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四天告QJ
这事加速了国内男女对立版本的进度… 但是我还是想谈谈这件事情里面几个有意思的点… 第一:双方认识三个月就订婚…看女方婚前房子加名字这一点就是老狐狸(婚前婚后加名字法律意义不一样,男的不要傻傻的相信婚前加名字无所谓离婚女方只能分增值部分…还有婚后女方让你换房子也是这个道理,卖掉旧房子再买就是共同财产),希望男方家属查一下这女的和他妈是不是这方面的老手(录音虽不不能作为证据,但是可以作为辅证,诱供这一手这老妈子就不是省油的灯) 第二:JC大概率要吃处分…什么房子加上名字这案子就大概率不起诉了,大哥QJ是公诉案件…你说不起诉就不起诉?加上名字不起诉不就说明这不是QJ案,这是诈骗… 第三:这案子如果判不好会变成另一个扶不扶,没有哪个法官愿意拿自己职业生涯赌这一波…最后又是强制派遣法官…不知道又是谁倒霉… 第四:100多天没起诉应该是公检法三方都发现这玩意不好办都拖着,现在舆论压力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应该暗地里开了不少会… 最后说下我的观点…生意就是生意,这么多诈骗的女的哪个把人送进监狱,因为人家知道诈骗最多损失钱财人家认,现在承担法律责任这不鱼死网破,把未婚夫送进监狱的行为也就代表了这婚结不成了,人家也必定鱼死网破… 24号等待大剧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