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归巢计划”17人公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归巢计划”17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水平,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拓宽教师补充渠道,继续贯彻落实《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组织开展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归巢计划”,公告如下: 一、“归巢”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学科需求、择优接收的原则,选调教师“归巢”。满足宜春籍在外任教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回宜任教,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照顾年老父母等需求。 二、岗位计划 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5名; 2.幼儿园教师2名。 三、申请条件 1.户籍(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本人是宜春市区户籍的(即袁州区、经开区、宜阳新区、明月山风景区); (2)本人配偶是宜春市区户籍的; (3)父母(含配偶父母)是宜春市区户籍的; (4)本人在外地任教,配偶是在宜春中心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 2.年龄。①参与“归巢计划”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和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中小学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幼儿园教师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3.学历。幼儿园、小学教师要达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要达到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证。具有专业对口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考核等次。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职称。“归巢”教师职称,需在新学校重新参加竞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申请范围: (1)凡违法、违纪、违规受党纪政纪处分,师德失范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 (2)因自己重大失误,或所任教班级学生在校园内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处分的教师; (3)入职以来,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认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教师; (4)入职以来,师德考核有一次以上认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 (5)入职以来,因违反师德师风经查实给予书面处罚的教师; (6)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教学,正在请长期病假或长期事假半年以上的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20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与自身资格相对应的岗位,报名材料上传至163邮箱cqjdbgs。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归巢计划”教师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本人近三年的任教学科教学成绩排名(见附件2); 3.宜春市区户籍的证明材料; 4.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年度考核证明、师德考核证明、荣誉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7月21日8:00-16:00 2.地点:宜春市经都学校行政楼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申请人带好所须条件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由区党群工作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7:30 2.面试地点:宜春市经都学校都雅楼二楼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考核,中小学教师采取“现场答辩+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中义务教育教师面试教材为:学校现行通用教材。具体教材版本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化学、体育、音乐人教版,历史部编人教版,初中物理部编沪粤版、美术江西美术出版社版;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人教版。 幼儿园教师采用结构化面试。 试讲内容由考官组于面试开始前当场确定,面试由考官组组织评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四)考察录用 1.考察、体检。对所有“归巢”人员的师德师风、敬业精神、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 2.办理调动。拟调人员上报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相关调动等手续。 五、安置原则 1.根据全区公办学校教师编制情况进行安置,原则上按照对方学校同类别进行安置,重点向学科薄弱学校倾斜。 2.新调入的中小学教师须重新进行岗位聘任,具体如下: (1)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可按照原单位岗位级别进行聘任; (2)现任初级职称的教师达到竞聘中级职称年限的,须在新学校服务满两年后方可参加中级职称竞聘; (3)现任中级职称的教师达到竞聘高级职称年限的,须在新学校服务满三年后方可参加高级职称竞聘; (4)现任高级职称的教师只能聘任中级职称的八级岗位,须在新学校服务满三年后方可参加高级职称竞聘。 六、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附件1: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归巢计划”教师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