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为什么我需要旧书

2023-02-05 02:19 作者:奇妙物体收藏者  | 我要投稿

(一)
初中时候,我家在东营的房子旁边有一家旧书店。店主是一个面相凶恶的老头,头发剩余不多,两撮发白的眉毛十分刻薄地立着。书店门脸破旧,而且地上摆放的几摞旧杂志旁边总架着一个电磁炉,给充满纸张霉味的封闭空间增添一股浓郁的只有老人爱吃的稀烂寡淡的面条味。但店里有一整套档案馆或图书馆里才能看到的摇杆滑轮式书架,里面存放着各类图书。我隔几天就去一次,用几块零钱买回一本科幻、悬疑、武侠小说一类。相比看电影、电视或者游戏,阅读一直是我更喜欢的消遣方式,至今如此。在正经的文学和哲学著作之外,我还需要大量的娱乐性读物。一个暑假过去后,我又把这些书以废纸的价格再卖回给他。老头把一摞科幻小说挂在秤杆上,手上攥着两个秤砣,露出洋洋得意的神情,觉得从我身上白捡了几十块钱。他不是爱书之人,也不是什么值得尊敬的民间文化人士或知识分子。只要有利可图,他什么书都卖,包括向附近的民工卖粗制滥造的黄色小说。卖旧书只是他的工作,他看起来不喜欢这项工作。


(二)
在我看来,书从来不是傍身之物。我频繁地买书和卖书,毫无心理负担。我并不觉得自己需要经营藏书,因为大多数书我不会反复读。即使想重读,下单再买一本就是了。《忧郁的热带》我买过两次,读了两遍,都卖掉了。《金斯堡诗集》也是如此。柏拉图的《会饮》我买过大概四五次,读了许多次,最后也卖掉了。到最后,我读了许多书,但手头总没有书。一方面,我在过去几年频繁搬家,上大学、留学、毕业、工作。并且我的工作决定我今后需要不断地搬家。另一方面,我承认自己对如今的书缺乏尊重。过于泛滥的硬壳精装、将作者胡乱吹捧一番的腰封和博人眼球的封面设计,背后体现的仍然是鲍德里亚所说的资本逻辑,让我觉得出版商只想快速从我腰包里拿钱。


旧书就不一样了。新书是工业化的流水线产品,但每本旧书都是独特的。这一本的内页有一个篆体印章,旁边写着“程信泉 8.August 1962 购于Leipzig”。程信泉是谁?这本书是《布莱希特诗百首》。当我翻看它,我感到我在共享程信泉的记忆。这不是“这一类里的一个”,而是这一个、就这一个、独一无二的一个。就像你爱的那个人一样。我买过三次中译版的布莱希特诗集《致后代》,每次都是读过一遍就卖掉。我觉得我随时可以再买到一本。但程信泉的布莱希特我一直带在身边,山东、上海、海德堡、北京、慕尼黑。另外还有一本旧的《Selected Poems of W.H. Auden》,一本旧的《Gedichte von Gottfried Benn》。我的行李箱里总给它们留出一个位置。


(三)
海德堡大学的校园建筑是分散的,英语学院旁边有一家巨大的旧书店。我想要一本策兰的诗集。我向店员解释了好一会,但我把Celan的重音读错了(应该在前一个音节),他始终不能明白。言语纠缠太久,互相不能理解,尴尬逐渐加剧。最后我转而买了一本格奥尔格的诗集(George发音比较容易,作为缓解尴尬的救命稻草,一下子从我脑海中蹦出)。我不喜欢格奥尔格。后来我发现我也不喜欢策兰。我不能因为早上的黑牛奶就喜欢一个诗人。早上的策兰我们中午读,我们晚上读,我们夜里读。我读不懂黑头发的策兰。黑头发的策兰我早上读不懂,我中午读不懂,我晚上读不懂。


食堂门口,一个中年男子在买书。他戴着一顶牛仔帽,嘴里总叼着烟,但举手投足像知识分子。他把书铺散在汽车引擎盖和环形长椅上,我看到人类学、埃塞俄比亚史、亚述文明一类专业程度很高的书。世界史系就在附近,他大概是教师或作家。他管每本书要两欧元或者三欧元,对专业书籍来说,这个价格只是象征性收一点,接近于白送。我很喜欢他的风度:把自己的藏书铺满一地,并不推销或吆喝,也不指望着靠书赚钱。他守着一摊书,表情总是十分悠闲,好像在说:这些知识我享受过了,你们来挑一点吧!大概一周时间,他每天都在,我很想和他聊天。当你遇到一个拥有那么多有趣的书的人的时候,你会产生和他聊聊的欲望。但我勇气不足,不停提起的念头总是很快放下。后来他不再摆摊了,大概是书差不多卖完了。我从他那里买了一本关于古埃及的书,讲的是商博良的故事。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梦想成为商博良那样的人。也许他也一样。


(四)
我在潘家园遇到过一个卖旧书的人。我想买一套《水浒传》,但不喜欢花哨的现代版。我把这个念头告诉她,她挑出一套八九十年代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水浒传》,分上中下三册,装帧简洁而干净。她开出的价格即使以新书的标准来看也太高了。我让她便宜一点,她很认真地说: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名著都是请专家校对注释过,很讲究的!又说:这套书,你读起来非常放心,里面一个错别字都没有,是最权威的。不知道为什么,我非常喜欢这个理由,心甘情愿地多拿了点钱。我对她印象很深。她说话的口气平静,不急躁,好像并不急于达成一笔交易。



为什么我需要旧书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