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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楼上经常锤打地板,还挖地洞向下排水,他为何要侵扰下家?

2023-10-16 09:32 作者:李秘书专业写作  | 我要投稿

住楼上经常锤打地板,还挖地洞向下排水,他为何要侵扰下家?

 

相信看了#李秘书专业写作#替这名原告写的这份民事诉状就明白了:恶人总会想出恶招。

 

民 事 诉 状

原告,男,现年77岁,原**局离休干部,现住**市**院内某单元楼一楼。

被告:陈男,现年约38岁,无业,现住原告楼上二楼。

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停止对原告的侵扰;

     2、判决被告堵塞从厕所往楼下排水的洞孔;

     3、判决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年,在**市实行单位住房商品化改革时,原告与被告均以合法途径购买了**单位福利房,被告住原告楼上二楼。被告利用其住在原告楼上的便利和彼此间的矛盾,经常对原告实行侵扰与打击报复。原、被告家庭矛盾的起因有两条:一是在*市办**电厂期间,被告的父亲当时是**单位技术员,因与被告一起(即父子二人)偷盗**电厂焦煤后,经常在原告楼上锤碎煤块烧炉子,损害房屋质量并打扰原告一家人的生活与休息,两家为此多次发生过争吵;二是在建**电厂时,被告的父亲因贪污工程队承包人杨某过路费1200元,原告当时是负责收费的,由于揭发了被告父亲的贪污行为,被告一家虽然只退赔了一半600元,但对原告却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今年农历二月,被告在其厕所地面的下水管道旁另向下打凿一个排水洞孔,经常向下排水、渗水,结果造成原告患有高血压与糖尿病的妻子多次摔倒在地,并送医院治疗;不仅如此,被告还经常在楼上锤打地板,干扰原告一家人的生活与安宁。一个月前,因被告多次对原告进行侵害而两家发生争吵时,被告竟对原告夫妻二人进行辱骂与恐吓:“老子不把你个老婆娘和老杂 种整死不姓陈!”;半个月前,被告找来一男一女,加上被告的母亲及妻子一共四人,对我们年过七旬的两个老人大打出手,其中被告的妻子打了原告两巴掌,找来的那个女的还把原告推倒在地。被告及其家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尊敬的人民法官,我们夫妻二人都是已过七旬的老人,且都身体多病,我们希望能度过安宁的晚年。然而由于被告利用两家过去的旧怨与矛盾,凭借其住楼上的优势,对我家进行不断地侵扰与报复,其行为已触犯国家法律。我家曾多次向单位领导反映过,但由于单位住房已卖给个人,如今单位领导已没有办法解决,为此,特向人民法 院起诉。本人考虑到过去两家都是熟人,知根知底,现在又住在楼上楼下,“冤家宜解不宜结”,遂不要求法 院追究被告的法律责任,也不要求被告对原告造成的侵害与精神打击进行赔偿,只要求法 院判令被告停止对原告一家的侵扰,并尽快堵住向下排水的洞孔。

以上请求,望依法判决执行。

此致:**区人民法 院

                                        具状人

                                     **年七月十一日

 

作者简介:李秘书(公众号:李秘书讲写作)常年从事文秘与法律事务,兼中央级刊物《应用写作》特约编辑,精通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各类公文、文稿、文章、文书的写作,内容涵盖各领域、各行业、各文种、各体裁。为人诚实守信,服务周到快捷,文笔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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