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方面应满足的要求
(1)实验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应避免交叉污染。在设计新的设施时,如果考虑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应使空气向内单向流动。机械通风系统应按定向流的原则设计,避免交叉污染,特别是不能与办公或不相容区域的通风空调串通。
(2)如果有可开启的窗户,应安装可防蚊虫的纱窗。
(3)应设应急照明装置.(4)实验室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5)若操作刺激或腐蚀性物质,应在30米内设洗眼装置,必要时应设紧急喷淋装置。如设紧急喷淋装置,应定期测试喷淋装置,以保证其功能正常,应尽可能提供舒适的水温。地面排水通常应设在紧急喷淋装置附近。
(6)若使用高压气体和可燃气体,应有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7)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8)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挥发物质,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负压排风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