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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明水县:草原湿地猫腻多 百姓举报无奈何

2022-12-23 12:09 作者:中兴财经  | 我要投稿

黑龙江明水县引嫩河西岸湿地草原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始建于2007年,属于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均为沼泽湿地。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里野生动植物资源较为丰富,区内各类野生动物31目73科301种,分布各类植物77科533种,是中国大鸨的最重要繁殖栖息地。主要保护对象为原生性沼泽湿地生态系统及生存于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如丹顶鹤、白枕鹤、大鸨等。

黑龙江省明水县通达镇李志在1984年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在明水县这块肥沃的湿地草原上开荒种地、畜牧养殖,扩大规模,办产权证等,相继投资6200万元,到2022年,李志农牧场牲畜存栏量达到了上千头,产值达千万余元。

随着时代的更迭交替和国家政策的逐步调整,李志的农牧场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退耕还湿,退耕还草。然而,李志实施后,黑龙江明水县这些湿地草原上却发生了“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肆意勾结套取国家资金补贴”等违法乱纪行为,有关部门却不管不问,纵容包庇这些损害国家、损害人民利益的恶性事件不断发生。

李志当年有一块承包别人的草原湿地开垦的土地,2018年合同到期,当时李志想要将这块土地改造为水田,李志就去找明水林场场长王晓东,问他这个土地合同到期能不能让继续承包。当时王晓东就答应了,说可以继续承包。李志说要把这块土地改造为水田。王晓东说,那你就改了,那个就包给你,保证这块土地不会动(退耕还湿),更不会承包给别人。李志就加大投入,共计投入160万元,对这块6000亩土地进行了旱田改水田的改造。李志改造完土地以后,合同没等到期,这块土地就让明水县林场场长王晓东用一个化名承包给别人了。李志又找到王晓东,说你包给别人可以,但你得把改良土地的费用给我。王晓东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到退更的时候,李志还是找王晓东要改造费用,王晓东又说包给井场长了。

李志其中承包有一块1000亩的土地,其中有300亩不能耕种,但明水林场说这300亩不可剔除面积,当时退耕的时候却不给1000相关补偿,只按700亩给了补偿,剩余300亩的补偿款不知去向。另外我还想反映当时这草原这个用的。

曹宇在附近湿地草原有16500亩,其中土地3500亩,草原13000亩。2018年合同到期。农业开发办改良统计数字为9000亩,明水县土地局改良统计数字为8000亩。曹禺那3500亩土地是18元/亩买的,13000亩草原是5元/亩买的,2018年合同到期后,明水林场场长与曹宇合伙把这个草原变成耕地退耕,但现在事实上还是按草原继续采草,至于私底下是否发包不知情,始终还是这一个人使用。草原5元钱一亩买,退回每亩地1000块钱,现在还是他在采草。

他们把退耕还湿的林地变成土地退耕,变成土地退耕以后,把树林破坏掉,说是林地挪走了,总计1374亩林地被破坏,就是当年林业局有关领导所为。

退耕还林的土地,县里没有人脉关系的,退出就永远退出了。与县里领导有关系的,却是继续耕种,继续从中牟利。

李志承包的土地被退耕还湿6000亩,却被明水林场代场长雷明月承包给自己的弟弟雷明亮继续耕种。明水县林场代厂长雷明月暗箱操作,找到原厂长将合同和签字给改成2014年到2022年的。李志想要承包,却被雷明月以退耕还湿的土地要保持生态环境为由拒绝,不让李志继续承包,却暗中承包给自己的弟弟,从中渔利。

李志将自己的遭遇信访到明水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该局又让李志去明水县纪检委,明水县纪检委又给李志推到明水县林草局,林草局局长答复,说退耕的土地坚决不允许发包。李志说,不允许发包,我那个我退耕的土地,为什么雷明月给包给他兄弟了。该局长说他了解下,让李志等消息。第二天李志又去找他,该局长说我问了,不是承包,是联防联控协议。

李志找遍了明水县各部门,没有一个部门或者相关领导给予合理的解释或解决。信访局推到纪检委,纪检委推到林草局,林草局答复就是,雷明月弟弟雷明亮不是承包是联防联控协议。因为这块土地,李志的水田改造等损失120万元之多。

李志土地退耕还湿后,依然被有些人继续当做牟取暴利的工具,采取一些隐蔽的方式进行暗箱操作,伤害的不仅仅是李志等农牧场创业者的心,更是国家的生态资源和绿水青山。

李志承诺:以上均为事实,如不属实,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电话: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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