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五十万元投资款,判决生效近12年仍不返还,法院强制收房

拖欠投资款不还 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日前,福州鼓楼法院开展执行行动,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原来,在2008年6月2日,申请人吴某将50万元投资款汇入被执行人陈某的账户,陈某随即将钱挪作他用,并没有用于投资经营。追讨无果的情况下,吴某向鼓楼法院进行了起诉,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应返还50万元投资款及相应的利息,但多年来,陈某从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截至2022年10月,尚欠本金以及利息共计96万多元。
驱车二十几分钟,执行人员一行来到了鼓楼区某商业大厦。在现场,某砂石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自称承租了案涉房产,拒绝搬离。
执行人员表示,此前,他们曾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以及案外人履行腾房义务,但两方都是拒不配合。
执行人员对房产进行查封
鉴于被执行人以及案外人拒不配合腾房,执行人员请来了开锁人员协助执行。执行人员在完成清点造册工作后,依法对案涉房产进行了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