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思钩沉闲谈拾遗# 由【2020新国辩决赛理解需/不需要共情】想起的一篇旧文…



《#杂思钩沉闲谈拾遗# 关于沟通:“理解则不否定,否定则不理解”
——20210818拒斥&接受丨理性&感性丨理解与不理解》
【20221006补充在前面的话:看这个比赛的片段(因为还没看完),想到了一些内容,这篇可能多少相关的文章可能可以作为对那些内容的一点相关补充;至于那些内容,可能等晚些看完视频后整理一下再发到视频评论区和下一篇专栏中…而这篇文章里那相关可能可以给到补充的,大概是说:理解和比如认同、接受、不拒斥等并不是一回事,即如——理解了也可以比如拒斥、不认同、不接受,不理解也可以认同、接受、不拒斥……
BTW(以下这段内容可能此篇文章有所提及但更多可能还是见于尚未发出的还没整理好的内容),理解是关于判断的(基于某某前提,以某某思路,得出某某结论/如果blablabla,那么blablabla),在于去清晰相应判断是怎么样的,而不必意味着认同或不认相应判断;而共情等感性一则是会加强对相应判断的认同与基于此的排他、拒斥,二则是虽然可能可以促进联想、调查、分析而找到更多的相应前提和思路,但必不见得是相应的必选——某种意义上就像通过某些工具可以拆除危房以减免安全隐患,但具体是哪些工具不见得是必定的。】
【20220929补充在前面的话:简单来说,对沟通里的内容的理解与否、接受与否的问题,跟“粽子的甜咸之争”的问题本质是相通的——不同较于对错等更绝对,不同是难免的;对错等较于不同更互斥,但排斥是可以减免的。】
我觉得理性或者思考性层面上的接受或拒斥可能更多是关于理解与否的。
或者说,如果接受或拒斥是基于以为正确与否的,那么因为可能往往是基于某些标准、思路或体系做相应的正确与否的判断的,所以这种接受或拒斥可能其实是关乎对相应的标准/思路/体系的【认知/理解程度】和【接受或拒斥的程度】的。
而前者可能某种意义上才是(上述)理性/思考性层面上所主要关于的,而后者则可能可以归到感性层面上。
而类似于“某种变种公正世界假设”(“正确的事情才应该严肃的对待,相对应的无所谓正确的事情可以随意的对待”)的,我觉得可能还涉及了上述的对判断正确与否所基于的相应的标准/思路/体系的【接受或拒斥的程度】的,也就是可能是还涉及到了感性的层面。
像正确与否和应该怎么对待之间所意味着的接受或拒斥似乎就不是或不全是正确与否而意味着的——判断正确与否的标准与判断该怎么对待的标准可能并不是一回事。
我觉得 可能是 理性/思考性层面上的努力(主要是思考或基于思考的其它行为)所对应的接受或拒斥是类似这样的:相应的,对错是一部分乃至说某种意义上只是表面的,可能主要的、核心的还是相关的理解与否。
在以为正确的同时而有理解和不理解的方面,比如就我个人来说,以前解一些数学题逐步算出了正确答案,这应是意味着有着相关的理解。但之后仍然可能会对整个过程缺乏一种直观的印象从而感觉有困惑或不理解的地方。又或者听课时觉得老师讲得挺对的而应意味着有相关的理解,但转头自己运用的时候又可能会卡壳,可能便是在以为正确的同时依然存在不或不够理解的地方。
而在以为不正确的同时而有理解和不理解的方面,我觉得,就是比如依据些什么而可以或说去判定了有的(比如说法或推论)不正确,但对依据什么而得出那(不正确的)比如说法和推论的可能还会存在理解或不理解。或许换言之即是,存在互斥的两个以上的说法思路体系等之间便存在相应的理解和不理解,比如欧氏几何与非欧几何之间、日常的持有不同观点的不同的人之间。
也即是在这理性/思考性的层面上的,理解则意味着接受、不理解的则意味着拒斥,反之亦然。
若基于此,则可能,如果是在完全理解了比如【基于什么而判定对方说法是错的,以及对方基于什么而有的这说法】的情况下,在理性/思考性的层面上则可能不会是或不会主要是对【对方的说法】的拒斥——因为在有了相应的完全理解后,对相应的判断正确与否的标准的【执持或说选择】的理解应该是多元化了的。
这某种意义上或许类似于一个人喜欢吃甜粽子而不喜欢吃咸粽子,但因为理解为什么别人可能喜欢吃咸粽子而不是甜粽子或者两个都喜欢或不喜欢,这个人可能不会在这个层面上对其他人有拒斥;而在此情况下可能存在的拒斥,则可能是对于对方体系或判断标准的非理解性的不满——可能极端的情况下类似于比如说,就是太喜欢甜粽子且太讨厌咸粽子了,甚至想要消灭所有甜粽子或喜欢吃甜粽子的(拿粽子来举例是为了可能可以让理解性的接受和非理解性的拒斥的对比相对鲜明一些)。
所以有些即便可能有了充分的相关理解后仍有愤怒的情绪等拒斥,恰可能是因为那样的拒斥某种意义上不是关于理解的,或者说不是在理解性/思考性的层面上的。而如果需要平息这样的,可能可以参考的是上一轮里说的关于感性层面上的——可能是某种意义上的对相关拒斥或接受/享受的感觉的直面和(感性层面上)“直接”的调整,而不是通过比如思考或转移注意力的(感性层面上)“间接”的方式。
但上述的理性、感性层面上的区分只是理论上的,如果尝试对应到实际中,则可能更多是混杂的,具体情况需要具体辨析;如果需要处理接受或拒斥,则可能需要相应地综合两个层面上的相应内容,如相应的理性层面上减免或增进理解、以及感性层面上的相应的感觉直面和调整。像姿态方面而不是内容方面的拒斥我觉得可能其实存在起码部分的理解上的缺乏而导致的拒斥,去增加相关方面的理解可能可以减免这种可能是有理性层面上的拒斥;而如果还有对去增进这方面的理解存在拒斥,这可能就也还涉及了感性层面上的拒斥,…
当然,无论上述两层面上的内容是否能对应实际和实践,某种意义上,那各种接受和拒斥仍可能是存在的或说可能不是完全可控的——但这也不意味着比如没有了意义或者不能、不应去做些什么…

或者说,若基于前面(/以前)讨论实用主义时提及过的“实践 变化 多元 开放”的“背景”,则或许可以化用一句名言来某种意义上概述或总结一下——“存在的即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