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就是劳动,观看就是剥削:短视频是如何剥削观众的?

你就在这儿胡扯,自己干着博流量的事还骂别人剥削。
1.首先你连逻辑都理不清楚。你的核心观点在于广告是视频平台的营收方式之一,那么所谓的“剥削”也正是在这部分产生的。那么也就只有看广告的时候才有所谓的“剥削”,怎么就成了“观看即剥削”了?你看别人唱歌剥削你了?看别人跳舞剥削你了?明显的范围混乱。按照你的逻辑,你说是因为“参与了但利益不回到观众手里”才说短视频是剥削。那么同理,是不是你做了一个视频为农民宣传,或者你写了一篇论文研究农业,农民赚的钱没分给你点,也是农民剥削了你啊?况且你写论文、做视频这样的事可比你看视频更像“劳动”。这样混乱的逻辑,你这视频不知道还能论证出什么。
2.你也好意思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号作为概念基础?(1)首先“剥削”的主客体是谁?你恐怕自己都搞不清楚。除非你敢断定你想象的“剥削者”完全不食人间烟火,一点不刷短视频,不然你这套所谓的“剥削”理论就是连主体都找不到的虚假理论。如果你所谓的“剥削者”们也观看短视频,那么“剥削”的局面就是一种“投入广告的商家和视频平台剥削一切人”的局面;如果你把利用短视频推广自己产品、但没有给平台推广费,也就是一切使用短视频推广产品的人算作“剥削者”,那么将会随时形成一种“一切人剥削一切人”的局面。而这两种情况,都和资本主义的剥削打不着关系,也许唯一的关系,就是你毫无道理的将所有关于生产交换的事务与资本主义挂钩起来才产生的,因此你这根本就不是马克思主义。(2)其次,你说这种现象是经济上的剥削,还是资本主义式的剥削,那么至少你要把这个过程中的剩余价值产生方式讲清楚吧。你只觉得只要某个现象产生了收益,就一定有价值产生。然而事实就是,作为观众身份的人并不会生产价值,你看视频不会给你看出一辆车来,也就更不存在剩余价值。也就是说短视频平台从厂商处获得的收益,原本并不是观众应该获得但失去了的。你说厂商用于宣传的费用会附加在商品里,这更是可笑,因为商品的宣传费用一直都存在,只不过是从报纸、街头小广告转变为了短视频,也就是说商品的宣传费用并不是因短视频的出现而附加的,你不如说短视频“剥削”了印刷厂更合理。相反,正是因为有了短视频平台,才缩减了一部分商品的宣传费用,让一些原本优势较小的产品有了更多竞争的机会,提升一些收入,比如山村农民的果子。你说马克思意料不了现在的这种“剥削”方式,戏剧、报纸了解一下,这些事物和你所说的有相似之处,但剥削的关系一直是演员、编辑和老板。可见你这根本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打着这一旗号博人眼球,吸引更多流量罢了。
3.你声称自己“发现”了问题,但根本没有什么建设性的解决方案。把短视频全关了,大家一起当苦行僧?你可以看不惯短视频,大骂现在的流行,但是你把它上升到“剥削”,并以此来为自己谋利,那你真是又蠢又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