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勾结,包上牌?庭审现场揭开电动自行车“身份造假”内幕

前不久,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庭审。三名被告人分别是陈某、任某峰以及张某。
其中陈某在案发前是一家电动车店的老板,任某峰则是市场监督管理所的一名工作人员,张某则是陈某雇佣的店员。
在庭审现场,
几名嫌疑人交代了他们内外勾结的经过
……
“内部有人” 轻而易举拿到号牌信息
陈某等人之所以站在被告席上,源于《帮帮团》记者此前的暗访。事情还得从2019年10月说起。
当时福州市发布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定,市区只允许达标电动自行车更换成黄牌后,方可上路行驶。但在换牌过程中,一些市民由于材料不完整遭遇了换牌难。
经营电动自行车商铺的陈某看到了这一商机,就通过歪门邪道勾结上当时在市场监督管理所上班的任某峰。他们内外勾结通过内部系统查询换牌车辆的相关信息,从而伪造出假资料,达到换牌条件。
陈某
通过交警系统查车牌,查到你的车信息。这个是内部系统,要花钱买的。看到没有,这一排都是,不是说只弄你这两个,你看红包都发给他多少,红包发6000多元给他。


(记者早前暗访画面)
在掌握到陈某等人为电动自行车制造假身份的证据后,记者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举报给了辖区的公安部门。接警后,相关部门立即开展调查,现场查获多辆被篡改车架号的电动自行车,以及伪造的发票和行驶证等,并当场抓获陈某、张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
庭审中陈某供述,他的钱有一部分正是转给被告人任某峰。
嘴巴上说是帮朋友,但实际上,
任某峰还是按查询一部车60元的价格,
向陈某收取好处费。
任某峰利用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班的便利条件,
给陈某提供信息。
而陈某有了这个“内部人员”之后,
就以每张4元的价格,
从废品收购站大量
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旧号牌。
陈某说,任某峰告诉他,只要有号牌,就可以查到号牌对应的所有信息。为此,陈某早就购买到了一批空白行驶证和空白假发票。
此前记者调查过程中,也拍到了陈某等人制作假行驶证、假发票的整个过程。
(记者早前暗访画面)
有了旧车牌,又有了伪造的行驶证、发票,就等于一套换黄牌的材料完整了,后续陈某等人只要把旧车牌挂在要卖的车子上,车主就可以顺利换得黄牌。
公益诉讼起诉人
至案发,被告人陈某、张某,共制造的行驶证及发票,以及空白的行驶证、空白发票等共计500余套。
案发后,
税务部门对查获到的发票进行了检查,
均鉴定为伪造发票。
陈某说,自己先后委托任某峰查询了170余条信息,而他也利用这些查询到的信息,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顺利卖出了30多部车子。
法院审理后依法做出了判决:
福州仓山法院审理后,最终一审以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被告人陈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以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任某峰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以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此外,还判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陈某、任某峰,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福建省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记者的调查,促使电动自行车身份造假的黑幕被揭开,相关涉案人员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社会公众的利益也最终得到了维护。
在此,
我们也劝诫广大商家,
诚信经营,
违法行为万万不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