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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明代封建专制统治需要-王守仁的“致良知”和“知行合一”的主观唯心主义思想

2023-06-25 11:44 作者:总在与懒癌作斗争中  | 我要投稿

主守仁(公元1472-1528年),字伯安,浙江余姚人,世称阳明先生。他出身官僚地主家庭,父亲任职至南京兵部尚书。他自己也通过科举进入官场。虽然中间一度受过当权宦官刘瑾的霉斥,但不久复官。他直接镇压过江西南部的农民起义;又平定过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斗争——宁王宸濠的对抗;后来又镇压了广西少数民族的反明武装。因而受到明朝最高统治者的赏识。从王守仁一生活动中,充分暴露出他死心维护明朝专制统治的反动立场。     王守仁生当明朝中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不断深化、封建统治岌岌可危的时候,他提倡“致良知”和“知行合一”的心学,就是要把封建伦理道德-程、朱所说的“理”说成是人心所固有的东西,借以从人心深处压制人们的所谓“邪念”,使之纯化,以巩固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洽。由于王守仁的心学,基本上是发挥陆九渊的观点,故义合称为陆、王学派。他的著作,后人编辑为(王文成公全书》,其中<传习录》和《大学问》是反映他哲学思想的主要村料。     王守仁的世界观。他确认人心是宇宙的本体,也是天地万物的主宰。他说:“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即是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之矣。”(《王文成公全书·答季明德书》)又说:“心之本体无所不赅。”(《传习录下》》即是认为心这个本体是无所不包的,整个宇宙万物在人的心中。他并进一步提出:“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与王纯甫书二》》把自然和人类社会的一切事物及其准则以至各种道德规范,都说成是心所派生,这是最彻底的主观唯心主义和唯我论。      王守仁讲“心外无物”,这种论调原是违反常识的,故当时就有人怀疑和反对。有一次他游南镇,同行有个朋友指着山中花树问道:“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这段话问得好。如果说世界上没有心外之物,那么,深山中的花树,自开自落,和我的心有什么关系呢?王守仁却强辞答复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传习录下》)这是说,人没有来看花时,花便不存在,看到了花,花的颜色在自己的心里显现出来,所以,就知道此花不在人心之外。本来人看到了花,花的颜色反映到人的感官中,这是唯物论的反映论;可是王守仁却把花说成是人心的体现,没有我的心的体现,花就不存在,这就变成十足唯心主义的诡辩了。     王守仁为要替他的“心外无物”谬论作辩解,还提出人的灵明主宰说。他认为人心是一个灵明,是充塞天地,无所不在的。因此他说:“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辨他吉凶灾祥?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王守仁这段话是毫无道理的,因为天高地深,没有人的灵明也是一样存在的。所以他的学生也提出疑问:“天地鬼神万物,千古见在,何没有我的灵明,便俱无了?”他只好说:“今看死的人,他这些精灵游散了,他的天地万物尚在何处?”(《传习录下》)     从这段对话可以看出,王守仁的答复是强辞夺理的,甚至是答非所问。因为人家问的是:天地万物从来就是客观存在的,为什么没有我的灵明便不存在了呢?王守仁的答复却说:‘’死了的人,精神散了,他的天地万物怎么还在呢?‘’我们知道,人死了,只是这个人对天地万物没有感觉,并不因此天地万物就不存在,这完全是两码事。如果按照王守仁的解释,一个人死了,客观世界就没有了,这是诡辩!     王守仁既坚持说:“心外无物”,那么,“心”怎样派生出“物”来?“物”又是什么东西呢?他提出:“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所在便是物。”并且还举例说:“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于视听言动,即视听言动便是一物。”(《传习录上》)这样说来,人心想到什么,什么就是物,人的意念、意志就是物。 这种观点当然也是错的。因为一个人的事亲事君以至视听言动,都不是由人的主观意念构成的,事亲要有个亲在,事君要有个君在,视、听也要有对象,这些都是独立存在的客体。比如事君,没有封建社会的君主,就不会有事君的意念。可见王守仁提出“意之所在便是物”,是有意识地颠倒存在和思维的关系。 当然,王守仁所以这样说,是有他的政治目的的,他把“君”和“亲”说成是人心中固有的意念,是谁也不能违反的,这样一来,人人都有事亲事君之心,自不会“犯上作乱”了。 总之,按照王守仁的观点,人的主观感觉、主观意念就是物,离开人的主观感觉,物质世界就不存在。象列宁批判主观唯心论者贝克莱和马赫时所说:“那末由此必然会得出一个结论:整个世界只不过是我的表象而已。从这个前提出发,除了自己以外,就不能承认别人的存在,这是最纯粹的唯我论。”(《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36页)王守仁的哲学就是这种货色。 王守仁既否认物质世界的独立存在,那么,作为客观事物的“理”,自然也否认在心外。本来陆九渊早就有过“心即理”的命题,王守仁则据此加以发挥说:“夫物理不外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无忠君之心,即无忠之理矣。理岂外于吾心耶?”(《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我们知道,理是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人只能通过外在事物来认识其规律。把“理”看成是客观存在(包括社会存在)的正确反映,这才是唯物论的反映论;而心(即我们现在讲的大脑)思维器官,故不能说“心”就是“理”,更不能说有此心则有此理,无此心则无此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有此事物则有此理,无此事物则无此理”。比如孝亲,有了封建社会的家庭才有孝道。王守仁时代的忠孝之理自是当时封建社会的产物,并不决定于一个人有无忠君、孝亲之心;反过来,即使一个人没有忠君,孝亲之心,但由于封建社会的存在,忠孝之理也会有所反映,这是非常明显的。当然,王守仁这样说也不奇怪,因为他把物质世都说成是个人主观意识的产物,作为事物之理自亦是由人的主观观念所规定。     由于王守仁在哲学根本问题上,认为人的主观意识——心是第一性,而物质世界是第二性;并认为物理也不在人心之外。这就决定他的认识论不是向外间来认识事物,相反,而是内求于心。为要说明这个问题,下面先谈他的“良知”说。     王守仁的“良知”说是出于孟子。他说:“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悌),见孺子(小孩)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传习录上》)我们知道,孟子在认识论上是个先验论者,认为人心本来固有各种道德知识,也具有判断一切是非的能力,所以说不虑而知、不学而能是谓之良知良能。王守仁就是发挥孟子的先验论观点,并对格物致知这一认识论命题,作出主观唯心主义的解释。     王守仁讲格物致知和朱熹不同。他批评朱熹讲“即物穷理”是“析心与理而为二”。上面我们讲过,朱熹即物穷理也不是根据事物本身来考察它的道理,他是穷一理之分殊,认为万事万物之理都是太极这一理的分别体现,所以他的即物穷理并不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但由于朱烹是客观唯心论者,太极是客体精神,还是承认“理”在外,因此,王守仁对他把心与理分为二表示反对。     那么,王守仁又怎样看法呢?他说:“若即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 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答顾东桥书》)“格物致知”这个命题,按照唯物论的观点,要通过实践才能获得知识。而王守仁却认为,把自己心中的“良知”注入到事物当中,事物就会有它的道理。在他看来,人心的良知就是天理。事事物物之所以有理,是由人心所固有的“良知”赋予的;所以“理”并不存在于客观事物当中,而存在于人的心中,这就是他所谓“合心与理而为一”列宁曾经提出:“从物到感觉和思想呢,还是从思想和感觉到物?”认为这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哲学上两条基本路线的区别”(《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义》,《列宁选集》第2卷,36页)。而王守仁谈对事物的认识,不是通过感觉、思维和实践活动,把物理反映到心中;相反,认为物理是人心的体现。 可见他的认识论与他的主观唯心主义世界观—认为物质世界是人心的产物—是完全一致的。     王守仁所讲的良知,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衡量是非著恶的唯一标准。他说:“良知之外,别无知矣。”(《答欧阳崇一书》)“凡所谓善恶之机,真安之辨者,舍吾心之良知,亦将何所致其体察乎?”(《答顾东桥书》)这是说,世界除了良知,再无别的知识;分辨善恶真假,除了良知,亦无别的东四可以衡。那么,人除了向内心求良知外,就无须向外界做学问了。所以他说,“心即理也,学者学此心也,求者求此心也。”“故君子之学,椎求得其心外无事,心外无理,故心外无学。”(《紫阳书院集序》)讲来讲去,学是学自己的心,求也是求自己的心。一句话,只凭内心修养,心之外再没有学问。这是道道地地的唯心论的先验论。     上面讲王守仁的认识论,他认为人无需倚靠感觉、思维和实我话动去获得知识,只凭内心自足的良知就够了。但主守仁也讲“行”,还提出“知行合一”的命题,这是否有矛盾呢?我们认为不矛盾。因为他说的知、行和普通人理解的知、行不同。他曾拳过怎样理解“知”和“行”这两者意思的例子,“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只闻那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了后别立个心去恶。”(《传习录上》)这是说,人在见到闻到事物时,立即就有好、恶的反映。如见到美色就欢喜,闻到臭味就厌恶。他认为见到美色就是知,感到欢喜就是行;闯到臭味就是知,感到厌恶就是行。所以说知和行是不可分的。他这里所说的“行”,很明显只是人心头的意念,并没有实践活动。正如他另处所说:“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传习录下》)即人心里的念头想到什么就算是“行”,这和唯物论者所讲的知行关系是根本不同的。     因此,王守仁所谓“知行合一”,就是把知和行统一于内心的活动,所以他说:“外心以求理,此知行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答顾东桥书》)可见他提倡的“知行合一,是在自己的心中去求理,这是内心直觉的合一,并不是把感觉和思维统一于实践的活动中,这与鲜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没有任何共同之点,他的“知行合一”说仍然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认识论。     上面讲过,王守仁对格物致知和心与理的关系等一些问题上,和朱熹是有些分歧,但这只是唯心主义的内部争论,在为封建政权根本利益服务这一点来说是完全一致的。如对存天理去人欲这个问题,他表示全同于朱熹。他说:“本注(指朱熹注大学章句》所谓'尽乎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者”得之。”《传习录上》后来黄宗義在这句的夹注中说:“天理人欲四字,是朱、王印合处。”(《明儒学案·姚江学案》)即朱熹和王守仁对这个问题的意见完全一致。     不过,王守仁虽也主张去人欲存天理,但讲法和朱熹稍有不同,朱熹把天理说成是客体精神,故要人将心中欲念除掉,以保存所#赋的天理。 王守仁则认为天理就是人心的良知,“只为私欲障碍”,要将私欲“一齐去尽”,恢复良知本体,则人心就是天理,不用外求。这种说法比朱熹更为直接。到明代中叶,由于阶级斗争更加尖锁,王守仁把三纲五常这些封建伦理道德——即所谓天理,说成是人心所固有的东西,不是统治者外加于人的,那么人人要遵守三纲五常就更加自然了。     由此可见,王守仁的整个哲学体系是完全反动的,他是站在地主阶级立场,死心塌地为封建统治服务。他提倡的良知说,就是要人人自觉地去遵守三纲五常的封建统治秩序。他认为人如把握了良知,遇父就能孝,遇君就能忠。这说明他所谓良知,并不是所谓超阶级的普遍人类的良心,而是明显地打上地主阶级的思想烙印。他还说:“人若知这良知诀窍,随他多少邪思枉念,这里一觉都自消融,真个是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传习录下》)他想把“良知”作为销毁人民“邪思枉念”的熔炉,并作为引导人民借以改“邪”归“正”的灵丹圣药,其用心是何等险毒!     至于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说的用意,他也说得很清楚:“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却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传习录下》)。这真是不打自招!原来他提倡“知行合一”,用意是防止人民心中有不善的念头发生,即企图从动机上克制人民反抗封建统治的思想。其反动性是非常明显的。     上面我们讲过,王守仁是个镇压农民和少数民族起义的刽子手。但是他除军事上镇压人民外,还要从思想上加以钳制。用他自己的话说,即除要“破山中贼”外,还要“破心中贼”,就是要对起义农民作“攻心战”。如他在江西镇压农民起义后,认为“民虽格面,未知格心”(《年谱》)。 即是说,人民受到军事镇压后,表面好象不同,但内心并未顺服。因此他写了一些所谓“告谕”,一面大骂起义农民是“逆天叛伦,自求诛戮”,一面又要父老约束其子弟,要“德义相劝,过失相规,敦礼让之风,成淳厚之俗。”“各家务要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妇随,长惠幼顺,小心以奉官法,勤谨以办国课”(《十家牌法告愉各府父老弟》)。总之,要劳动人民服服帖帖遵守三纲五常的封建统治秩序,不要造地主阶级的反,这说明王守仁的“格心”之学,无非是配合他在军事政治方面镇压人民时,要在人民心中加上一条精神锁链!    王守仁的“心学”,后来同样受到反动统治者的赏识,并得到了独夫民贼蒋介石的赞扬,自非偶然的了。 ——转自杨荣国的《简明中国哲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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