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苏州】苏州结婚/生育/产假政策!男女都看看~
七夕节是很多情侣庆祝的日子
祝福大家的感情长长久久
今天苏小宝给大家盘点一下
苏州结婚、生育、产假相关事宜
为未来成家、迎接新生命做好准备
在苏州结婚
受理范围及所需材料:
双方均为江苏省内户籍,或一方为江苏省内户籍,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凭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在省内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一方还需提供本地居住证,即申领地住址在婚姻登记机关所辖县(市、区)级行政区的居住证。
结婚预约:
婚姻登记可以提前2-30天预约,在<苏州本地宝>公众号回复【结婚】获取预约入口
婚假天数: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享受3天婚假。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也就是说,江苏婚假一共为13天。
在苏州休假(生育护理相关)
产假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男职工护理假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护理假。
育儿假
《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假期。每年的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
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父母护理假可以一次性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应由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确定休假办法。独生子女享受父母带薪护理假应向用人单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父母身份证件、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资料。
假期工资待遇
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男方护理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期间,企业应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在苏州生孩子
生育待遇这部分涉及的内容比较多
如果要享受生育待遇
一定要进行生育登记
相关的生育待遇
会根据您缴纳的生育保险类型自动发放
女参保人员生育待遇
产前检查费用
去医保定点医院产检,发生的在产检目录范围内的产检项目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产检待遇,其中,职工医保累计可报销3000元额度,居民医保则是1500元额度,自己只需承担产检目录外项目的金额。
生育医疗费用
包括因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以及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医疗费用,所有参保人员都有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可以按医保相关规定报销。
以下2项待遇享受
要求孕妈在生育时
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
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
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计发天数:顺产的,15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计发基数:按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一次性营养补助
按本市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计发。2023年7月1日起,计发标准为2642元。
男参保人员生育待遇
护理假生育津贴
享受条件:
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⑵配偶生育时,男职工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⑶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
计发标准:
护理假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15天计发。
计发基数:按职工对应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
享受条件:
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⑵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时,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⑶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计发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男参保人员,按照本市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定额标准(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三级医疗机构标准和生育产前检查额度标准)的50%发给一次性生育补贴:
妊娠3个月内流产的,445元;
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的,1100元;
顺产的,4050元;
难产的,4250元;
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的,4800元
除此之外,不再享受生育保险其他待遇。
来源:苏州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