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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体系论*,米哈伊尔·巴枯宁,?

2023-08-25 10:00 作者:黑色玉兰花  | 我要投稿

*本文译自英译本,英译本原文见无治主义图书馆英文版面(https://theanarchistlibrary.org/library/michail-bakunin-the-capitalist-system)。这本小册子完整地表述了巴枯宁对政治经济学的理解与对马克思《资本论》的推崇与运用,表明了无政府主义的经济学理论是与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理论出入较少的。同时,其中一些重要段落也有助于反驳马克思《〈国家制度与无政府状态〉的摘要》中的诡辩与忽视。据英译者所注,该小册子选自于《米哈伊尔·巴枯宁全集》,提名为“手稿”,没有注明日期。全文由译者自译,英文翻译水平较差,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教。全文注释均置于文末。

  还有必要在此处复述那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尚未成功证伪的无法反驳社会主义的论据吗?什么是财产(property),什么是它们的现存形式的资本?对于资本家和所有者(owners)而言它们意味着由国家所担保而不劳而获的权力与权利。又因为无论是财产还是资本当不由劳动而增值时都不生产任何东西——那意味着通过剥削他者的工作而活着的权力与权利,剥削那些既不占有财产也不占有资本并因此被迫卖出他们生产力给那些二者兼得的幸运的所有者的人的权利。请注意我还没有解释以下问题:财产与资本是通过什么方法落入它们现存的所有者手中的呢?这是一个从历史、逻辑以及正义的观点的立场出发时,除了提供对现存所有者的谴责的回答外别无他答的问题。我因此在这应把我自己限制在关于财产所有者与资本家的论述上,因为他们不劳而获且通过获得地租、房租、资本利息,或通过在地产、房屋、资本上的投机倒把,亦或通过对无产阶级的体力劳动在工商业上的剥削,他们所有人都生活在无产阶级的付出上。(投机倒把与剥削掠夺无疑也被视为劳动的一类,但完全是非生产性的。)

  我深知这种生活的运行方式在一切文明国家中都得到高度尊敬,深知它被一切国家、宗教、以及一切包括刑事与民事的司法法律和一切君主制和共和制的政治上的政府专门而密切地保护——带着他们庞大无比的司法与警察的机关和他们的常备军队——而除神圣化与保护这种惯例以外别无他事。在这些强而有力且敬而远之的权威的势力范围内我甚至不能允许我从人类正义、自由权利、人类平等,以及博爱的观点作为立场出发去询问这种生活的运行方式是否合理。我只能问我自己:在这样一种环境下,在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之间的博爱与平等可能吗?正义与自由有可能是为了被剥削者吗?

  甚至让我们假设,正如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连同他们一切律师,一切司法权利的推崇者与信徒,一切民法典与刑法典的教士所断言的——甚至让我们假设这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完全合理的,假设它是必然的结果,是社会法则不生不灭的产物,但剥削妨碍兄弟情与平等这点将始终是真实的。无需多言的是它排斥经济上的平等。假设我是你的工人而你是我的雇主。如果我以最低价(price)提供我的劳动,如果我同意你依靠我的劳动苟活,这绝不是因为忠诚或对你的兄弟般的博爱。并且当他们开始谈论应当存在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相互关爱与彼此关系时,不管他们的推论变得田园牧歌般而天真无邪,则没有一个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会敢于说它是这样的。不,我这么做是因为如果我不为一位雇主工作则我和我的家人都会饿死。因此我被迫向你出卖我的劳动以可能最低的价格,并且我被迫这么做是因为饥饿的胁迫。

  但是——经济学家告诉我们——财产所有者、资本家、雇主,都是同样被迫去寻求购买无产阶级的劳动。是的,这是真的,他们被迫去这样做,但并非以同样的地位。如果在提供他们的劳动的卖方与购买它的买方之间,在出卖劳动的必然性与购买劳动的必然性之间有平等,那么无产阶级的奴役与苦难将不存在。但那将既没有资本家,也没有财产所有者,也没有无产阶级,没有贫富之分:那将只有工人(workers)。正因为这种平等不存在,那么我们有且一定有剥削者。

  这种平等并不存在是因为在那财富是由向工人支付工资的资本的介入所产生的现代社会中,人口增长超过生产(production)的扩大,这结果是劳动供大于求并导致工资水平相对下降。因此由资产阶级的资本构成、垄断、剥削的生产过程(Production),一方面因为资产阶级的彼此竞争而日益被促使集中于愈发少人的强而有力的资本家手中,或者那些由于合资而比最大的单个资本家更强而有力的股份公司手里。(而那些中小资本家,不能以与大资本家相同的价格进行生产,自然而然地会在殊死搏斗中死亡。)另一方面,所有企业被迫以可能最低价出卖他们的产品(products)而周而复始地竞争。它[资本家的垄断]只有通过把数目愈发增长的中小资本家、投机者、商人、或实业家强行从剥削者的世界排挤到被剥削者即无产阶级的世界,并同时从同样的无产阶级的工资中压榨出愈发扩大的存款才能实现这二重的结果。

  另一边,无产阶级群体,其增长作为人口普遍增长的结果之一——据我们所知,甚至连贫困都不能有效阻止——并且通过小资产阶级、前所有者(ex-owners)、资本家、商人,以及实业家的无产阶级化——其增长,正如我所言,以一种比被资产阶级的资本所剥削的经济体制的生产力更为迅速的速度——这渐渐增长的无产阶级群体被投入到那工人被迫加入到对抗另一个工人的灾难性竞争中的环境。

  因为他们除他们所拥有的体力劳动外身无他物,由于对看见他们自己被他者替换的恐惧,他们被驱使去以最低价格卖出它。工人的这种趋势,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他们被他们拥有的贫困所宣判,被雇主们去卖出他们的工人的产品并因此以最低价格购买他们的劳动,不间断地再生产与保持无产阶级的贫困这一趋向所宣判的必然性。因为他发现他自身处于贫困状态,工人被迫为了近乎虚无缥缈而出卖他的劳动,又因为他为了近乎虚无缥缈而出卖那产品,他便堕入愈发扩大的贫困中去了。

  是的,实际上,是扩大的苦难!因为在这种苦役劳动中工人的生产力,被虐待,被残酷无情地剥削,被过度浪费与营养不良,很快就消耗殆尽了。并且一旦消耗殆尽,它在市场上的交换价值(value)是什么呢,即他所拥有并每日卖出的赖以谋生的唯一使用价值体(commodity)的使用价值(worth)是什么呢?一无所有!然后呢?然后对工人来说就死路一条了。

  在一个被预设的国家里,什么是最低工资额?它是那个国家的无产阶级出于绝对必然保证他活着所考虑的价格。一切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都同意这一点。自称是路易十六的“贤臣”的杜尔哥[1],的确是个表里如一的人,说道:

  “只有双手和辛勤劳动的单纯工人,除了能够把他的劳动出卖给别人以外,就一无所有。他可能或多或少地以高价出卖他的劳动;但是,无论这种价格是高一些或低一些,都不能完全由他本人来决定;这是他同那个购买他的劳动的人双方协议的结果。后者尽力压低这一价格;由于他有一大群工人可资挑选,他便优先选用那个讨价最低的工人。因此,在彼此竞争的局面下,工人们不得不降低这一价格。在各部门工作中,情形都不会不是这样,而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工人的工资只限于为维持他的生活所必需的东西。”(《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研究》[2])

  J.B.萨伊[3],法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之父,也说道:“当对劳动的需求的存在更多且劳动的提供更少时工资则更为高涨,而当劳动被提供得更多且需求更少时则相应降低。这是那正如调节了一切其他的公共服务一样而调节名为工人的劳动的交换价值体(merchandise)的价格的供求关系。当工资上升得比维持工人的家庭的他们自身所必要的价格略高时,他们的子女就会倍增并且一种更庞大的供给成比例地与更庞大的需求迅速发展。相反,当对工人的需求小于愿意工作的人数时,他们的收益便衰退回那对该阶级在同一数量上维持它自身所必要的价格。生儿育女的负担更重的家庭消失;从他们起对劳动的供给下降,并连带着被提供的劳动减少,价格上涨……在这种状态中对劳动的价格而言涨过或跌破该阶级在必需的数量上维持它自身所必要的价格是困难的。”(《政治经济学概论》[4])

  在引用杜尔哥与J.B.萨伊后,蒲鲁东[5]喊道:“价格,(在现实的社会经济中)与交换价值相比较,本质上是可变的某物,因此,本质上是可变量,并且在它的变化中,它就是由竞争(concurrence)[6]所调节的,竞争,请别让我们忘记,正如杜尔哥与萨伊所同意的,拥有不给予工人以多于足以勉强防止死于饥饿,并维持该阶级被所需的数量的工资的必然性的作用。”[7]

  基本的必需品的现价构成现存的恒定水平,高于这一水平则工人的工资永远不能够长期上涨,但低于这一水平则时常下跌,直到足量的工人消失使劳动的供需平等前不间断地导致营养不良、疾病丛生,以及尸横遍野。经济学家们所声称的供需平等并不构成在那些为了出卖而提供劳动的人与购买它的人之间的现实平等。假设我,一个生产厂家,需要一百个工人且恰好在市场中有一百个工人出现——只有一百个,因为多了,则会供大于求,导致降低了的工资。而因为只有一百个,也因为我,一个生产厂家,仅仅需要这个数量——不多不少——这最初乍看起来完全的平等得以确立了;乍看起来供需在数量上得以平等了,它们应当在其他方面也一并平等。这是否意味着工人们可以向我需求保证他们真正的自由、自尊、人道的生存的工作环境与工资?完全不!如果我给予他们那些条件以及那些工资,我,资本家,并不会比他们会得到的收益更多。但然后,为什么我要折磨我自己并因为我把我的资本利润提供给他们而使我身败名裂(ruined)呢?如果我想使我自己像工人一样工作,我会把我的资本投资到我可以利益最大化的别处去,并且就像我的工人一样会为了出卖给某个资本家而提供我的劳动。

  如果,利用我的资本所赋予我的强而有力的主动性,我要求那一百个工人以他们的劳动增值我的资本,这并非因为对他们的苦难的同情,也并非因为正义的精神,亦非因为对人道的深爱。资本家不意味着慈善家;如果他们从事于慈善事业就会身败名裂。这是因为我希望从工人们的劳动中获得足够的利润而能够活得安逸,甚至富足,并同时扩充我的资本——而这一切都不需要我自己来工作。当然我也应当工作,但我的工作会是完全不同的一类并且我会被给予比工人们高得多的报酬。这不会是生产的而是管理与剥削的工作。

  但管理工作不也是生产性的工作吗?毫无疑问它是,因为缺少能力出众且聪明绝顶的管理者,体力劳动不会产出任何东西或者产出些破铜烂铁。但是,从正义与生产过程它本身的需要的看法作为立场而出发,这件工作完全不必要垄断在我的手中,同样不必要的,首当其冲是我应当被给予比体力劳动高得多的报酬。联营合作社已经证实工人们完全有能力管理工业企业,证实了从他们之间选举出并领取相同工资的工人也能做到这点。因此如果我使管理权集中在我手中,这并非因为生产过程的利害攸关而有求于此,而是为了服务我所持有的目的,剥削的目的。作为我的企业毋庸置疑的领导,我的劳动所得是我的工人们的劳动所得的十到二十倍,这是真的,尽管我的劳动与他们的相比无比轻松也是真的。

  但是资本家,企业所有者,承担着风险,他们说,而工人什么都不用承担。这是一派胡言,因为当从他的方面来看时,一切损失都是对于工人而言的。企业所有者可能经营不善,可能在一场亏本买卖中一败涂地,或者成为一场经济危机的受害者,或者遭受一场飞来横祸;总而言之他会使他自己身败名裂。这倒是千真万确的。但从资产阶级观点作为立场出发身败名裂不就意味着沦落为饿死鬼一般的窘迫境地,或者被迫流入普通劳动者的等级吗?这种事情罕为人知,倒不如说从未有之。在此之后资本家净身出户的情况实属罕见,纵使有着身败名裂的假象。现今一切破产(bankruptcies)都或多或少是欺诈瞒报。纵使一无所有,那始终都有那包括了授予他们子女以商业本领的帮助的家族关系与社会关系,允许他们使他们自己与他们的子女在更高等的劳动阶层中,在管理层中去谋得一份合理的职位;去成为一名国家官僚,去成为一名工商企业的经理,最终去获得那高于他们为前者所拥有的工人们所支付的收入,即使是依赖性的。

  工人所承担的风险无以伦比的巨大。毕竟,如果雇佣他的企业走向破产,他必须数日且有时数周处于失业,而对他而言这不仅是身败名裂,更离死不远;因为他每时每刻都消耗着他所赚取的薪水。工人们的存款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为了安抚他们的正义感与他们所处的阶级心中偶然被激发的自责而编造出的天马行空。这一荒谬绝伦且人见人嫌的虚构永远不会减轻工人的剧痛。他知道满足他全家每日所需的费用。如果他有存款,他就不会使他的穷子女从六岁起日渐消瘦,精疲力尽,在迫使他们日以继夜地每日工作十二到十四小时的工厂里遭受肉体上与道义上的谋杀。如果工人有时省下了一笔存款,那这会被那时常断了他的工职的失业时期所消耗殆尽,也会被那飞来横祸与降临在他的家庭身上的疾病所消耗殆尽。可能发生在他身上的横祸与疾病构成一种雇主的一切风险都无法比拟的风险:因为对工人而言那使人消瘦的疾病可以摧毁他的生产能力,他的劳动力。总之,长期的疾病是最令人毛骨悚然的破产,一种对他与他的子女而言意味着饥饿与死亡的破产。

  我深知在我是一个需要一百个工人以增值我的资本的资本家的情况下,深知雇佣这些工人的话,一切好处都是我的,一切害处都是他们的。我无非是打算剥削他们,并且如果你们希望我对此如实招来,并承诺好好保卫我,我会告诉他们:

  “你们看,我的子女们,我有些不能由它自身生产任何东西的资本,因为死的事物不能产出任何东西。离开劳动,我就没有任何生产性的事物。长此以往,我不能从对它的无效消费中获益,因为消费了它,我一无所有。但归功于那统治我们并偏袒于我的社会政治制度,在现存经济体系中我的资本也应是一个生产者:它为我赚取利息。这利息必须从某者身上夺取——并且它必须来自某个人,因为在现实中它绝对不能由它自身产出任何事物——这与你们无关。你们知道这能提供利息足矣。仅凭这利息并不足以报销我的开支。我并不像你一样是个庸人。我不能也不想满足于这么一点。我要安居乐业,要身居豪宅,要吃饱喝足,要结驷连骑,总之,我要生活中一切好事。我也想要给我的子女们优质的培养,要把他们培养成绅士贵妇,并把他们送去读书,从此以后,比你们更有教养,他们总有一天会像我今天支配你们一样支配你们。并且仅仅是受教育并不足矣,我想要留给他们一大笔遗产,以便于他们之间分配完后近乎像我一样富有。

  因此,除了我想要生活中一切好事归我之外,我也想要增值我的资本。我怎么达成这个目标呢?拥有这个资本我打算剥削你们,并且我打算让你允许我剥削你们。你们会工作且我会积累、占有并出卖我所拥有的你的劳动产品,且给予你不超过保证你们今天远离饿死的绝对必要的一部分,以便于你们仍将在明天结束时在相同的环境中为我工作;而当你们精疲力尽时,我会把你们扔出去,并找他者取代你们的位置;要明白,我会支付你们以尽可能薪水,并强迫你们每日工作量尽可能多,工作条件尽可能恶劣,尽可能专制,尽可能严酷;不是出于邪恶——不是出于憎恨你的目的,也不是出于残害你的意图——而是出于对财富与对快速致富的热爱;因为我支付的越少而你工作的越多,那我会赚的越多。”

  这是需求他们雇佣的工人的劳动力的每一个资本家、每一个实业家、每一个企业所有者、每一个雇主都含沙射影过的话。

  但既然供给与需求是平等的,为什么工人们要接受雇主所提出的条件呢?如果资本家正如一百个工人仅仅立足于被他雇佣的紧需一样而立足于雇佣工人的紧需,这是否意味着双方处于平等地位?二者难道不会作为两个平等的商品所有者在市场上相遇——至少从法律的观点的角度出发来看——一方带来那名为日工资的交换价值体,依据每日劳动多少小时而同工人的劳动相交换;而他方则带来他所拥有的劳动作为他的交换价值体以同资本家所提供的工资相交换吗?因为,在我们的假定中,需求是一百个工人且供给同样是一百个人,这看起来双方处于平等地位。

  当然这无一例外都不是真实的。是什么将资本家引入市场呢?是致富的欲望,增值他的资本的欲望,填满他的雄心壮志与在社会上的贪慕虚荣的欲望,陶醉于一切想象得到的极乐当中的欲望。又是什么将工人引入市场呢?是饥饿,是今天和明天所食用的必需品。因此,当从法律的谎言的立场出发时是平等的,但从经济形势的即现实形势的观点的立场出发,资本家与工人绝不是平等的。当资本家来到市场时他并不会被饥饿所胁迫;他深知即使今天找不到他所中意的工人,他长期内仍会有足够的东西吃,因为他是资本的安逸享乐的持有者。如果他在市场中所遇见的工人所提出的需求对他而言似乎是过分的,因为那些提议与条件也许远不能使他有条件去完成财富的增值并提升他的经济地位,我并不是说平衡,而是说使工人的经济地位稍微接近他的经济地位——在这种情景下他会怎么做呢?他会拒绝那些提议并等待。毕竟,他并不被急需的必需品所胁迫,而是被提升他的地位的欲望所胁迫,这地位同工人的地位相比已经相当安逸了,是故他可以等。并且他会等,因为他的商业经历曾告诉他那群既没有资本,也没有慰籍,亦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存款的工人的反抗窘迫于无情无义的必然性、迫于饥饿,这一反抗并不会持续很久,并且最终他将能够找到他所中意的一百个工人——因为他们将被迫接受那他们发觉强加于他们的是有利可图的条件。如果他们拒绝,那么将会非常乐意接受这些条件的他者会来。人尽皆知,日复一日,周而复始。如果,作为那不间断作用于市场的特殊的经济状况的一种结果,在他第一次计划投入他的资本期间的产业部门不能提供他预期中的一切收益,那么他将转移他的资本去别处;因此,资产阶级的资本家们天生不受任何具体的产业所束缚,而倾向于漠不关心地投资(正如它经济学家所称呼的——剥削则是我们所说的)到一切有所可能的产业。让我们假设,最后,得知某些产业的衰落(incapacity)或厄运后,他不决定投资到任何产业;好吧,他会买股票和年金(annuities);并且如果利息与红利貌似不足,那么他会从事某些职业,或者我们应当说,在一段时间内出卖他的劳动,但却是在那比他所提供给他所拥有的工人的更为有利可图得多的条件下。

  然后,资本家,尽管不是以绝对自由的代理身份,最起码是以比工人无比自由的代理身份来到市场。市场中所发生的是逐利与饥饿的相遇,是主奴之间的相遇。二者法律上都是平等的;但工人在经济上却是资本家的奴隶,甚至在市场交换前凭借工人在一定时间内出卖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就已然成为了。工人处于农奴的地位是因为那每日高悬于他的头顶与家庭上的饥饿的威胁,将迫使他去接受为了资本家、实业家、雇主唯利是图的算计而强加的任何条件。

  而一旦契约被签订,工人的奴性便会成倍扩大;或者说的好听点,在契约被签订前,在饥饿的驱使下,他仅仅潜在地是一个农奴;在契约被签订后他就在事实上变成一个农奴。因为他把什么交换价值体卖给了他的雇主呢?是他的劳动,他的个人效力,从他当找到并同他不可分割的——并因此是他自身的身、心、神(spirit)的生产力。至此以后,雇主将会监督他,要么直接地要么通过监工;在每日工作期间并在限制条件下,雇主将是他的活动与行踪的所有者。当他说:“做这个”时,工人则被背负有做这个的义务;或者当他说“去那里”时,他必须去。这不就是所谓的一个农奴吗?

  卡尔·马克思,德国共产主义者的英明领袖,在他的鸿篇巨著《资本论》[6]中公正地指出如果由货币——以工资的形式——的卖方以及那拥有劳动的卖方——即在雇主与工人们之间的——所自由地签署的契约被推断为不是仅仅有着一个明确且有限的用期的,而是某人终身的契约,那它就会构成现实的奴隶制。被推断为仅仅一个用期且保留着工人离开他的雇主的权利的,这一契约构成一类自发且短暂的农奴制。是的,从法律观点的立场出发是自发且短暂的,但从经济上的可行性的观点的立场出发绝非如此。工人始终拥有离开他的雇主的权利,但他打算这么做吗?并且如果他离开了他,是否是为了去过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的生活呢?不,他如此是为了把他自己出卖给另一个雇主。他是被驱使他去出卖他自己给第一个雇主的同样的饥饿所驱使如此的。因此被经济学家、法学家与资产阶级共和派们所吹捧的工人的自由权利,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自由权利,不存在使它可能实现的方法,并因此它仅仅是一种虚构的自由权利,一种彻头彻尾的谬论。真相是工人终身不过是农奴地位那持续不断且令人沮丧的重蹈覆辙——从法律观点的立场出发是自发的,但在经济上的含义中是强制的——片刻便被同饥饿相伴的自由的短暂插曲所破坏;换言之,这就是现实的奴隶制。

  这种奴隶制每时每刻都在以一切方式使它自身显现。且不论那使工人转变为一个下属,一个被动且温顺的仆从,而使雇主转变为一个几乎绝对的主人的契约中的烦恼与不公不义的条件——除此之外,众所周知那几乎没有一个在所有者下的工业企业,既在一方面被贪得无厌地渴望利润与绝对权力的双重本能所推动,又在另一方面,从工人在经济上的依赖性中获利,而不拖欠契约中所规定的条款并在他的利益上做出一些额外的让步。现在他会需求更多的工作时间,即超过契约中所规定的时间;现在他会以某些借口降薪;现在他会独断地处以罚款,或声色俱厉、凶神恶煞、盛气凌人地对待工人。

  但是,有人也许说,在这种具体情况下工人可以离开。站着说话不腰疼。工人偶尔提前收到他的一部分工资,要么他的老婆孩子也许会生病,要么他的工作可能在这特殊产业里普遍所得的少。其他雇主也许支付的比他的雇主还少,并且辞职后他也许甚至不能够找到另一份工作。并且一直没有一份工作对他和他的家庭而言离死不远。此外,在一切雇主间都有一种共识,并且他们所有人都类似于彼此。所有人都几乎同等地气人、不义、严苛。

  这是污蔑诽谤吗?这是事物之中的本质,是雇主与工人间存在着的关系的逻辑上的必然性之中的本质。

[1]即安·罗伯特·雅克·杜尔哥(Anne Robert Jacques Turgot,1727-1781),古典经济学家,重农学派理论的巅峰,曾担任法国财政部长,为路易十六执行财政改革,代表作为《关于财富的形成与分配的研究》。——中译者注

[2]见本书第六节“工人的工资,由于工人们相互间的竞争,只限于他的生活资料。他所得到的仅能维持他的生活”。同见南开大学译本第16页。——中译者注

[3]即让-巴蒂斯特·萨伊(Jean-Baptiste Say,1767-1832),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继承人,代表作为《政治经济学概论》。——中译者注

[4]本书中译本过于久远,措辞多沿用民国译名,并且因此本段的中译文难以寻找,故译者自译并尽量使用现代译名以贴近英译本。——中译者注

[5]即皮埃尔·约瑟夫·蒲鲁东(Pierre-Joseph Proudhon,1809-1865),法国经济学家,无政府主义创始人,第一个无政府主义者,曾在法国1848年革命后作为国民议员而反对路易·拿破仑。——中译者注

[6]此处“concurrence”英法拼写相同,含义相异,据上下文推敲,选用法文中“竞争”作为其意。——中译者注

[7]无需引用以上所提及的著作,我从路易·勃朗的《一八四八年革命》中引用了这些话。勃朗先生继续说:“我们曾被充分警告过。现在我们知道,毫无疑问的是,根据一切旧有的古典经济学学说,工资除供需调节以外别无其他基础,尽管结果是劳动的报酬被缩减为那严格必然使其不被饿死的。很好,让我们复述亚当·斯密,这一学派的领袖,不经意间诚心诚意所说的话:这对于那些除劳动以外没有任何生存方法的个体而言是一个小的安慰。”——巴枯宁注

[8]马克思所著的《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卷。这本书有必要译为法文,因为据我所知,没有一本书所容纳的分析如此入木三分,如此光辉灿烂,如此科学严谨,如此斩钉截铁,并且如果我因此可以这么说的话,而如此秋风扫落叶般揭露了资产阶级所拥有的资本的形成与资本对无产阶级的劳动的不间断的成体系的而残酷无情的剥削。这本书唯一的缺点……是从实证主义者的方向出发,立足于对经济学著作的深刻研究上而不承认除政治经济学的事实(the facts)的逻辑以外的任何逻辑——唯一的缺点,如是说,是它写得有些许,但仅仅是些许,过于形而上与抽象的风格……这使得其对于绝大多数工人而言难以理解且近乎不可捉摸,但它是那些必须阅读它的工人们所必要的。资产阶级也许永远不会阅读它,就算他们阅读它,他们也永远不会想着去领悟它,就算他们领悟了它,他们也会对它沉默不语;这本书的存在无非是以科学为动机而无所顾忌地宣告着,不是对他们的个体而是对他们的阶级的死亡的宣判。——巴枯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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