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随笔会计之收入 透过实务理解:确定交易价格2
3、 非现金对价
理论知识: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合同开始日后,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如:股票、债券等本身的价格)而发生变动的,其变动金额不应计入交易价格。
合同开始日后,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其变动金额应作为可变对价,按照与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条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非现金对价包括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客户提供的广告服务等。
实务理解:
甲公司给乙公司制作宣传广告,乙公司因资金紧张,无法结算,经双方协调,乙公司把等价的商品交付给甲公司用于结算广告款。甲公司按商品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甲公司销售此商品并有部分盈利。考虑到甲公司的销售商品非日常业务,偶发性的,销售商品的部分盈利不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4、 应付客户对价
理论知识:
企业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企业商品的第三方)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应当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实务理解:
1)、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同时支付乙公司部分款项用于销售商品搭建费用,整理费用,甲公司确认的收入为商品的货款减去支付商品搭建、整理费用的净额,
换句话表述,甲公司支付的商品搭建,整理等费用应冲减销售商品的收入。
2)、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广告服务,甲公司收取制作广告费用。乙公司推销自家的商品给甲公司,甲公司采购一批商品自用。甲公司的制作广告费不能扣减采购商品款。
换句话表述,甲公司根据广告合同确认广告收入,乙公司根据销售商品合同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两份独立合同。
3)、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设计服务,甲公司收取设计费,乙公司销售自家商品给甲公司,商品的售价超过商品的公允价值,超过的金额冲减甲公司的应收取的设计费。
换句话表述,甲公司根据设计服务合同确认收入,因超过商品公允价值而支付的金额,应冲减设计服务合同中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