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支吊架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依据《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抗震设防烈度6度或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含地下综合管廊),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安装工程中增设的抗震支撑系统的施工作业。
2. 引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抗震支吊架安装及验收规程》 CECS 420:20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DBJ/T61-38-2005
《室内管道支吊架标准图集》 05R417-1
3. 术语
3.1建筑机电抗震设施:为建筑使用功能服务的附属机械、电器构件、部件和系统。主要包括电梯,照明系统和应急电源,通信设备,管道系统,供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火灾报警和消防系统等。
3.2抗震支撑:由锚固体、加固吊杆、斜撑和抗震连接构件组成的构件。
3.3抗震支吊架:与建筑物结构牢固连接,以地震力为主要载荷的抗震支撑设施。由锚固件、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
3.4侧向抗震支吊架:斜撑与管道横截面平行的抗震支吊架。
3.5纵向抗震支吊架:斜撑与管道横截面垂直的抗震支吊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