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公证认证的基本程序
2022-03-10 09:15 作者:登尼特13302909089 | 我要投稿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认证。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的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行为。办理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
丹麦公司文件在中国使用的前提要进过公证认证。丹麦公证认证是丹麦公司文件在中国有效使用的前提。丹麦公司以其优良的公司特性,受到越来越多国际投资者的青睐。随着丹麦公司被越来越多的使用,丹麦公司文件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国内的各个政府部门,比如以丹麦公司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代表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丹麦公司在国内法院打官司,在商标局申请商标专利,在房屋管理局办理房屋买卖等等,都需要用到丹麦公司文件。
一、丹麦认证得到的文件:
1、律师公证2、外交部认证3、中国大使馆认证
二、丹麦公证认证的基本程序:
1、由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公证。
2、将经过公证律师公证的文件送外交部公证认证处认证;如相关文书系由政府部门出具,则可径送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
3、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使馆申办领事认证。
三、丹麦公证认证办理的时间
丹麦大使馆认证的周期在25个工作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