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对共产主义社会的阶段划分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改称「社会主义社会」,而将「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改称「共产主义社会」,至少有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列宁没有注意到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联合体」而不提「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说明马、恩早已意识到,人类在没有阶级、政治之后也就没有了「社会」,而只有「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联合体」.列宁的称谓保留了「价值」「权利」「社会」这些社会概念,等于否定「天下大同」『联合体』大“趋向”.
第二问题是,列宁没有注意到,马克思强调『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革命转变时期』,而且相应『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就是说,这个时期没有固定的社会制度,上层建筑都在由私→公『过渡』!
列宁区分为两个「社会」的称谓,固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制度,就必然在某一天还要进行一次社会制度革命才能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而且,「共产主义社会」也存在有始必有终的问题,搞乱了马克思主义逻辑.
所以,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不能清楚解释《共产党宣言》『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这句话.而马、恩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即已指出,工人革命与历史上一切革命有质的区别.历史上一切革命都会使某一个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但从来不考虑『争得民主』,因此,这些统治阶级「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工人革命不仅『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而且还要『争得民主』.人民不会不满意这种统治,这种统治只会随历史使命完成而自行消亡而不会被消灭、取代!
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是一个『革命转变时期』,只有不断革命、不断改革、不断发展….如果变成固定形态的社会,就中止了它的生命.
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固定为「社会主义社会」,使『革命转变时期』革命转变停止下来.是苏联党和国家官僚主义「庸懒贪腐」泛滥、导致败亡的理论根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