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阿婆为治病卖房却屡遭前夫反对,前夫:我就是骚扰她!

今年74岁的吴梅珍是福州人,与老伴儿冯仲麟育有一儿一女,2019年因为情感问题,吴梅珍与冯仲麟办理了离婚,离婚手续虽然办完了,但吴梅珍说冯仲麟一直不肯从家里搬走,还经常骚扰她,甚至发生肢体冲突,那么这对年过七旬的老人之间发生了什么呢?
要求前夫搬走遭拒 甚至遭殴打?
吴梅珍今年74岁了,
与前夫冯仲麟育有一儿一女,
因为长期分居,
两人在2019年办理了离婚手续。
吴梅珍:
我们2009年就开始分居,2017年因为照顾孙子的事情,分居九年后又跟他碰面。
因为要照顾孙子,
从2017年开始,
冯仲麟搬到吴梅珍
购买的45平米的房子里居住,
并给了吴梅珍10万元。
按照当时约定,
冯仲麟应该在今年就搬走,
可到现在他还是住在吴的房子里,
吴梅珍称多次与冯仲麟协商未果,
甚至遭到冯仲麟的殴打。
吴梅珍:我全身都受伤了,这里断掉,这里也裂掉了,这里也断掉两根。我说拜托了,不要这样做了,我受不了了。
冯仲麟:肯定没有打。她110报警也报了六七次了。她是有红啊,或者有紫啊。
面对冯仲麟的否认,
吴梅珍展示了当天晚上双方冲突的视频,
而冯仲麟解释那只是吵架中的推搡而已,
自己从来没有动手过。
老太擅自过户房产成导火索?冯仲麟坦言,因为房产的问题,
他与吴梅珍屡次发生争吵。
原来,2019年8月份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时,没有对房产做出分割,同年11月冯仲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房产,就是在这次诉讼的程中冯仲麟才得知, 吴梅珍已经将房产的一半过户给了别人,因为房产涉及到第三人法院驳回了冯仲麟的起诉。
存在争议的房产是吴梅珍
在2017年出资130多万购买的
一套45平方米的单元房,
当时产权证只登记在吴梅珍一人名下,
但因为当时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冯仲麟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吴梅珍没有权利将一半的份额卖给其他人。
而吴梅珍却强调,房产是自己出钱购买,
当时冯仲麟只借给她了十万,
所以不能视为共同财产。
在冯仲麟看来,
抛开房产是共同财产不说,
他当时也是有出资购房。

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也咨询了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的蔡思斌律师。
律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蔡思斌律师强调,房产是大宗财产,
这类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要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共同决定才能处置,
然而冯仲麟对吴梅珍过户房产
这件事却并不知情。
在冯仲麟看来是吴梅珍故意将房产转移,那么吴梅珍为何要将一半的房产过户给别人呢?
老太身患重病无人照顾 卖房为治病
据吴梅珍说,
她患有心脏病、乳腺癌等多种疾病,
却无人照顾,
每个月收入也只有2000元的退休金,
抵押房产实为无奈的自救之举。
调解小组了解到,
吴梅珍的儿子和女儿都生活在福州,
但是平时很少来看望,
两个子女是否如老人所说的这样呢?
随后我们拨打了吴梅珍女儿的电话
了解情况。
“她生病这段时间,你都没有到这边照顾是吗?”
吴梅珍的女儿不愿意跟我们沟通,
没说两句就挂断了电话,
随后调解小组拨打了
吴梅珍的儿子的电话。
吴梅珍的儿子也以工作忙为由,
挂断了我们的电话。
关于赡养一事我们也无法进行更多的求证,但是调解小组认为,两个子女多少有做不到位的地方,不然吴梅珍老人也不会宁愿把房产过户给外人也不相信自己的子女。
我们理解吴梅珍老人的不容易 ,但是她转让房产一半产权的行为又是否合法呢?
律师: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蔡律师强调
如果买卖过程中没有达到图上三个条件,
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而目前吴梅珍此次交易没有满足三个条件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冯仲麟是可以要求
撤销他们的房屋买卖的,
蔡律师也建议双方可通过
诉讼的方式解决房产纠纷。
吴梅珍与前夫冯仲麟之间的积怨
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化解得了的,
经过一天的调解,我们想说,
房产份额固然重要,
但是家人之间的亲情
才是一切和睦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