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驾驶员工作手册-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前言
城市公交作为市民出行的重要载体,迎接着八方来客,连接着千家万户,是展示城市文明的流动窗口,也是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的每一辆公交车、每一位驾驶员都代表着公司形象,驾驶员的一言一行都事关公交声誉。为此,我们收集了公交服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驾驶员岗位职责、文明用语、相关制度等,编印成《公交驾驶员手册》,以供驾驶员学习。要求驾驶员认真按照手册中制定的各项要素安全驾驶、规范服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服务乘容,让乘客满意。
二〇二〇年六月
目录
1.公交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 1
2.公交驾驶员规范化服务十条标准 4
3.公交驾驶员十大禁令 4
4.城市公交汽车文明服务守则 5
5.驾驶员安全十六想 5
6.公交车辆清洁标准 6
7.公交驾驶员文明礼貌用语和服务忌语 7
8.驾驶员作业流程图 8
9.驾驶员岗位职责 9
10.驾驶员操作规程 10
11.纯电动客车驾驶操作规程 19
12.公交车辆停靠站点管理办法 23
13.公交驾驶员行车安全责任管理办法 25
14.公交驾驶员考核细则 28
15.城乡客运安全和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36
公交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
公交驾驶员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运营一线人员,担负着繁重的客运生产任务。随着无人售票车的普及,驾驶员被推到了集运营、服务于一身的突出位置,除车辆驾驶外,还要承担监督投币(刷卡)、招呼乘客按秩序上下车、向特殊乘客提供额外服务等任务,工作量大,贵任重,是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效能的直接体现者、公交“窗口”风采的直接展示者和企业形象代言人。
当前,城市客运市场竞争激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谋求发展,必须向乘容提供优质和完善的服务,如此才能建立信誉,树立形象,占领市场,这是其它经济、行政手段所不能代替的,有赖于企业是否具备一支素质过硬的驾驶员队伍。
只有通过驾驶员安全文明的驾驶和向消费者提供优质
完善服务,才能满足乘客的功能性(安全、准点到达目的地)和精神性(礼遇和尊重)两方面需求,提高公交企业的知信度和美誉度,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的目的。
职业特性要求公交驾驶员具有相当的职业素养和公关意识,或者说公交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公交驾驶员职业道德,是调整公交司机与乘客之间,公交企业与社会之问以及公交企业内部人与人、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行为规范总和。
公交驾驶员职业道德的提高,不仅促使本人更加热爱
本职工作,钻研业务技能,履行职能,遵守纪律,提高服务水平,而且对于建立一文素质优良的驾驶员队伍,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形成一种文明、安定、和谐、友爱的社会风气,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驾驶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包含职业信条、行为规范两部分,涵盖伦理道德、言行举止、企业形象建设等多个领域,主要内容为:
爱岗敬业,技术熟练;
文明驾驶,爱护车辆;
遊章守纪,安全正点:
言语得体,行为有度;
仪表端庄,车容整洁;
团结互助,顾全大局。
一、爱岗敬业,技术熟练
在当今社会中,只有社会的分工,没有职业的高低。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包括公交车驾驶在内的每个工作岗位都是劳动分工的结果。爱岗敬业,是社会主义各行业职业道德的共同要求,熟练的业务技能又是它的先决条件。作为公交车驾驶员,首先应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同时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能在岗位上刻苦钻研驾驶技术和车辆的保养、故障判断排除的技能、增产节约的窍门,切实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关心企业的发展,关心企业的前途和命运,积极主动为公司的改革发展进言献策。
二、文明驾驶,爱护车辆
文明是现代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的基本要求,是人们进行正常生产、生活的起码条件。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是驾驶员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荣誉等基础规范的体现。不开 “英雄车”“霸王车”“赌气车”。
车辆是驾驶员用于生产、服务的工具,没有功能完善的劳动工具,就谈不上向乘容提供优质的服务。驾驶员必须增强爱车、惜车意识。
三、遵章守纪,安全正点
遵章守纪是驾驶员职业道德的一项基本内容,而安全
准点行车,是对公交驾驶员的一个特定要求,这里所指的遵章守纪,就是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企业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运营纪律,包括服从调度指挥、执行行车计划等。
安全正点是为了向乘容提供可靠完善的服务。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当安全与生产节约、准点行车发生矛盾时,安全压倒一切,要以科学的态度,妥善处理好安全与正点的关系。
四、言语得体,行为有度
“良言一句三冬暖”,热情得体的语言,规范使用服务用语,
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服务效果,化解服务纠纷,使
乘容感到被尊重,得到心理上的满足,克服硬件不足带來的服务缺陷。禁止驾驶员使用服务忌语和不文明语言。
设身处地替乘客着想,为他们排扰解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有理、有利、有节的处理营运中发生的各种情况。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不仅是社会道德准则,也是公交驾驶员的职业道德要求。
五、仪表端庄,车容整洁
驾驶员的仪表包括驾驶员的穿戴、精神状态等,它代表了公司视觉形象的一部分。在运营过程中,驾驶员除规定着装外,应保持整齐、清洁,给人以端庄、稳重的感觉。整齐整洁的车辆外观和车厢环境,使人们对公共交通产生舒适的直观印象,不仅有利于搞好优质服务,也可以进一步扩大影响,吸引乘客,同时反映企业良好的精神面貌、管理水平。
六、团结互助,顾全大局
公交服务呈流动分散的特点。而运营服务又是一个多环境、多方面协作配合的联合作业过程,驾驶员能否与其它岗位、车辆协调配合,决定着整体的远营效果。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驾驶员在工作中应该服从整体、顾全大局、团结互助。多理解支持,少埋怨拆台,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公交驾驶员规范化服务十条标准
1.着装整洁规范,佩戴服务证件。
2.按规定站点上下客。
3.严格执行规定票价并提供有效票据。
4.报站清楚,问有回声 (正确使用语音报站设备,以要时使用口头报站服务)。
5.保持车辆设施齐全有效,车(站)容车(站)貌乾
洁。
6.按规定线路行驶。
7.语言文明,得理让人,为需要照顾乘容提供帮助,维护车厢内乘车秩序。
8.做到起步慢、行车稳,规范停靠站点。
9.远营车辆头、腰、尾牌保持齐全。
10.发扬救死扶伤、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的精神,弘扬社会正气。
公交驾驶员十大禁令
1.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2.严禁超速行驶,争道抢行,强行超车。
3.严禁末关车门车辆起步。
4.严禁故障车辆上路行驶。
5.严禁越站行驶。
6.严禁开车吸烟、闲谈、打手机。
7.严禁讲粗话、脏话。
8.严禁酒后开车。
9.严禁开“英雄车”、“斗气车”
10.严禁肇事(包括碰撞)逃逸。
城市公共汽车文明服务守则
一,文明礼让遵法纪;道慎驾驶安全行。
二、态度和蔼仪表端:有问必答须耐心。
三、按线行驶不脱班;逢站必停站名清。
四、准点准班中速行;缓慢靠站车直停。
五、车辆停稳再开门;关门之后把车行。
六、车容整洁车况好;座椅扶手要洁净。
七、见义勇为不贪财;得理让人取民心。
八、孕妇婴儿多照顾;老弱病残需关心。
九、空调通风适时开;票价政策严执行。
十、不打手机不抽烟;闯灯超速严格禁。
驾驶员安全行车十六想
- 出车之前想一想,例保工作做周详
- 马达一响想一想,集中思想别乱想
- 起步之前想一想,缓慢平稳记心上
- 电瓶车前想一想,保持间距多提防
- 要过路口想一想,莫闯红灯勤瞭望
- 遇到情况想一想,提前处理别紧张了
- 转弯变道想一想,需防左右有车辆
- 会车之前想一想,先慢后停要礼让
- 超车之前想一想,没有把握别勉强
- 倒车之前想一想,瞻前顾后不慌忙
- 夜间行车想一想,灯光仪表亮不亮
- 斑马线前想一想,礼让行人莫争抢
- 进出站点想一想,先给信号再方向
- 雨雾雪天想一想,防滑要把车速降
- 疲劳之时想一想,劳逸结合精神佳
- 回场之时想一想,有序停放安回家
公交车辆清洁标准
1.车身外部无积垢,无污物,车拥钢窗无积泥。
2、车厢内部顶板、旁板、窗沿无积垢。
2、驾驶室发动机罩壳外部或电箱盖板无泥坛、无油污,仪表合、遮阳板无积灰,不堆杂物,地板无垃圾,无油污。
4.座位无积灰,无积水,无油污,靠板背面无积垢。5.玻璃清洁、明亮,无积垢。
6.车厢四角地板及踏角板无脏物、积垢。
7.扶手、横竖拉杆无积垢,无油污。
8.车门无积垢,无油污涌漏。
9.车上广告牌、粘贴纸和企业标语清洁完好无破损。


驾驶员岗位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旅容至上”的宗旨,有良好的驾驶职业道德,较强的安全行车意识与责任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积极极参加安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和安全、业务、机务知识。具有良好的驾驶操作应变能力及稳定的心理状态。
2.在车队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负责单车经营工作;
3.精心保管、爱护车辆,熟悉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掌握车辆的常规维护、维修技能,确保车辆的方向、制动、灯光、安全设备设施等综合安全技术性能良好,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和例保、季检、年检,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开带“病”车。
3.携带好各种证件,服从车队管理和现场管理,认真执行运行计划,凭交接单按规定时问正班正点运行,负责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好爱车例保,控制维修成本和燃料成本,严格遵守运输纪律,确保车辆运行安全、优质、低耗、准时完成生产任务。
4.认真做好行车日志记录工作,保持车容车貌,车上各项设施齐全有效,不得私自驾驶他人车辆或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5.负责本岗位的规范操作和规范服务工作,严禁旅容
携带危险品上车,维护乘车秩序。
6.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況,确认安全方可起步,途中规范停靠站点,严禁车末停稳开门上下客。
7.优服务,文明待客,见义勇为,弘扬正气,为保护公司的旅容的合法权益,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绝不能放任不法行为的发生。遇有重伤和危急病人,应全力给予施救,努力创建安全文明示范车。
8.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迅速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并向车长及相关部门报告。
9.负责单车的容流实載情况分析,努力提高营运收入,确保颗粒归仓;
10.服从车长管理,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驾驶员操作规程
1.主题肉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公交驾驶员的基本任务以及出场、运
行、回场及特殊情况的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营运车驾驶员,非营运驾驶员世应参
加执行。
2.基本任务
2.1 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谨慎驾驶,确保安全行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
2.2服从调度员指挥,准点运行,按时出场,按线行驶,按站停靠,进出场按规定线路行驶。
2.3努力钻研技术,不断提高驾驶水平,行车中做到“三稳五不一让”(起步稳、停车稳、行车稳、起步不闯、换档不响、转弯不晃、进站不猛、行车不冲、斑马线前礼让)。
2.4爱护车辆,节约机件燃料,认真做好车辆例行保养,严格执行“三检〞(出场前、行驶中、回场后)制度,保证车辆完好。
3.出场
3.1携带驾驶证、上岗证、按规定时间签到,领取行车行车日记单。看清路别方向、检查车辆有关牌、证和营运标志设施、检查投币箱、车票夹架(车票存量)是否有效,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向调度员或有关人员报告,待恢复正常后,方准投入运营。
3.2按《日常维护工艺规范》,检查发动机机油、柴油、照明设施、方向灯、手制动、方向机、制动器、轮胎、雨刷、后视镜、灭火器等车辆部件、确保车辆正常出场。
4. 运行中
4. 1 起步
4. 1. 1起步前必须看清后视镜中乘客上下车情况和车辆两侧的车辆、行人动态;车门未关闭严禁起步;有人吊车门时,应立即停车,必须在确保安全情况下驶入正常路线。
4. 1.2起点站应在发车时间提前2-5分钟打开前门上客
车未在发车位的将车开至发车位),并按规定使用电脑报站器。驾驶员必须在驾驶室认真监督投币、辦听IC卡、查验乘车证,按发班时间20秒内关闭车门,平稳起步。
4.2 运营行驶中
4.2.1 思想集中,姿态端正,操作规范,不在驾驶室
内搭乘其他人员,不准带运自行车和禁运品,不得改变进出场线路。
4.2.2 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和车速与其它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间距,文明驾驶、礼让“三先”。在行驶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4.2.3 营运途中不故意低速行驶或抢道抢先营远,做到不压班,逢站必停,严禁无站点任意停车上、下客和擅自改交或插入其它线路营运。
4.2.4 行至叉路口、城镇住宅小区及车辆行人较多的路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交叉路转变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夜间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
4.2.5对预先出现的车辆、行人横穿过道路,应当避让,随时作好停车准备,通过车辆行人较多的路段时,遇有情況,要以制动为主,严禁使用喇叭,禁鸣区域严禁鸣号、严禁使用打大方向冒险绕行、严禁滑行操作法,防止紧急刹车伤人和行车事故的发生。
4.2.6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注意选择路面和控制车速,防止因路况不良引起车辆严重跳动,造成乘容震伤。遇道路挖掘、修建、路面坑注不乎时,应提前减速,必要时须减至时速五公里以下,确保车内乘客安全、并区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2.7在行驶中不得空档滑行。滑行时右脚必须搁在刹车踏板上(脚跟靠驾驶室地板为支点),不准踏离合器滑行和严禁下陡坡脱档滑行。
4.2.8倒车调头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49、50条的规定,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并确保行车安全。
4.2.9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不得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并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4.2.10驾驶机动车时不得使用耳塞,并不得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4.2.11 设有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驾驶员必须驶入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4.2.12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车厢内吸烟。
4.3进站、停站
4.3.1车辆进入终点站,须在下客站停靠下客,无下
客站的车辆进入终(起)点站停靠后,打开车门待下客完毕后,检查车厢内情況,是否有遗留物,拉紧手制动器,关闭电门钥匙(随身携带),检查投币口确无票款后,方准离车。
4.3.2车辆停靠站或靠边停车必须开右转向灯。驶离停车地点须开左转向灯。停靠站进出非机动车道时,应注意避让非查动车,行至距站牌50米时,车速减至15公里/小时,接近候车人群车速减至5公里/小时,徐徐靠边进站。
4.3.3行至距站牌20米时,不准超越非机动车(主要指自行车、三轮车)。
4.3.4 车辆停站时在无障碍情况下,车必须紧靠人行
道或候车站踏板(横距不准大于1米)保持平行,第一辆车进站必须停在停靠站的最前沿,即对绿化隔离带候车站台而言,以前门对准乘客车站台最前端为准。对人行道上设置的停靠站点,以车辆后门对准站杆平行停车为准。由此,后来的车辆须按规定距离紧停靠,如遇二辆车同时进站,在外侧的车辆不得超越内侧车辆停站,更不能将车头在内、车尾在外侧向停站。
4.3.5 在有隔离栏或车廊的站点,第一辆车进站必须在候车站前停足(或前门对准上客口)。行驶中两车同时进站,前后跟车距离不小于5米,停站前后间距不小于1米不大于3米,三辆以上(指第三辆车起)同时进站必须做到二次停车上客。
4.3.6车辆停靠站时应挂低档,在坡道上停车时还须接紧手制动器(任何车型车辆不得熄火,右脚踏住剎车踏板),待车辆停稳后,先开前门,后开后门;待上、下客完毕后,单车先关后门,再关前门,开前门时应注意观察后视镜和车内情况,严禁用门泵催促乘容上、下车,防止门轧客伤事故。
4.4文明待客、热情服务
4.4.1耐心解答乘客的问讯,对乘客的责问能及时有效地做好解释工作,能做到语言文明、以理服人,对外地的乘客使用普通话。
4.4.2 尽可能地照顾赶到的乘客。
4.4.3驾驶员应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妇和怀抱
婴幼儿的乘客提供必要的服务。
4.5合理使用电脑报站器
4.5.1 正确合理地使用电脑报站器,及时、适时播放提示用语和服务用语。
4.5.2 当电脑报站器突然损坏时或信息中心信号中断时,驾驶员要做到口头报站。
5.交接班和回场
5.1 交接班时,接班司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提前到达,等待接班;交班司机应将状况和道路交通情况向接班司机简要介绍,严禁交接班时坐在引攀盖上或行车时闲谈。
5.2 如遇接班司机未按时接班,交班司机不得停车等候和擅自商开,应服从公司调度员或现场调度员的决定。
5.3 车辆回场要按规定的路线、时问(调度员另有指令的除外)执行。严禁提前时问或任意改变路线、或在其它地点停留(放)办私事。回场后做好车辆清洗工作,加足燃、润料,按指定地点停放,做好发动机、驾驶室内的清洁工作,关闭车辆窗、门。
5.4 认真执行回场后的车辆例保工作,接紧手动制动,挂低档,关闭总电闸和各种电、气开关,关好车顶通风窗。冬季按规定放完冷却水(保特畅通,严防冰冻造成发动机冻裂)。
5.5回场后车辆如有故障、损坏或设备丢失,应按规定进行保修和办理登记手续。(驾驶员例行保养作业范围按公司机务科规定执行)
6.运营服务
6.1 运营中适时打开报站器,正确使用安全、服务和按规定设置的宣传广告用语。认真监督上车乘客按规定票价投币和查验各种IC卡,发现乘容投币不足时应劝其补足;乘客未投币或拒付的须劝其下车,乘容多投币,不允许其向后面乘客找回余额。
6.2乘容投币后,必须及时将钱送入投币箱下层内胆
(袋),若发现投币后有票款留在投币口,作票务违纪处理;自备零钱向乘客找零或用手直接接触票款的,按挪用公款论处。
6.3投币机发生故障,即使用应急投币口投币,沿途做好解释工作,到终点站后通知机务科,及时做好维修工作。
6.4 车辆因故障或其他特殊原因,中途不能继续营运,必须及时告知车队长,并安排车内乘容凭本车车票转乘同方向同线路的其他车辆。
6.5若发现投币箱被撬或非正常被打开箱门,应立即停止运营,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6.6车辆投入运营后,在故障待修或维修人员修车时,驾驶员都必须遵守“人不离车”的原则。特殊应急情况确需离开的须关(锁)好门窗。如遇车辆故障或筆車,估计一时难以处理完毕,或故障车辆需调换其它车辆时,应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部门收取该车的钱袋。
6.7始、终点站、中途车辆故障、临时停车(需离开车辆时),驾驶员必须关闭电门开关、电闸、拉紧手刹,拨下电门钥匙随身携带并关好车门。
6.8乘客在车内拾到其他乘客遗失的物品,如交驾驶员处理的,驾驶员应当出具收据,并及时上交。
6.9驾驶员应积极维护乘车秩序,当遇到有人在车厢内乞讨、卖唱、兜售商品和散发广告,驾驶员应当制止其行为。当乘客在车厢内打闹喧哗,多占座位及躺卧、蹬踏、站立在位置上,在车内外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或有其他影响乘车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应当责令其改正。
6.10 采用装有空调设施车辆运营的,当车厢内温度高于30摄氏度时,驾驶员应当开启车辆空调设施;除上述情况外,驾驶员应当开启车辆通风换气设施。
7.季节性气候和特殊情况下的操作要点
7.1冰雪道路驾驶
7.1.1严格控制车速,放宽纵横向间距,不得空档滑行以预防制动时侧滑。如遇侧滑应迅速停止制动,向后轮侧滑方向打方向盘予以抵消侧滑力。
7.1.2进站停车,回车调头要利用发动机阻力减速,轻踏刹车,缓打方肉,停站时,要保持车身平行,适当加大与人行道的横距。
7.2雨雾天及夜间驾驶
7.2.1雾天或暴两时,要开启防雾灯、近光灯或示宽灯,视距在30米左古时,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视距在10米左右时车速不超过5公里/小时:行驶中应居中偏右,不准超车,视距在5米应暂停行驶。
7.2.2通过积水路段应先测试水深、路宽及路基状况,如能通过应用低档慢行,注意刹车片浸入水后制动失灵。涉水深度达车轮轴头中心或排水管口时,应暂停行驶。
7.2.3雨天公路行车、会车或停车,不要驶出有效路面,要保特必要横距,防止路基塌陷造成事故;对因气候、道路政造、修建或自然因素,造成车辆难以通行或危及安全时应摸清情況,谨慎行驶,不可勉强通行。必要时可先停车,后报有关部门。
7.2.4夜间或天气阴暗视线不清时,应按规定开启灯光。夜间开关灯光时间,市区以路灯开启和关闭时间为准,无路灯的路段以天色转暗和转阴时间(估计)为准。
7.2.5 车辆夜间在终点站倒车调头时,无现场调度指挥倒车的必须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7.2.6夜间营运时须开启车厢灯(踏步灯)保持车辆及车厢内一定的明亮度,以方便乘客乘车和保证上下车乘客的安全。
7.2.7车辆在夜间运营时必须开启投币箱灯光;遇投币箱灯光损坏时,应由其它灯光替代照明,
7.3车辆发生故障抛锚
7.3.1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故障,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60条规定,车辆故障司机应主动排除,设法将车辆移至路边或停放在安全地段,立即报告车队长,并须在车身后设三角警示牌和开危险信号灯,夜间还须开启宽灯和尾灯。
7.3.2 牵引故障机动车必须道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0条的规定,并需互相告知,确定好联系信号,确定拖钩装置安全可靠。
7.3.3抛锚进场,须立即告知车队及机务科,开具保修单,办好车辆保修项目,听从车队安排,不得擅自离开。
7.4发生行车事故
7.4.1发生行车事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须移动现场时应设标志),及时报告交通管理机关和单位安全部门,找好事故旁证人(2-3)人;逼紧急刹车等造成车内客伤事故时,须找好引起事故当事者,记录其车号、单位、姓名并提供旁证2-3人。
7.4.2发生各类行车事故(包括车厢擦损)及客伤事故,必须马上向车队或公司汇报登记,听候处理,不得隐瞒或自行协商解决。对超过48小时不登记的即作隐瞒事故论处。
7.5车辆起火
如遇车辆冒烟、起火,应立即停车,切断点火电源,采取有效灭火措施,同时迅速打开前后车门,组织疏散乘客,防止因乘容秩序混乱造成烧伤或其他事故。
7.6发生乘客财物被盗时
7.6.1发现车内违法行为,驾驶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制止违法行为。
7.6.2如果发现盗窃者嫌疑人仍在车内,做好车内乘客的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把车直接开到附近的公安机关。
7. 7发生乘客间斗殴时
7.7.1 先进行劝架,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
7.7.2 当劝架无效时要及时报警(打110)。
7.7.3协助找好旁证。
7.8发生乘容突然病倒
7.8.1先找好旁证(车内乘容),然后劝说车内乘客乘下一趟车。
7.8.2送乘容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
7.8.3协助做好抢救工作,及时通知病者家属。
7.9其它
7.9.1严格执行防火规定,严禁用汽油擦拭发动机,严禁直接供油行驶。负责保管和正确使用车上消防设施。
7.9.2遇水箱水开时,不要急于打开水箱盖,应在发动机怠速或中速运转下,缓慢打开水箱盖后再予加水,以防烫伤事政的发生。
7.9.3 遇到突发事件,驾驶员应及时疏散乘容。
纯电动客车驾驶操作规程
一.出车前的常规检查:
1、按照“三检”要求对车辆进行出车前的检验。

2、重点检查项目:
(1)车身有无剐蹭、碰挂,车窗、风挡是否完好。
(2)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栓、半轴螺栓是否松动。
(3)冷却液液面是否符合规定,冷却风扇工作是否正常。
(4)转向助力液液面是否符合规定,方向盘前后上下调整到最佳位置后锁死。转动方向盘是否轻便。
(5)门限解除开关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无特殊情况不得开启门限解除开关。
二、启动操作:
I、将点火钥匙从OFF档,转到“ACC〞档,等待大约2秒钟,ABS进行自检。同时检查挡位是否在“N”挡,手制动操纵阀手柄是否拉紧,气压是否正常。
2、再将钥匙转到“ON”档,需等待约10秒,查看仪表
显示是否正常,检查方向盘是否能轻松转动,如果一切正常,整车高压设备自检、上电,再扭动钥匙观察仪表,从黄色“READY”转为绿色“READY”标识;低压转向助力工作,轻打方向盘,应可以轻松转动。

3、观察动力电池的余量(SOC)是否大于50%,如果在20~30%之间,必须进行充电。

4、点火开关置于“START〞档1~2秒后,a、换挡面板上电,自动初始状态为N挡。b、打气泵开始工作,气压大于0.7Mpa,辅助/驻车气压报警解除后,方可进行挂挡操作。


三、行车驾驶操作:
1、踩下制动路板,松开手制动操纵阀手柄,将挡位按
要求置于相应位置,液晶屏显示相应挡位状态(R-倒车;N-空挡:D-前进指),前进挡(D)与倒挡(R) 互换时必须通过空挡(N)转换。松开制动踏板,车辆应缓慢启动行驶。
2.踏下电子油门踏板,车辆应加速前进。用加速踏板控制加速/减速,必须缓踩经抬;由手驱动电机的特性,电动客车的加速性优良,缓踩加速踏板可以节省电量的消耗。
3.车辆制动时,轻踩下制动踏板后约1/4踏板行程为电制动,继续踩明显感觉弹性时为电制动和气制动共同制动。
4.当车辆前进在坡路(上坡)时,具有驻坡功能。倒挡时无蠕行和驻坡功能,在坡道时轻踩利车会溜车,必须使用手制动。
5、车辆制动时,整车控制器根据动力电池的余量(SOC) 状况及当前车速,计算出电机发电量,对动力电池进行充电。发电时,会使车辆减速。但没有普通车辆上电涡流缓速器的减速效果优良。
6、当车辆紧急制动,ABS检测到滑移率增大时,ABS开始工作的同时自动切断能量回馈功能。
四、收车操作:
踩下制动踏板刹车,待车辆停稳后,将手制动手柄向后拉住。将挡位开关的N按下,使车辆处手驻车状态。松开制动踏板,将点火开关钥匙逆时针旋转至ACC档,3-5秒后旋转至OFF档,整车电气断电。将点火开关钥匙逆时针旋转至K档,拔出点火开关钥匙。
五、驾驶员十不准:
1.不准许一天之内频繁给车辆的动力电池充电,一天不得超过2次以上(快充模式的车辆除外)。
2.不准许在动力电池(SOC)剩余电量低于20状态下继续运行。
3.不准许在开启车窗或车内出风口末全部打开的情况下使用空调。
4.不准许在车辆运行中急踩油门,回场后严禁开启空调在车上休息,回场后必须将挡位置于“N”挡位置或关闭钥匙开关。
5.不准许用木中洗电池能和电控舱。
6.不准许在积水超过车瓶涉水深度标识的路面上通过。
7.不准许储气简存有污水。
8.不准许轮胎气压低于额定胎压。
9.不准许转向助力液、防冻液、电瓶电解液、气泵润滑油,集中润清油杯润滑油低于额定液面。
10. 不准许在电源,车窗未光闭的情况下离岗下班,收车后,必须先关闭钥是开关再关闭总电源开关。
公交车辆规范停靠站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交客车进站停靠操作程序,确保车辆进出站点安全、有序、畅通,根据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公司精品文明示范线创建要求,特制订如下《车辆规范停靠站点管理办法》。
一、车辆停靠站点操作规范
1、停靠站点行驶速度:车辆距前方停靠站点100米时车速不准超过30公里/小时,距站点50米间距内车速不准超过20公里/小时,距站点20米间距内车速不准超过10公里/小时,进站停车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出站起步必须平稳,车速不准超过5公里/小时,30米内不准超过20公里/小时。
2、公交客车进出站场车速不准超过5公里/小时,所有停车场内行驶车速不准超过5公里/小时。
3、公交客车靠站时超车规定:距站点100米内不准超越正常行驶机动车(包括摩托车),50米内不准超越电瓶车,30米内不准超越自行车。
4、车辆进站停靠:候车亭式停靠站车头对准站牌或站台最前端(站杆停靠站车辆1/3处对准站牌),车辆停靠车身与站合基本平行,偏差不大于5度,车厢右侧距站台或人行道保持在0.5米左右,原则上不超过1米。车辆停靠车身左侧不得压线,遇停靠站点有临时障碍物时或其他车辆,不能靠站时,允许提前靠站,但离站点距离不得大于5米。
5、车辆必须依次进站停靠,不得并行或超越靠站,后车停靠车身前端1/2未进入站台,或车尾在斑马线或路口,须分二次进站停靠上、下客,设站牌候车站第三辆车必须二次停靠上、下客。
6、设有港湾式停靠站(微型港湾)停靠时,车辆必须明显进人港湾,设有公交专用车道,车辆必须进入专用车道行驶(接送车除外)。
7、停靠站点无下客并且该站点无人员等候时,必须按靠站规范提作,每站必靠。城区站点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小时,城区以外站点时速不准超过15公里/小时。
8、公交客车停靠站点,必须有站必(进)靠,不得越站,停靠站点不准超越本公司公交客车,同向车辆必须再次停靠(特殊情况除外),车辆进站车未停稳严禁开门上、下客,车门未关严禁起步,严禁不按规定站点随意停靠上、下客,车内遇特殊乘客有紧急情况必须就近下车的应选择在安全地段靠边停靠下车,严禁在道路叉口、红绿灯停车时或道路居中等危险地段上、下客。
9车未停稳严禁开门上、下客,应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上客完毕关门后方可起步,同时使用报站器提醒站点行人、自行车注意避让出站车辆。
公交驾驶员行车安全责任管理办法
第一条管理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促进驾驶员安全意识的提商,预防和减少各类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
公司全体营运驾驶员(含机动驾驶员)
第三条管理内容
交通违章(因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统称为违章)、场内事故及行车事故。
第四条管理总则
1.公司对驾驶员安全行车违章行为的免分按驾驶员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2.对偶然出现,且性质、程度轻微的不安全行为,以教育为主。
3.凡当月发生交通违章和行车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必须参加次月由公司安全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培训。
4.行车事故按照责任结合经损情况进行分类考核,经损是指根据事故责任分摊后己方承担的直接经济损失。
5.客伤事故一般按行车责任事故处理,如果确实因紧急避险等特殊情形引发的客伤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查分析后出作出減免处理意见。
6.发生因车未停稳开门、门未关好起步造成的乘客门人伤事故,一律上靠一档处理;发生场内事故,经损在10000元以下的,一律上靠二档处理。
7.行车事故、客伤事故发生后,除了免相应绩效考核分外,按经损和事故责任分别给予停岗学习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8.行车事故、客伤事故发生后,公司已保险的项目在保险公司赔付后还需支付的该部分金额由驾驶员承担50%,上限为10000元。
9.在一个晋薪周期内无法结案的行车事故,该事故驾驶员暂停调整薪资,待结案后根据实际考核得分再进行调整,薪资的补差世同步进行。
10、驾驶员因违章,行车事故造成的考核扣分由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统计并经安全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费核算。
第五条行车事政、交通违章及场内事故管理细则
1.行车事故分轻微、一般、重大三类,根据全责、主责、同责、次则分别按100%、70%,50%、20%減 免相应绩效考核分,具体见事故绩效考核分减免表:

2、发生经损在1000元(含)以上5000元以下的全责、主责及经损在5000元(合)以上10000元以下的同责、次责事故,驾驶员停岗学习2-5天;
3.发生经损在5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全责、主责及经损在10000元(含)以上20000元以下的同责、次责事故,驾驶员停岗学习6-10天;
4、发生经损在10000元(含)以上20000元以下的全责、主责及经损在20000元 (含)以上40000元以下的同责、次责事故,驾驶员停岗学习11-15天;
5、发生经损在20000元 (含)以上40000元以下的全责、主责及经损在40000元 (含)以上60000元以下的同责、次责事故,驾驶员停岗学习16-20天;
6、发生经损在40000元(含)以上60000元以下的全责、主责事故及经损在60000元 (含)以上的同责、次责事故,驾驶员停岗学习21-30天;
7、有下列行为的解除驾驶员劳动合同:
①发生人员死亡或经损20万元(含)以上事故,负有责任者;
②在一年内发生5次(含)轻微事故负主责(含)以上者;
③在一年内发生3次(含)一般事故负主责(含)以上者;
④一年内发生3次(含)以上严重交通违法(扣6分以
上)者(含6分);
⑤一年内发生5次(含)以上一般交通违法(扣6分以
下)者;
⑥发生事故后逃逸、破坏、伪造现场,情节严重者;
⑦发生事故延期不报或未经公司同意私自协商解决,情节严重者;
⑧发生场内事故,造成经损在10000元(含)以上的;
第六条 该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该办法 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公交驾驶员考核细则
ー、考核范围
全体公交驾驶员(含机动驾驶员)。
二、考核内容
(一)违规免分及处理
1.有下列选规行为之一的免1分:
1.1未按规定时间提前到岗启动车辆预热的;
1.2上班迟到未影响班次的;
1.3未携带各类证件上岗的;
1.4上岗时未按规定着装或穿拖鞋(高后跟或将其它鞋
当拖鞋穿)的,不佩戴工作证、未放置上岗证等的;
1.5未提前上车候客监督投币的;
1.6车内候客时出现看小说、看杂志、吃零食、戴耳机、听音乐、玩手机等现象的;
1.7不注意文明形象,休息或待发侯容时将双脚搁置方向盘(仪表台)的;
1.8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的;
1.9车内卫生未达到“六净一黑”(扶手净、车身净、地板净、座椅净、轮数净、车窗净、轮胎黑)标准的;洁具按规定摆放的;客票摆放不合理的;车头不清洁乱放杂物的;
1.10发现乘容不文明行为(抽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未及时提醒组织的;
1.11不接要求做好 “三提前”(提前驶入指定车位、提前上车候客、提前上车等待发车指令)和出车前、行驶中、回场后三捡工作的;
1.12车厢内壁、门窗玻璃、扶手和车门设施不完整或车头灯、尾灯、面罩灯和座椅等设施不齐未及时报修的;
1.13参加公司或车队组织的活动、教育培训及各类会议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的(含10分钟);
1.14不及时填写行车日记或填写不规范的;
1.15停靠站点不规范,未造成后果的:
1.16不按规范作业,未造成后果的;
1.17不按规定开启空调的,或未达到规定温度擅自开启空调的;
1.18离次日上班时间16小时 (含16小时)以内10小时之外请假的(家中遇突发事件和本人身体原因能提供病历记录的除外)。1.19遇报站器故障未口头报站的;遇外地客人不使用普通话的;
1.20不按规定执行车辆维护保养制度,不按时年、季
检的;
1.21车辆行驶中与乘客长时间闲谈未产生后果的;
1.22车内有乘客的情況下仍打扫卫生造成影响的;未及时清理车内垃圾的;随意将车内垃圾扫下车门的;车内没有放置保洁设施(含垃圾桶)的。
2. 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免2分:
2.1未经车队长同意私自代班、调班的;
2.2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影响班次营运的;接班驾驶员未到位、擅自离岗的:
2.3离次日上班时间10小时(含10小时)之内请假的或当班时间内请假拉班的(家中遇突发事件和本人身体原因能提供病历记录的除外);
2.4遇突发事件处理不当,但未产生严重后果的;
2.5拾到乘容遗失物品及时交接,因交接手续不清造成物品损失、遗失的(按规定须适当赔偿);
2.6参加公司或车队组织的活动、教育培训及各类会议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的;
2. 7不按调度指令发车但未造成脱趟的(首末班除外);
2.8超速行驶或无故超越同线路前班次车辆的;
2.9车辆靠站时,前方有非机动车(行人)时,未予礼让,仍强行靠站或争抢行驶的;
2.10禁鸣地段使用喇叭的;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11发生一般有责投诉经查实的;
2.12年内标志标识张站不完整或破损未及时报修的;
2.19在港湾式候车事或其它站点停靠时,车辆无政不明显进入站点或本辆与站台横向距房超过50cm以上上下客的;
2.14未做好二次靠站的;
2.15回场后,未关车门、窗、总电源的;造成损坏按材料考核办法执行;
2.16车辆修理维护不在现场,不跟车修理的;
2.17投币机故障不及时报修的;
2.18出现漏客行为的;
2.19未主动配合检查人员检查的。
3. 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免3分:
3.1语言不文明,说粗话、脏话的;遇老、弱、病、残、孕等乘客拒载的:遇乘客询问,回答时态度不耐烦或不理不睬的;
3.2违反法律法规被交警、公管等部门依法查处的(罚款自行负责);
3.3不服从调度、车队安排,自作主张的;
3.4在车箱或禁烟区域吸烟的;
3.5拾到乘容道失物品未及时上交的(限1小时内,遇特殊情況除外);
3.6无故不参加公司或车队组织的活动、教育培训及各类会议的;
3.7车辆在行驶中有玩手机、闲谈、发短信、吃早餐等
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3.8未关车门起步,未停稳开门的(发生事故按安全规定处理);
3.9车辆进入首未站,人离车时,未拔钥匙或车门未关闭的;车门打开时驾驶员不在位的;
3.10斑马线上未礼让的;
3.11发动机熄火滑行的;
3.12严重超速行驶被公司查处的;
3.13营运中办私事,擅自离岗的:
3.14因检查不到位引起车辆途中拋锚影响正常运营的,或车辆有故障未及时报修影响正常运营的;
3.15未按规定添加燃油导致中途缺油延误班次的;运营中途加油的或车内载客加油的;
3.16发动机周围有抹布等易燃物,存在安全隐惠的:
3.17越站不停的(乘客明确示意不乘除外);无正当
理由不按规定站点上、下客的;
3.18不服从调度计划影响班时班次的;
3.19不执行车队临时性布置工作的;
3.20因事故或车辆抛锚时,未经车队同意,擅自离开的;
3.21因 “三检”不到位造成运营影响的。
4. 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免5分:
4.1在公司调查过程中,不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4.2未经车队长同意私自离岗的,请假后逾期末归造成拉班的;
4.3造成有责投诉被媒体曝光给公司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
4.4营运中无故脱趙的(线路首辆无故脱趟的除外);
4.5车辆因故障无法运营时,不安排乘客转乘的;或不接纳同线同方向故障车辆乘客转乘的;
4.6未按规定配合公司收银工作的(造成损失另行处理);
4. 7未阻止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或发现车上有违禁品未阻止的;
4.8不服从车队管理,强词夺理,影响正常工作的;
4.9车辆起步后票款留在投币口的;
4.10行驶中有互相追逐互相飚车互相挤逼,开堵气车,抢道行驶或冒险超车等违章行为的:
4.11凡交叉路口抢道不让右侧车辆、强行超车、闯禁的;
4.12车辆有较大行车安全隐患而不及时报修,强行行车的;
4.13出现甩客行为的;
4.14虚假统计数据,经查实的;
4.15乘车或带客不投币的。
5.有下列条款之一的免10分:
5.1首、未班不按规定时间运营,不准点发车的(遇恶劣天气接到通知和路堵经车队同意的除外);
5.2辱骂、恐吓、威胁他人的;
5.3明知车辆技术状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冒险行驶的;明知轮胎严重缺气而继续行驶造成胎体损坏或报废的(并赔偿经济损失);
5.4驾驶员未经车队同意擅自改变运营线路或中途调头的:或利用各种借口让乘客不到终点站下车的;
5.5人为故意移位车载监控、探头方向的;有故意关闭、遮盖和人为短路车载监控视频的;
5.6扣证不报或驾驶证年审超期的;
5.7员工之间争吵发生肢体冲突的,未造成后果的。
6.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给予1个月内停岗学习处理:
6.1不服从工作任务安排,造成严重后果的;
6.2无理取闹,妨碍他人工作的;
6.3当月内同样错误重复发生3次及以上的;
6.4线路中发生首辆无故脱趟的;
6.5因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原因引起投诉,造成较大影响的,经查实属实的;
6.6有意寻衅、吵架斗殴,造成一定后果的;
6.7违反岗位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1-3个月停岗学习处理:
7.1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赌博的;
7.2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
7.3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和安全设施,未造成后果的:
7.4不服从公司岗位调动,造成一定影响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8.1《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8.2应聘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8. 3服务态度恐劣、违反职业道德,严重损害公司信誉的;
8.4偷窃或非法占有票款的;
8.5因违章违纪或严重失职,造成失窃、火灾、机损、人员伤亡及其他公司财物受损,使国家、集体、他人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的;
8.6发生严重责任投诉、纠纷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企业声誉的;
8.7因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被处罚后,不通过正常途径反映,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生产或办公秩序的;
8.8连续旷工7天及以上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
8. 9组织、煽动或参与停工停运,虽末造成停工停运严重后果,但对企业的生产秩序或他人造成严重影响的;
8.10擅自驾驶运营车辆外出,在企业内外造成严重影响的;
8.11因驾驶员本人原因变更、注销、未审验证件,或因驾驶证件扣满12分等其他情况,造成驾驶证吊销、降级,无法上岗驾驶工作车辆的;
8.12酒后或服用违禁品后驾驶车辆,被查处的;
8.1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管理,造成运营班次停工停运的;
8. 14职工不服从管理,刁难、打骂管理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刁难、打击报复、打骂职工,在企业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
8.15故意毁坏企业财物,在企业内外造成影响的;
8.16已有1个月停岗学习记录,年度内第2次发生停岗学习现象,且认识不深刻,态度恶劣的;
8.17已有3个月的停岗学习记录,12个月内发生第2次停岗学习的;
8.18对公业有讯毁、诽谤、造谣等行为,影响企业声誉的;
8.19因违反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被取消《公共交道从业站格证》,无法多驶公交车辆,或特殊工种因本人原因被取消从业资格的。
9.其它事项
9.1在免分、停岗学习、解除劳动合同中无规定的其他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有需要的移交党政联席会议(经理办公会议)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2因违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受处理的同时,须向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因违纪获得的非法所得,在受到处理的同时,须向公司上缴全部非法所得,并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9.3当月病假7天以上(合7天)10天之内的,或请事假3日的,免当月绩效奖
9.4停岗学习1个月内(含)免年绩效考核分15分;1个月以上2个月内(含)免年绩效考核分20分;2个月以上3个月内(含)免年线效考核分30分。停岗学习期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9.5一年内累计免分超过40分(含40分)的,停岗学习3个月,停岗满3个月后需重新申请上岗,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9.6因重复违纪和累计免分超40分被停岗学习的,不重复免分。
(二)奖励
有下列情形的,视贡献程度或功绩大小给予奖分。奖励的分数可用于免分的抵扣。
-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突发事件,对保护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作出重大贡献的,奖20分;
- 坚持原则,见义勇为,与不良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奖10分;
- 受到县、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表扬的,视情奖5一10分;
- 对公司内部管理、增收节支等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视情奖5—20分;
- 在参加公司组织或委派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前3名的,视情奖1一10分;
- 被评为各类先进的,公司级奖3分,局级奖5分,县级奖7分,市级奖10分,省级以上奖15分;
- 文明创建活动中获取荣誉的,县级奖2分,市级奖5分,省级奖10分;
- 拾金不味,将乘容遗失物品上缴公司视情给予奖励,一次奖1-5分;
- 乘容无理取闹,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视请给予委屈奖,奖3-5分;
- 其它应当授予奖励的,视情奖励。
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城乡客运安全和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容运公司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升客运服务质量,根据县交通运输局《宁海县城乡容运一体化改道安满方策》和(宁海县城乡容运安全和服务质量考核
欢法》与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质量、安全考核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木办法道用于公司所属黄坛、一市、越溪和水车四区城城乡容运公司。
三、专核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科、稽查科、计财科和八车队负责日常管理考核,八车队负责考核结果汇总,对考核有疑义的由公交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四、考核周期
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
五、考核办法
考核机构对城乡容运公司不定时组织检查、考核,考核参考分值按每分100元计算。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填写扣罚单,隔月在各城乡容运公司的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六、考核内容
考核分七块内容,分别是安全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企业经营炎质、车辆设施、学生接送运输、文明创建、奖分项。
(一)安全生产管理
1.班马线不减速礼让行人或与行人争道抢行的,一次
扣1-3分。被媒体曝光的按公司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2.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完善内部管理奖罚制度。安全管理、内部管理奖罚制度不完善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有计划不够全面或未落实的扣1分。
3.建立文件管理台账:建立手机短信平台及信息台账,做好收文工作、应用0Q信息平台;建立收发文台账,缺少一篇扣0.5分,最高扣分不超过2分;未建立短信平台扣1分,信息台账未建立扣1分。
4.企业内部实行岗位责任制(法人与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存档),未签订责任书或安全责任状,每人次扣1分,最高不超过5分,签订文本不规范扣1分。
5.企业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文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并制定演练方案开展实施,未制定的扣2分,有方案未实施扣1分。
6.每月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政治、职业道德、经营业务、安全培训学习,及时贯彻行业和公交公司管理规定,做好会议记录;未开展的扣2分,未记录的扣1分;参加营运的驾乘人员必须每月不少于2次参加公交公司规定的安全学习,参加人数达100%,组织不力、无培训记录的扣5分,培训记录不规范的扣3分,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1分,二次安全学习会议记录,分别于15日和30日前及时上交,未能及时上交的每延迟一天扣1分。
7.每周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合账详细记录情况,安全检查台账弄虚作假的,发生一次扣2分;记录不规范的扣1分。每周检查车辆必须达到100%,检查车辆每少一辆次扣1分。
8.积极开展公交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活动,并建立相关台账,未开展、无台账或弄虚作假的扣2分,开展不得力的扣1分。
9.严格执行安全行车线路因制度有关要求规定,发现违规现象不纠正的,每达扣2分
10.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情况,未及时上报的扣2分,瞒报(事故发生超过24小时未报的即认定为瞒报)的扣5分。
11.行车事故分轻微、一般、重大三类,根据全责、主责、同责、次责分别按100%、70%、50%、20%扣相应考核分,并承担因事故赔付造成次年保险费率增高部分的全部费用。(详见下表):

发生因车未停稳开门、门未关好起步造成的乘客门人伤事故或场内事故,一律上靠一档处理。确因紧急避险等特殊借形引发的客伤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分析后作出减免处理意见。
12.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如有发生,每次扣1-5分:发生同类、同地点重复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违章人员未参加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年内发生同类、同地点违法行为3次以上的取消聘用合同备案资格。
13. 严格按公交公司指定地点停放车辆,违者每发现一次扣10一30分。
(二)运营管理
1.建立和完善驾驶人员台账,一人一档,未建立或弄虚作假的扣2分,建立但不规范的扣1分,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2.建立和完善车辆台账,一车一档,未建立的扣2分,建立但不完善的扣1分,一车一档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3.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和维护,及时按公交公司规定的日期进行车辆一级和二级维护、季检及年审,建立和完善一级、二级维护台账及修理合账,不完善的扣1分,未建立的扣2分。因迟检或漏检被公司查到的每车次扣2分,被行业部门通报的每车次扣5分。
4.按规定建立燃油消耗和行驶里程台账并登记,未建立扣3分,登记不齐全的,每次扣1分。
5.私自让他人代替驾驶,带实习驾驶员时不在岗,由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或营运中擅自离岗的,一次扣3分。
6.城乡客运公司监管不力,公交车辆存在私用现象的,一次扣10-30分,并按实际行驶里程的10倍扣罚结算里程。
7.驾驶员要按规定填写行车日志。未完成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8.驾乘人员必须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规范文本合同(含代班驾驶员);聘用的驾乘人员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的要求,报请公交公司审核合格备案后方可持证上岗。发现有不符合或未签订规范聘用合同的每人次扣10分。
9.严格执行包车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包车台账,不准私自调用、承接包车业务,包车前必须经公司批准备案方可包车,违者每发现一次扣10-30分,除退还包车票款外,以一罚十。公交公司不再继续签订聘用手续。
10.驾驶员必须接规定候车待客,监督乘客按规定票价投币。不得随意带客不投机,严排驾驶员离开车辆时未拔钥匙或未关车门,违者每发现一项扣1-5分。
11.遵守空调使用管理规定,适时规范地使用空调,当车内温度高于28°C时,必须开启空调,如未适时开启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被乘客投诉查实的,每次扣5分。
12.严格遵守公交财务管理制度,驾驶员不得私自收取和接触营运票款,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的扣10-30分,公交公司不再继续签订聘用手续。
13.公交车未按核准的线路、班次、站点、规定时间发车和中途掉头的,一次扣1-3分;途中抛锚未及时组织乘客换乘的,一次扣1分,未完成运营趟次任务的一次扣5-10分。
14.驾驶员在营运途中应阻止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有明显危险品携带上车而未劝阻的,一次扣1-5分。
15.积极完成公交公司及行业管理部门布置的任务,服从调度,发生不服从调度,不认真执行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被查实,每发生一次扣5分。
16.落实好偏远山区、冷线客运运力,确保偏远山区、必线百姓出行,因未落实被媒体曝光或投诉查实,每次扣5分。
17.驾乘人员应严格遵守驾驶员操作规程和行为规范,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3分。
18.每天做好停运车辆的上报工作,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1分。
19.按规定提供与报送第三方和公司所需的资料及材料,每周三前录入上一周本车以的生产数据并将有效资料提交给第三方,未及时报送或少报的每次扣5分;未落实的,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包干合同。
20.收银和交接工作按四区域客运公司收银协议执行。
(三)企业经营资质
1.建立经营、安全、财务等必设机构,机构少一个扣2分。
2.具备办公经营场所和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必要办公设备,每缺少一项扣1分;办公经营场所无值班人员的一次扣2分。
3.企业法人发生变更需向公司和管理部门申请报备,未报备的扣2分。
(四)车辆设施
1.保持车内安全设备齐全有效,车内未配备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失效)、警示三角牌等安全设施的,每发现一项,扣0.5-1分。
2.保持车载监控设备有效。擅自或让他人恶意关闭总电源或切断GPS智能公交硬件设备电源、人为损毁、移动、改装或拔掉相关GPS智能公交硬件装备,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失去有效监管的,除照价赔偿外一次扣5-10分;工作人员擅自删除监控数据的,一次扣10分。监控、投币箱等设施出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联系安全生产管理科进行修理,当天不报告的,一次扣1分,故意不报修的一次扣5分。
3.保持车厢内标识齐全完好,如有破损,应及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修复,未及时上报修复的,一次扣1分;
4.保持车辆完好率,发现故障或事故后不及时修理的视情扣1-5分。
5.保持车容车貌清洁完好。玻璃、驾驶台面、车厢内保持清洁,无杂物、无垃圾,安全带配备齐全有效。检查时发现存在有脏、乱、差的每车次扣1分。抽查中发现末配备安全带,每座扣1分。车身内外擅自张贴、安装宣传物品的,一次扣1分。
(五)学生接送运输
1.服从行业管理相关部门安排,合理安排学生接送运力,严格遵守接送车相关规定。未能及时完成学生运输任务的,未落实随车照管人员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未经相关部门核准擅自接送学生的,每发现一辆扣5分;故意回避学生运输的,每次扣3分,发现学生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次扣1分。
2.建立学生接送车总台帐、车辆日常检查台帐(每月不少于1次)、教育培训台帐(全年不少于2次),未建立总台帐、车辆日常检查台账、教育培训台账的,一项扣2分;
3.学生运输安全保障,使用未按时检测的车辆从事学生运输的,每发现一辆扣5分;运输过程中超载的,每发现一辆扣3分/每人。
(六)文明创建
1.维护场站环境卫生,遵守场站秩序;把车厢内的垃圾直接扫到场站内,每发现一次扣0.5分,在场站内玩纸牌或赌博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2.驾驶员、乘务员应做到着装统一、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答询耐心,倡导车厢文明,主动做好动员让座工作;做到经营行为规范,杜绝营运时打电话、闲聊和吸烟,上岗证未放置在明显位置接受乘客监督的,每发现一次扣0.5-1分;对认识态度差、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
3.严禁拒載、强行拉客、途中甩容,严禁侮辱、殴打
乘容,司乘人员之间不得争吵、打架,每发现一次扣1-5分;
4.违反信访条例,无正当理由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每次扣5分;
5.政府投诉电话、来信来访或新闻媒体,曝光或12328投诉电话等反映在经营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6.遇公司任务下达,未按规定完成的每次扣2分。
(七)奖分项
有下列情形的,给予奖分。奖励的分数仅用于被扣分的抵扣。
1.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突发事件,对保护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作出重大贡献的,奖20分。
2.坚持原则,见义勇为,与不良行为作斗争,表现实出的,奖10分。
3.受到县、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表扬的,视情奖5一10分;
4.拾金不昧,将乘容遗失物品上缴公司视情给予口头表扬或一次奖1一5分。
5.乘客无理取闹,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视情给予委屈奖,奖5-10分。
八、附则
-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和上级部门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或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 本办法未尽事项,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交公司。
- 本办法 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