互为存在条件的所以万物。的存在必定互为存在条件。如果不存在其他事物一个事物就失去存在的“环境”甚至失去所在的时空所以在存在论上说共在是存在的条件或在逻辑关系上说共在先于存在(共在先于存在)。。
简单地说,存在必是共在。共在必是互为存在(跨文明)(跨文化)状态——这两个说法含义相似。跨文化是更常用的说法。而跨文明是个容量更大的概念,针对这里讨论的问题,跨文明更为合适,这里需要略加解释“文明”与“文化”的概念差异。
文明的概念大于文化,并且包含文化。一种文明往往包含不止一种文化,文明强调的是有着“可通约”指标的人类成就,特别是在技术上可衡量的人类成就。即技术、知识和理性构成的思想世界文化。主要指的是不可通约的人类成就,即属于价值观、信仰、文学艺术等构成的精神世界。应该说“可通约”标准也存在着含糊性,一般以“理性”作为约束条件。但似乎并不充分,对此我愿意补充一种在经验上可观察的指标,可通约的文明,在时间上表现为始终有效,在空间上表现为异地。有效。就中国思想而言,易经的变通方法论(在函数上合理)、和谐原则(存在论上最优并且符合风险规避原则)、仁义原则(符合对称性原理)就属于普遍有效的文明成就。
即使异地使用,同样有效,但儒家之三纲或男尊女卑之类就不是文明而只是一时之文化甚至违背生物学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