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租界拾遗(一)上海开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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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逢坂
鸦片战争结束后,英国通过《南京条约》和《虎门条约》攫取了在华通商口岸租地的权利。《虎门条约》中约定,英国人租地须由中方许可,但建造多少房屋则仅需向中方报备。

在这样的背景下,英国炮兵少尉乔治·巴富尔(George Balfour)出任英国驻上海第一任领事,并打算把上海县城北至吴淞江之间的滩地租下来,作为租界使用。而这块租界的用途,即为外国人的专用居留地。
上海一名,在北宋熙宁十年(1077年)时就已出现,当时是华亭县下属的上海务,地处“海之上洋”,滨上海浦。南宋时升格为上海镇。作为行政区划名,最早始于元代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建立的上海县①,县治位于今天的黄浦区中华路、人民路环线内②。清朝时,上海县隶属于松江府。雍正八年(1743年),苏松太道更名为苏松道,道治迁入上海县城,故而又名上海道。此后苏松道因辖区变换先后更名为苏松太道、松太道,嘉庆十三年(1808年)最终改回苏松太道。由于其南邻杭州湾,北接长江口,东濒东海,西靠江苏浙江两省,交通便利,地理条件堪称优越。因此,至19世纪40年代时,这里已经成为松江府的经济中心。县城外出现了繁华的城厢,县城东门还设有专门负责征税的江苏海关,也即“江海关”。而在鸦片战争战败之后,这里也被英国人选为了五个开埠地之一。

英国人不光想用鸦片搜刮中国人的钱。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和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英国先后派遣使团来到中国,想让中国增设通商口岸,并允许自己在口岸附近拥有一块类似澳门的居留地。不过不管是清高宗还是清仁宗,都没有同意英国使团的这一要求。
在巴富尔担任领事之前,英国专使璞鼎查(Sir Henry Pottinger)和清政府钦差大臣耆英已经就关于在上海设立租界的交涉过了。在《南京条约》签署完毕之后,1842年10月9日,璞鼎查和巴富尔等一行12人就骑马进入上海城,和上海道、上海知县讨论了开关通商之后的问题。在前后的接触中,英国人一直想自己挑地方,但中方认为双方应该就这件事情商量商量。只不过商量来商量去,最后还是按照英国人想的照办了。
1843年11月17日,上海正式开埠。但由于安置管理外国侨民的方法、适用法律法规、如何开展中外贸易等一系列问题尚未议定,以至于上海开埠多少显得有点仓促。
开埠后,大量的英国人涌入上海县城内外传教或经商。而巴富尔本人于1844年2月,在上海县城内租下了顾氏住宅敦春堂作为领事馆和住宅,这个地址在新衙前街,也就是现在的学院路③。一个半月的时间内,抵达上海并在领事馆登记的英国人就已达到25人。相对应的,江南海关监督、上海道宫慕久在1843年末,于洋泾浜和黄浦江的交汇处临时设置了“西洋商船盘验所”,之后又在今汉口路南侧的沿浦土地中划出了20余亩,准备筹建“洋关”。
安顿好了之后,巴富尔开始和江苏巡抚、上海道等中国官员接洽,准备就租界划定问题展开实质性的谈判。英国人拿出了一份关于租界范围的划定方案,而当地的中国官员虽然明知自己拥有批准租地的权利,但由于担心搞出乱子进而自己背锅,故而他们在最后批准的环节来回踢皮球,以至于租地章程迟迟没有签订。
1844年4月12日,在上海的11名英国人赶到领事馆,召开了第一次购地的“公众会议”。在巴富尔的支持和怂恿之下,各种非官方的“永租”土地建房行为开始陆续出现,其中就包括上海县城北郊的黄浦江西岸。到了这一年的5月,英国人在现在的外滩上一字排开了8家洋行,并为此前后签了9份租地合同。这些租地人中,大多是在广州长期从事鸦片贸易的洋行大班,或者是洋行派来的经理人,其中就有在广州禁烟运动时臭名昭著的鸦片商人兰士禄(Dent Lancelot)。而英国公理会伦敦差会的传教士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在先前筹建“洋关”的土地旁边租了11亩地,使用的身份则是“英商义冢会书记兼司账”。这也开了教会在华租地的先河。
最开始,这些英国人签订的都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草约,直到租地章程确认之后,才换成了有法律效力的道契。通常而言,洋行的租地行为可以分为四个类型:初次向当地百姓租地的行为,被称为“首租”;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一些洋行在自己已租土地周围继续寻租,租地成功后是为“添租”;将土地开发完毕后分割出售,是为“割租”;把土地租借权转让给他人,是为“转租”。不同时期,不同方法的租地比例各有不同。
租住在县城内的英国人,和城里原有的中国人,不管是文化传统还是生活习惯,都存在巨大的差异,以至于双方相互好奇,但又相互看不惯。双方的居住区域犬牙交错,时不时地还会发生一些摩擦和冲突。而每当矛盾爆发时,巴富尔总是会在后面暗中怂恿,扩大事态;吃了瘪的中国人则跑去县衙和道台,希望当地官员为他们做主。一来二去,上海县城内闹得不可开交。上海道宫慕久这时候意识到,再不赶紧把这帮洋人从县城里轰出去,给他们圈块地方自己住,城里就没有安生日子可言了。
而这,也正是巴富尔想要看到的。1845年12月9日,宫慕久和巴富尔正式签订了《1845年上海租地章程》,章程中规定了租地的范围和方法,以及土地的使用方式。这标志着上海英租界的正式建立,同时也是中国境内第一块外国租界。


① 也有说法认为,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只是上海县正式确立的年份。元朝政府批准上海县建立的时间是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而相关消息反馈回行省的时间则可能是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弘治上海县志》当中所记载的上海县建立时间支持至元二十八年这个说法。参见:“沈永清:《上海建县年代之我见》,《上海修志向导》,1989年第5期。”
②《上海通志》持此观点。县衙最开始位于原来的榷货场,但学术界意见不一。现有观点包括宋市舶提举司,即方浜与肇嘉浜之间近浦滩处(见“朱宏治:《上海县的第一所县衙门在今南市区何处》”);元市舶司说(见“上海市南市区志编纂委员会 编:《南市区志》,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年3月。”);城隍庙旧校场路(见《上海市南市区地名志》);四牌楼路儒学东(见“薛理勇 著:《上海滩地名掌故》,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4年”)。七八年之后,县衙迁往阜民桥北市舶司舍。直至1915年,上海县办公地点就没再动过。
③黄浦区文物点中的记载为“西姚家弄48号”。出现差异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对英方的拼音“Se Yaou Ken Street”的翻译问题。

参考资料
[1]上海通志编纂委员会 编:《上海通志 第1册》,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
[2]薛理勇 著:《旧上海租界史话》,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
[3]沈金银:《1855年上海英租界地图》,《上海城市规划》,2002年第3期。
[4]吴乾兑:《鸦片战争与上海英租界》,《近代史研究》,1990年第6期。
[5]钱宗灏:《上海开埠初期的城市化(1843-1862年)》,《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
[6]牟振宇:《上海开埠早期英租界土地交易、地价分布及其驱动力分析(1844-1853)》,《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
[7]熊月之:《从华洋分处到华洋共处(上篇):花样分处的起因》,《社会科学文摘》,2005年第7期。
[8]周新民:《申城首个外国领事馆遗址究竟在何处?》,《上海地方志》,2013年第5期。
[9]何惠明:《上海镇、上海县、上海县城考录》,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