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导读:2023年冠县优质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坚持“1457”工作思路,坚持“突出引导、上下联动、统筹支持、量质齐升”的原则,聚焦“亩产效益”评价A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坚持“1457”工作思路,坚持“突出引导、上下联动、统筹支持、量质齐升”的原则,聚焦“亩产效益”评价A类和B类企业,开展优质企业培育“六大行动”,分层分级分类建设培育库,完善机制、加大力度,持续壮大优质企业规模,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支撑。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1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对2023年一季度新增工业产值超过1亿元、增速不低于15%的,按新增产值规模和增速复合计算,进入全市前30户的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企业50万元。
二、重点任务
(一)梯度培育行动。强化优质企业培育工作的顶层设计,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程。
1.做全“初级培育库”,支持“小升规”企业。鼓励规模以下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将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500—2000万元规模以下的小微企业纳入“基础种子库”,指导企业做好入库统计申报,开展精准服务,确保应统尽统。2023年,重点培育“小升规”工业企业30家。对首次升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2.做大“中级储备库”,壮大科技型企业。将科技含量高、发展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纳入“中级储备库”,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2023年,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省级给予10万元补助;市级对所有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给予10万元补助,未通过认定的给予3万元的补助。县财政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请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省级财政按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40%进行补贴,市级财政按省级财政贴息支持额度的50%进行补贴。(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3.做强“高级成长库”,打造引领型企业。2023年,力争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150家,重点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瞪羚”企业3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1家。对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市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新认定为省级“独角兽”“瞪羚”企业的,市级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的,市级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的,市级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二)技术提升行动。推动七个重点产业链“一链一专家团队”建设,发挥专家团队连接高校、科研院所的纽带优势,强化外脑借力,推进产业提质提效。
4.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支持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进行改造提升,重点支持工业企业采用节水工艺及节水设备对现有用水工艺、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用水效益。用好“山东技改在线”“技改视频库”,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技改政策宣贯活动,2023年滚动实施制造业技改项目60个以上。落实省、市、县技改奖补政策,对项目建设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购置费用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5.提升企业创新研发能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结合自身需求,建立内部研发平台、技术中心等。2023年,力争研发投入月度增长10%,重点培育“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2家,对新认定的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市级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市级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市级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聊城市工业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市级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6.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协同创新,建立联合实验室、新型研发载体等,开展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攻关,促进行业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构建产学研融合新生态。2023年,重点培育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4家。对于绩效评估合格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择优给予最高2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7.积极推动实施绿色发展。持续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引导企业开展工业领域节能、节水技术改造。2023年,重点培育绿色工厂2家。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市级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三)数字赋能行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应用为引领,以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为目标,探索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路径。
8.推动重点企业智能化改造。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互联网+制造”转型。2023年,重点培育智能制造项目19个。对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的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以及基于工业互联网改造的项目,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按规定给予不超过10%、单户企业最高500万元支持。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市级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认定的省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场景,市级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60万元、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9.促进企业数字化发展。推动重点工业设备“上云上平台”,引导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提高企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