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乳制品报关报检小知识
根据《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乳品包括初乳、生乳和乳制品。
1.初乳是指奶畜产犊后7天内的乳。
2.生乳是指从符合中国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需要注意的是奶畜初乳、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变质乳不得用作生乳。
由生乳加工而成、加工工艺中无热处理杀菌过程的产品为生乳制品。
3.乳制品是指由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如: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炼乳、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和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以上提到的产品在进口时要按照乳品的相关规定办理,接下来我们按照进口前、进口时和进口后对相关要求和手续进行分类讲解。
本篇讲的是进口前,这一步我们需要查乳品进口的国家、企业、配方,并办理进出口商备案和检疫审批,简称三查两办。
一、查国家和地区
为啥要查?因为并非所有国家和地区的乳制品都可以向中国出口。
海关总署依据中国规定对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经评估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的,确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要求,包括相关证书和出证要求,允许其符合要求的相关乳品向中国出口。双方可以签署议定书确认检验检疫要求。
二、查企业
通过评估的国家和地区也不是每家企业都可以向中国出口乳品。
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获得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
三、查配方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除需要国家/地区准入和企业注册外,其产品配方还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在申报前还需要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访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可以查询相关产品配方是否已经取得注册证书,以及已获注册产品的注册号、注册有效期、标签样张等详细信息。
四、办备案
向中国境内出口乳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申请备案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按照备案要求提供备案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海关对进口乳品的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进口商应当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并按照海关总署规定,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海关申请备案。
五、办审批
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应当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海关总署可以依法调整并公布实施检疫审批的乳品种类。
那么哪些乳品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呢,看这里:
1.生乳(是指从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涉及HS编码:0401200000。
2.生乳制品(是指直接以生乳为主要原料,未经过热处理杀菌过程的乳制品),涉及HS编码:
0403100000、0406100000、0406200000、0406300000、0406400000、0406900000。
3.巴氏杀菌乳(是指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过巴氏杀菌等工序制得的液体产品),涉及HS编码:
0401100000、0401200000。
4.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加工的调制乳。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HS编码仅指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种类涉及的HS编码,并不指使用该HS编码的所有进口食品均需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还应依据产品的加工工艺进行综合判定。
一:境外生产企业做好注册
二、收货人备案
我司去到货口岸做收货人备案(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只需办理一次即可,全国各口岸通用,货物到港前要做好收货人备案,拿到备案号后才可以报检;备案单位跟实际收货人要一致,而且备案单位需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中文标签预审及出具审核整改意见,厂家需配合审核意见进行整改,让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凡是进口食品必须要做中文标签预审,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原标签样张及翻译文、成分表,加工工艺等资料;
2. 关于食品进口中文标签的制作,是有确切要求的,详细资料如下:
a) 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必须标注内容"的规定,具体应该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原产国或地区、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方法、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b) 具体制作方法:
一是将上述"必须标注内容"直接印制在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的相应位置;
二是如不能直接印刷需要在原标签上加贴中文标签时,将上述内容印制成面积适合的中文标签进行加贴,应加贴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固定位置,加贴好后形成一份完整的标签样张,并以平面形式扫描在A4纸上。
c) 食品进口时,加贴的位置及内容必须标签样张相一致。加贴的中文标签所覆盖的原标签外文内容不需再进行对应翻译标注。
三、报检预审
食品进口报关前需要报检,检验检疫需要的资料:
1、国外产地证 2、国外卫生证书 3、标签内容中文翻译 4、产品标签样张(预包装食品,原材料类一般不需要)
检验检疫窗口批复通过后,出货物进口通关单,用来报关。
四、进口报关
报关出税单,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
2.卫生证书
3.生产商产品成份分析报告,产品在其国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
4.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
5.中文标签样张三份
6.生产商灌装日期证明
7.装箱单 、invoice(Commercial invoice)、贸易合同
8.生产国薰蒸证明书—如果包装产品的托盘上有标注”IPPC”标识,则不需提供,如果没有标注,则需要提供原件” 薰蒸证书” 如果同一批货跟不同的供应商买的,需要不同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
五、缴纳关税
六、海关查验
凭完税税单缴款确认书到海关核实无误后,3--7工作日完成海关查验手续,海关放行。海关放行后安排运输到指定商检局监管库,申请商检抽验。
七、法定商检
货物入监管仓后安排商检人员到现场抽检;
1.现场检验合格则:采样——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拟证(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复审,复审不合格,则该票货物不能进口)——证稿审核——检务复审——出具卫生证书;
2.现场检验不合格:能返工整理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返工处理后申请检验;不能返工处理的,出具不相合格证书。
八、提货销售
收货人拿到商检局出具的合格卫生证书后,上市正常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