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类办理条件(代办)
分类分级与申请条件
第六条 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第七条 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 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33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 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11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 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35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 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 1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 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专业技术及技能人员
证书申报认证代办:13672359532(杨工)
1. 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 少于 50 人、30 人和 15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分 别不少于 30 人、15 人和 5 人;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分别不少于 60 人、30 人和 20 人,其中高压电工分别不少于 30 人、15 人和 10 人;
2. 申请四级至五级许可证的,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 少于 10 人和 5 人;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分别不少于 15 人和 5 人,其中高压电工分别不少于 8 人和 3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