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升降机


深圳升降机:
深圳作为我国经济特区,其发展速度之快、变化之大令人惊叹,而随着深圳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规模也迅速扩大。目前,深圳已拥有各类建筑约2000多栋;道路长度超过1000公里;桥梁数量达300多座;地铁里程超过100公里......
在如此庞大的建设量下,深圳市的交通状况却并不乐观:由于人口密度大、汽车保有量大以及路面狭窄等原因导致深圳市的交通堵塞问题十分突出。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为337.78万辆(不含三轮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其中小型客车225.98万辆、客车8.22万辆、中型客车4.99万辆(含轻型普通货车2.85万辆)、重中型货车6.15辆(含半挂牵引车0.45辆)。
此外,2011年6月30日的深圳市高峰时段拥堵指数为5.56分/小时/路网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的相关规定:“遇有自然灾害或者恶劣气象条件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限制车速、调换车道等措施......”
因此对于上述情况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明确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发生重大事故的”,“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经营的”。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的规定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以下简称《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
(一)拖拉机;
(二)电瓶车;
(三)轮式专用机械车;
(四)全挂拖斗车;
(五)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由此可见在深圳地区除了以上几种车型外其他车型是不允许上高速行驶或进入市区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