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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股份“质押”错误登记为“冻结”,并非小事

2023-05-06 10:29 作者:奇妙律旅  | 我要投稿

格力电器股份“质押”错误登记为“冻结”,并非小事——     格力电器将董明珠女士的股份质押登记为“冻结”,属于公开披露信息重大错误,如投资者因此遭受股票投资损失,完全有权利向上市公司索赔。     股份质押是上市股东融通资金的重要方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比较常用股份质押方式解决自己或者上市公司短期流动性需求,对上市公司经营不是一个重大不利影响。     在企业经营的现金流动性需求下,大股东愿意将自己股份质押进行担保融资,至少表明大股东看好公司未来稳定经营和偿债能力,某种程度上还算得利好。     然而,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则表明大股东或者上市公司牵涉到了重大诉讼,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或者股份结构面临着重大不确定性,属于上市公司重大利空消息,会导致上市公司股票股价巨大波动。     所以,格力电器将“质押”错误登记为“冻结”属于重大信息披露错误,并非其简言之的“个别信息存在录入错误”。     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的诉讼。上市公司承担责任后,当然也可追究批准该公告文件的公司高管或者相关责任人的重大履职过错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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