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专利基础(重读崔国斌《专利法-原理原理》系列)
申请人就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被称为专利权。
专利权的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前两个保护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权保护的内容:
实施专利的方式: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
对于专利方法,专利权的保护进一步延伸到利用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对于外观设计(略)
a.对于专利方法侵权,专利权人需要证明特定产品是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而不是应用该方法之前的中间产品或之后的再加工产品。(实务中如何证明?)
b.如果专利方法生产的是一种新产品,则举证责任倒置。
注解笔记1:方法专利保护效力差,侵权举证难,确实比产品举证难,如果利用专利方法生产的新产品,就容易多了。那么,既然专利方法生产的是新的产品,就应该直接把新的产品写进权利要求保护起来,避免临场再转弯引用这一条。
注解笔记2:对于属于工艺方法改进产生的质量提升、成本降低,又当如何保护,怎么举证?
专利权阻止他人实施专利权人的技术方案,但该方案也许专利权人自己也不必然能实施。因为有些基础的技术可能利用了他人专利中的技术方案,实施需要被许可。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a.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可以解释权利要求书。
b.保护范围不仅包括字面的记载的方案,还包括等同替换的技术方案。
注解笔记3:等同替换的技术方案,侵权实务中又要有一番争论,不如在申请文件中就考虑到可能会有的替换手段,同时尽量归纳总结,用上位概念的技术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