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包含掩饰犯罪所得罪和隐瞒犯罪所得罪,一般称为赃物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本罪的行为对象就是犯罪所得财物及其产生的收益。其实就是一种窝藏行为,只要对犯罪的财物和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之一实施窝藏等行为即可成立本罪。犯罪所得其实是指犯罪所得的赃物,也就是通过犯罪行为直接获得的财物。既包含财产,也包含财产性利益。比如,财产犯罪、经济犯罪等上游犯罪,受贿罪、赌博罪、等其他可能获取财物等犯罪。但是,犯罪所得不包含犯罪工具,也不包含伪造的货币、制造的毒品、行贿所使用的财物、赌博资金。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是指利用犯罪所得的赃物所获得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通过犯罪直接得到的赃款、赃物,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犯罪所得”。上游犯罪的行为人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后得到的孳息、租金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比如,将犯罪所得的财物进行处理之后得到的孳息、将受贿所得钱款存入银行所得的利息、抢劫犯罪所得进行商业投资所直接获得的利润,都是属于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若掩饰、隐瞒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则构成本罪,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所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而予以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侦)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对于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的行为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综合骗取医保基金的数额、手段、认罪悔罪态度等案件具体情节,依法妥当决定。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的行为人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影响对非法收购、销售有关药品的行为人定罪处罚。
对于第一款规定的主观明知,应当根据药品标志、收购渠道、价格、规模及药品追溯信息等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