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心理学(第八章:抑郁及双向障碍)
抑郁障碍包括:重性抑郁障碍、破坏性心境失调障碍、持续性抑郁障碍(恶劣心境)、经前 期烦躁、物质药物所致的抑障碍、由于其他躯体疾病所致的抑郁障碍、其他特定的抑郁障碍、 未特定的抑郁障碍。
双相及相关障碍包括:双相Ⅰ型障碍、双相Ⅱ型障碍、环性心境障碍、物质/药物所致的双相 及相关障碍、由于其他躯体疾病所致的双相及相关障碍、其他特定的双相及相关障碍以及未 特定的双相及相关障碍。
重性抑郁障:
定义:重性抑郁障碍发展前或发作时不出现躁狂或轻躁狂发作。
重性抑郁发作是诊断重性抑郁障碍的重要前提。
分类:
重性抑郁障碍单次发作
重性抑郁障碍反复发作
临床表现:
情绪症状:悲伤与自责最明显、满足感丧失与生活乐趣缺乏;焦虑。
认知症状:消极行年(认定失败、无能、低自尊、自责自罪)、以悲观绝望的态度看待未来。
动机症状:低动力、缺乏主动性、难以做决定、失去活动能力
躯体症状(最具破坏力的症状):食欲下降、体重下降、睡眠失调、缺乏性欲
重性抑郁障碍发作的诊断标准:P120
重性抑郁发作是诊断重性抑郁障碍的重要前提
重性抑郁障碍的诊断标准:
出现重性抑郁发作
这种重性抑郁发作不能用分裂用分裂情感性障碍、精神分裂症样障碍、妄想障 碍或其他特定的或未特定的精神分裂谱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来更好地 解释。
从无躁狂发作或轻躁狂发作。
重性抑郁障碍单次发作
重性抑郁障碍反复发作
诊断:如果出现两次或更多的重性抑郁障碍发作,并且中间间隔至少为两个月,在这两个月内个体不满足重性抑郁障碍发作的诊断标准,就应被诊断为重性抑郁障碍反复发作,其诊断标准与重性抑郁障碍单次发作的诊断标准相同。
病因学:
(一)、生物学因素:
遗传(基因):
重性抑郁障碍不仅仅易于在家庭成员中几句发生,而且基因关系越接近的人们越有可能共同患上抑郁障碍。
同卵双生子的同病率高于异卵双生子。(Kendler Myers,Prescott & Neale,2001)
环境因素以及遗传和环境影响的交互作用在重性抑郁障碍发展中起着更重要的作用。
神经递质系统
激素系统
脑区:海马损伤、右侧前额叶过度活动、左侧前额叶活性降低。
(二)心理学因素:
生活事件
认知理论:
贝克的三元认知学说:对自我、当前体验以及将来的消极想法;五种逻辑错误:臆断的推理、选择性抽象、过分概括化、个性化、夸大或缩小事实;
习得性无助的归因风格
(三)、社会文化因素:
婚姻关系、性别因素、社会支持
治疗:
(一)、生物学治疗:药物治疗、电休克疗法
(二)、 心理治疗
双向障碍:
定义:以极端的情绪波动及精力活动水平的变化为特征,情绪波动在高度兴奋和抑郁的深渊中摇摆。
临床表现:
情绪症状:躁狂患者的情绪处于自大的或者非愉悦即易怒情绪,易怒占主导地位。
认知状态:患者想法非常宏伟,不相信自己的能力是有限的;产生大量想法、联想丰富。
动机症状:躁狂行为极其活跃的,躁狂发作患者的行为处于疯癫的状态。
躯体症状:性欲亢进、注意力不集中、不需要睡眠或嗜睡。
双相障碍的分类:
双向Ⅰ型障碍:
躁狂和抑郁循环发作,当患者至少有一次躁狂或混合发作时,就可以诊断为双向Ⅰ型双向情感障碍,该型经常伴有较严重的抑郁发作。
双相Ⅱ型障碍:
以反复发作的重性抑郁和轻躁狂为特征。当患者的抑郁发作较严重, 伴有至少一次轻性躁狂发作时,则诊断为Ⅱ型双相情感障碍。
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P140
在持续至少1周的时间内,几乎每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有明显异常的、持续性 的高涨、扩张或心境易激惹,或异常的、持续性的活动增多或精力旺盛。
轻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P140
在至少连续4天时间内,几乎每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有明显异常的、持续性的 高涨、扩张或心境易激惹,或异常的、持续性的活动增多或精力旺盛。
轻躁狂与躁狂的区分:
在症状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功能损害水平上,未达到躁狂的程度。
轻躁狂,通常没有精神病性症状、思维奔逸或明显的精神运动性激越。
双相Ⅰ型障碍的诊断标准:
1.至少一次符合了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
2. 这种躁狂和重性抑郁发作的出现不能用分裂情感性障碍、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样障碍、妄想障碍或其他特定的或未特定的精神分裂症谱 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来更好地解释。
双相Ⅱ型障碍的诊断标准:
1. 至少一次符合了轻躁狂发作和至少一次重性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2. 从未有过躁狂发作。
3. 这种轻躁狂和重性抑郁发作不能用分裂情感性障碍、精神分裂症、精神 分裂症样障碍、妄想障碍或其他特定的或未特定的精神分裂症谱系及其 他精神病性障碍来更好地解释。
4. 抑郁期和轻躁狂期的频繁交替所致的抑郁症状或不可预测性,引起有临 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