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峦到海洋

夜有些深了,我叮嘱外甥,去刷牙吧,准备上床睡觉了。他穿着短裤从卫生间出来,嘴里衔着牙膏牙刷,走到书桌边问我,舅舅你在看什么书。我说一本很好看的小说。那给我看看。我说,你还不认得多少字,我给你念一段吧。我打开书,翻到刚看完的最后一页,那里写着外甥女依莲娜的死。
“第二天正午,我们在贝尔茨河的下游找到了依莲娜的尸体。西班说,如果不是河转弯处那几棵茂盛的柳树拦住了她,她还不知道要漂浮到哪里去呢。我憎恨那几棵多事的柳树,因为依莲娜就是一条鱼,她应该沿着贝尔茨河一直漂向我们看不见的远方的。”
他听我念完,跑去卫生间把嘴里的牙膏沫都吐干净,漱了口,又跑来问我,她是怎么死的?我说,她是在河边作画的时候被河水卷走的。他又问,为什么她要恨那几棵树?为什么依莲娜应该沿着河一直漂到远方去啊,她不是已经死了吗?我说,可能是依莲娜的外婆觉得她很漂亮,喜欢待在这片森林里,她又喜欢作画,她就应该跟着这条河好好看看她的祖先们曾经生活过的足迹,去看看各样美丽的风景。他有些不理解,为什么她的祖先们会生活在树林里呢?他们吃饭上学怎么办呢?我说,他们是鄂温克族人,在原始森林里已经生活了几百年了。他不再追问,只说舅舅你也去刷牙,陪我睡觉吧。等我躺在床上,他的呼吸已经很均匀了。我用薄毯子盖住他的小腹,在黑夜里盯着天花板思绪翻涌。我有些睡不着,觉得自己还在那片森林里游荡。
“河的左岸曾经是我们的领地,是我们的故乡。三百多年前俄军侵入了领地,抢走貂皮和驯鹿,把反抗暴行的男人用战刀拦腰砍断,对不从他们奸淫的女人活活掐死。祖先们被迫过了河,躲入右岸的森林中开始了新生活。“到额尔古纳河右岸时代,鄂温克族已经从原来的十二个氏族减少到六个氏族了。“众多的氏族在岁月的水流和风中离散了。”
这是一个驯鹿的古老部落。驯鹿有马头的威武,鹿角的美丽,驴身的健壮和牛蹄的强劲。驯鹿有着自己的首领,也就是玛鲁王。正是这种四不像的动物驮着鄂温克族人在额尔古纳河右岸讨着生活。他们的主要生活,都得围绕着驯鹿来转。驯鹿找不到吃的,氏族就得向南迁移,打不到猎物,就得凿开冰面捕鱼来吃。如果驯鹿得了病,跟之前鹿群遭受到近两个月的瘟疫那样,死得只剩下三十几头的话,就是极其惨淡的事了。再若是大雪封了山,鹿群在雪中迷了路,还得派人出去寻它们。“我”的第一任丈夫——拉吉达怎么死的?不就是出去寻找丢失的驯鹿时太累,在马上睡着了,在睡梦中被活活冻死了么!
我觉得鄂温克人有着他们该有的某些气质。他们勤劳善良,男人们外出打猎易物,女人孩子们便在营地里熟皮子,晒肉干,揉筋线,做桦皮篓,他们还用桦树皮做成船。他们信奉萨满教,敬畏太阳和山神。尼都萨满是“我”的伯父,平日里穿得跟女人一样,跳神的时候披挂上沉重的神衣神帽,胸脯也被垫高了。这很难不叫人印象深刻。金得拗不过依芙琳,娶了那个歪嘴的姑娘杰芙琳娜,在结婚当天的夜里,他将自己吊死在树上——那枝丫看上去又干又脆,似乎连猫头鹰都禁不住,谁能想到它却能把金得稳稳吊死呢?金得不要杰芙琳娜,但他有善良的一面,他虽想死,可他不愿意害了一棵生机勃勃的树,所以才选了一棵枯树。因为按照族规,吊死的人,是要连同吊死他的那棵树一起火葬的。还有小达西,他跪在火葬金得的现场,向刚刚成为寡妇的杰芙琳娜求婚,瘦弱的他像个威武的勇士。小达西说,金得不要她了,可她都嫁到我们这里了,是我们的人了。她成了寡妇,又是个歪嘴,我要是不要她,她跟谁呢?可你娶她得等她为金得守孝三年。小达西说,我等。
他们的日子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枯燥刻板。他们鲜活:父亲林克和尼都萨满曾经同时看上了达玛拉,林克靠着精湛的射术光明正大地赢得了新娘。后来的鲁尼和金得也都同时看上了妮浩,鲁尼甚至主动出击,抢在金得前头向妮浩求了婚,这叫金得绝望地流下泪来。他们执拗:俄罗斯媳妇娜杰什卡带着孩子逃回了左岸,就因为日本人要来了,留下了伊万孤身一人,安慰他人也安慰自己:不用追,想走的人不用追。当马粪包被熊骨卡住喉咙又死里逃生之后,他自觉对不住嘲讽过没有蛋蛋的拉吉米,就用猎刀把自己阉了,跟拉吉米成了最好的朋友。拉吉米从山下的镇上捡回了一个小女孩,取名叫马伊堪,把她栓在自己身边,说她长大了也不会给别的男人当女人。他们中间也有坏种,那个叫瓦霞的女人。她订了婚,却勾引安道尔和她睡在了一起。她不仅三年前就流了头一胎,还爱撒谎;只因安道尔再不愿意和她睡在一起,她在安道尔死后甚至不知廉耻地去勾引维克特,说什么只要你跟我睡了,你肯定会觉得快活之类的话,然后说他们都是傻子。安道尔死了,她不仅没有参加他的葬礼,还问她的儿子安草儿,大傻瓜走了,小傻瓜啥时候走呀?最终,她跟一个马贩子跑了。
他们也是普通人,只不过是住在山里罢了。所以那些真正叫人感到幸福的事情会让他们也觉得如此,比如结婚生子,叫我们刻骨铭心的痛苦也必然会让他们痛不欲生,比如亲人的离去。小说开篇就这么写着了:“我是雨和雪的老熟人了,我有九十岁了。雨雪看老了我,我也把它们给看老了。”是的,“我”已经见过太多死亡了,看着亲人从我身边一个个离去。河的右岸阴湿寒冷,同样被冻死的,还有“我”的姐姐列娜,氏族迁徙的途中,她太困了,从灰色驯鹿身上掉下去,再也没有爬起来。父亲林克去参加易物节,经过一片茂密的松林时被雷电击中,最终在松林间被风葬。维克特和安道尔是“我”和拉吉达的儿子,在他们分头出去打猎的那天,安道尔的口哨吹得那么像,以至于被自己的哥哥维克特用猎枪一枪打中头部。这同样也毁了维克特,他最后酗酒过度死了。瓦罗加,“我”的第二任丈夫,在送给族人放电影的放映员下山时,遇到了熊,为了保护他人,这个民族的最后一个酋长,就这么走了。有时候很难确切地说,一个人的长寿究竟是上天对她的奖赏,还是惩罚。
我宁愿相信,上天在这片森林里有一套不一样的生命法则。尼都萨满穿上神衣抢救列娜时,一只灰色的驯鹿幼崽代替列娜去一个黑暗的世界。而在尼都萨满死去的那个夜晚,“我”产下了安道尔。为什么一个人的到来或者存续总是需要另一个生命——无论人或者驯鹿——为代价呢?还是说,他们信奉的神对这里发生的一切都有自己的安排吗?恐怕的确如此了。尼都萨满一脚将巨石踢入河中,大家心里明白,他就要做萨满了。可一个人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突然拥有别人都看不懂的力量呢?妮浩是怎么做萨满的呢?她在下雪的日子里,光着脚在雪地里轻盈地快速奔跑,又像旋风一样跑了回来,像只灵巧的小鹿。妮浩,你刚才去哪里了?妮浩说,我就在这里给果格力喂奶呀。你的脚冷不冷啊?妮浩指着火塘说,我守着火,怎么会冻脚呢?“我”跟鲁尼对视了一眼,我们知道,妮浩要当萨满了。你看,这种超乎寻常的力量除了由神来赐予以外,根本无从解释。
达西驯养的山鹰通了人性,它见达西不吃不喝,为他叼回了一只山鸡,并最终和他一起跟两只狼同归于尽,死在了白桦林中,他如愿报了仇。“我”迷了山,遭遇了黑熊时慌忙脱去上衣,依芙琳说熊是不会伤害在它面前露出乳房的女人的。神奇的是,黑熊回了头,接着拔树去了。还有玛鲁王——玛鲁王死的时候,妮浩走上前去,解下玛鲁王颈下的那对铜铃,干净利落地吞进口中,连个嗝儿都没打。而当新的玛鲁王——一只雪白的小鹿崽出生的时候,她又轻而易举地将那对铜铃从口中吐出来,给它戴上。也许生活在河右岸的鄂温克族,就是靠着这种信仰才得以在这里繁衍生息的。
此外,还有一些难以言明的情绪。“大概没有一个萨满能像妮浩那样,在一天之中即主持了婚礼,又主持了葬礼,而且是为同一个人。”马粪包的女人为了报答他,给他生下了女儿柳莎,可她的心思并不在他身上,所以她生下女儿就走了。曾经话多的依芙琳已经很久不说话,儿子金得的离去和丈夫坤德对她的惩罚让她完全变了一个人。马伊堪呢?她后来有了一个私生子,给他取名叫西班。马伊堪给他断了奶,便跳崖自杀了。拉吉米曾对她说,你还是个孩子啊,怎么能做这样没有廉耻的事呢?马伊堪颤着声说,阿玛,我不是,我三十岁了。她可能早就不想活了,可她怕拉吉米孤单,生下一个孩子来陪伴他。
据说以前锯鹿茸的时候,要烧烙茸根以防出血,现在撒上一些白色的消炎粉末就好了。从这么一个小小的转变上就可以看到,来自时代的改变已经很近了。政府在激流乡建造了房子,建了学校,卫生院,粮店和商店以及猎品收购站,绝大多数人到激流乡定居的时候,我们就该认识到:鄂温克族从山中走出来,逐渐加入到汉族人的生活里,就已经是不可避免,注定是历史进程的一部分了。此后,对大兴安岭的大规模开发开始了,林业工人们进山了,伐木声也越来越响了。
只有痛苦一刻不停歇地在延续。在某种程度上,因为氏族集体生活的缘故,他们恐怕还要承受比我们多得多的痛苦。鲁尼和妮浩的第一个儿子果格力,从一棵高高的松树上摔下来,死了。“他看上去就像被箭射中的一只大鸟,从上面张着臂膀呼喊着掉了下来。”耶尔尼斯涅是连同畸形鹿崽一起被河水卷走的。妮浩说,儿子是为她而死的,因为妮浩没有从悬崖上摔下去,而是挂在了一个黑桦树上。她知道,她的儿子要死了。耶尔尼斯涅,就是黑桦树的意思。他说过,要是我额尼遇见危险了,我也愿意像那只丑陋的小天鹅一样,替她去死!小达西用猎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杰芙琳娜用舌头舔舐干净他脸上的血迹,然后她溜到林中,采了毒蘑菇吃下,为达西殉情了。山中起了大火,为了跳神求雨,年老不堪的妮浩最后一次披挂上神衣神帽,她倒在了雨水中。半年后,鲁尼也走了。再后来,安草儿与优莲结了婚,可优莲生下一对双胞胎后,大出血死了。列娜死后,罗林斯基这个俄国安达将原本打算送给列娜的小圆镜子挂在了树上,我取了下来。后来我送给了女儿达吉亚娜,她后来又送给了她的女儿依莲娜作为嫁妆。现在我们知道,依莲娜也已经死了。
我本无意刻意去记录这些人的生死,只是从“我”的视角里看出去,故事就是由这么一个个名字串起来的。每一个名字亮起来又黯淡下去的时候,就好像有重物一次又一次敲打在心脏上,让人喘不过气,说不出话。我想起在贝尔茨河上游的那块白色岩石上的岩画来,那是一盏灯,是给依莲娜在没有月亮的黑夜里漂游时照亮用的。“画完它,我把脸贴在岩石上,哭了。我的泪水沁在岩石的灯上,就好像为它注入了灯油。”你们说,这个九十岁的女人,在她一生中,往心里流了多少眼泪,又往外注入了多少灯油?
那故事再往后拓展,再延伸一点呢,生活会越来越好吗?我们就看几个细节好了:激流乡早已破败如空城,已经没有鄂温克族的人了。于他们而言,激流乡也只是一座歇脚的客栈,他们只做停留。如今他们要去一个叫布苏的地方,说是一个靠着山的大城镇,山下建了很多白墙红顶的房子,还有一排鹿圈,用铁丝网拦起,驯鹿从此将被圈养起来。安草儿的儿子沙合力上山偷伐天然林,被判了三年刑,如今已经进了监狱;达吉亚娜在失去了大女儿伊莲娜之后,“尽管她那么紧地看着小女儿索玛,可她还是一次次跑出去与男人幽会。她说山上实在是太寂寞了,只有男女之事能带来一点儿快乐。她每次下山,都是去激流乡做流产。”
我觉得已经够了。我一再沉浸在这种难以排遣的心绪中,不仅仅只是因为我对这个生活在额尔古纳河右岸原始森林里的少数民族的一种好奇,一种窥视,还有一种对这个民族、这个文化发自心底的关心,以及对他们多少年来各种遭遇的感同身受。如今他们从下山了,再进山已是不可能,只能顺着路往前走,寂寞的同时充满活力。鄂温克族人是很少了,可鲁尼和妮浩的第一个女儿贝尔娜还活着,“我”的孙子九月还活着,他还跟一个汉族姑娘结了婚,还有拉吉米和西班,还有马克辛姆,当然,还有安草儿。现在还跟“我”生活在山里的,只有安草儿了。“我们再也不用在搬迁时留下树号了,山中的路越来越多了。没有路的时候,我们会迷路;路多了的时候,我们也会迷路,因为我们不知道该到哪里去。”
就用书的最后一段来结束吧。想到这里,我的呼吸变得绵长厚重了起来,即便没有落泪,我觉得自己也快要分不清天上人间了。“我们离开贝尔茨河的时候,西班为木库莲拴上了一对金色的铃铛,它们在风中发出清脆而悠扬的回响,唤醒了我对岁月的记忆。它们就像天上的太阳和月亮,照耀着我们留在额尔古纳河右岸的路——那些被世人称为“鄂温克小道”的,由我们的脚和驯鹿那梅花般的足迹踏出的一条条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