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 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申报的条件有哪些
2022-12-23 16:55 作者:HUIYIN-1128chen | 我要投稿
制造《目录》内装备,且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 合险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投保的企业,在装备交付用户、 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 20 万元后集中申请保险补偿。申请 保险补偿的企业应为从事《目录》所列装备产品制造的企业, 除其所制造的装备产品应具备本通知第二条所列条件外,应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
3、具备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
4、具有申请保险补偿装备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5、申请保险补偿的装备应符合《目录》规定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