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常识下午茶】
1.(单选)地球的奥秘自古以来就不断被探索着,科学研究发现地球是一个两极稍扁、赤道略鼓的不规则球体,很多文人的诗词中也反映出地球为球体这一基本特征,以下诗句所反映的现象能说明地球为球体的是( )
A.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B.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C.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D.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答案】A
【三级知识点】人文科技-科技-人文地理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人文地理知识。
第二步,“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出自王之涣的《登鹳雀楼》,意思是想要看到千里之外的风光,那就要再登上更高的一层城楼。因为地球是球体,所以站的越高,望的才越远;站的越高,人的视角就越大,人眼视线同地球这个球体相切的切点就越远,此句说明了地球为球体。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出自李白所作的《将进酒》,意思是那黄河之水犹如从天上倾泻而来,波涛翻滚直奔大海从来不会再往回流,反映的是地势西高东低。不符合题意。B项排除。
C项:“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出自陆游所作的《游山西村》,意思是山峦重叠水流曲折正担心无路可走,忽然柳绿花艳间又出现一个山村。比喻在遇到困难一种办法不行时,可以用另一种办法去解决,通过探索去发现答案的人生哲理。不符合题意。C项排除。
D项:“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出自李白所作的《望庐山瀑布》,意思是高崖上飞腾直落的瀑布好像有几千尺,让人怀疑是银河从天上泻落到人间。反映的是水受重力影响,从高处流向低处。不符合题意。D项排除。
2. (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
A.13
B.14
C.16
D.18
【答案】C
【三级知识点】法律-其他法律-社会法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社会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单选)在推动科技创新过程中,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突出表现在,我们具有强有力的组织系统,能够有效整合各种科研资源,克服分散、低效,重复的弊端,这表明( )
A.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功能对整体功能起决定作用
B.系统优化方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根本方法
C.以有序结构组织起来的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D.创造事物之间的客观联系有利于发挥整体最大效益
【答案】C
【三级知识点】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
第二步,整体与部分是辩证统一的,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不具备的功能,部分离不开整体,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实现最优目标。当各部分以合理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就会大于部分之和。题干中“一直要强调组织系统、整合各种资源,克服分散、低效,重复的弊端”,说明要从整体着眼,要有全局意识,即表明以有序结构组织起来的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整体由部分组成,部分制约整体,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要求我们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A项表述准确,但不符合题意,A项排除。
B项: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根本的观点和方法。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B项排除。
D项:联系具有客观性,是事物本身固有的属性,联系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创造事物之间的客观联系”表述有误。D项排除。
4. (单选)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A.党的一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
B.党的二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部章程
C.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
D.毛泽东在陕西延安创办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所党校
【答案】D
【三级知识点】政治-中共党史-中共党史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1924年10月底、11月初,安源党、团地委在召开联席会议时,决定合办党校,亦为团校,训练党、团骨干力量。时任汉冶萍总工会临时执行委员会委员长的刘少奇对安源党校十分重视,他指示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要对党校的创办予以大力支持。随后,在刘少奇的直接领导下,1924年12月,安源党校开学,首批入党校学员为60人。安源党校是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地方党校,也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所党校。所以,中国共产党第一所党校是刘少奇在江西安源创办。D项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开幕,最后一天的会议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举行。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党纲《中国共产党纲领》,党纲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党的奋斗目标是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废除私有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A项排除。
B项:1922年7月16日—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大会讨论通过了党成立后的第一个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大会宣言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政党,其最高纲领是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最低纲领是打倒军阀、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B项排除。
C项:在1928年底,湘赣边区政府根据井冈山地区一年来土地革命的实践经验,制定了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了土地的没收和分配制度,旨在从根本上革去束缚中国农民数千年的封建土地关系。C项排除。
5. (单选)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空间段、地面段、用户段。空间段由3颗地球同步卫星组成,关于这3颗卫星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它们的运行周期相同
B.它们的轨道半径可以不同
C.它们的质量一定相同
D.它们可能会经过广安上空
【答案】A
【三级知识点】人文科技-科技-科技常识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科技常识。
第二步,同步卫星是指运行周期与行星自转周期相同或轨道平面旋转角速度与行星的公转角速度大致相等的卫星。实现地球同步轨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卫星运行方向与地球自转方向相同;轨道倾角为0°;轨道偏心率为0,即轨道是圆形的;轨道周期等于23小时56分04秒,即等于地球自转周期。即空间段3颗地球同步卫星,它们的运行周期相同,都等于地球自转周期。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根据万有引力提供向心力,列出等式:GMm/r2=m4π2r/T2,其中M为地球质量,m为卫星质量,由于同步卫星的周期必须与地球自转周期相同,所以T为一定值,根据上面等式得出:同步卫星轨道半径r也为一定值。B项错误。
C项:地球同步卫星的运行周期与它们的质量无关,它们的质量可以不同。C项错误。
D项:广安市位于四川省东部,地理座标为北纬30°01′—30°52′,东经105°56′—107°19′。因为同步卫星要和地球自转同步,轨道倾角为0°,所以运行轨道就在赤道所在平面内,不能在广安上空。D项错误。
6. (单选)方明和方力积怨已久,某天方明看村里天气预报说今晚会有台风,于是方明夜里去给自家蔬菜大棚关电盖棚,但是看到方力家大棚没关,就没有管,在风雨俱来之际,方力家蔬菜大棚因为没有关电被烧了,方明构成( )
A.方明不构成犯罪
B.方明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
C.方明构成犯罪过失
D.方明构成故意伤害罪
【答案】A
【三级知识点】法律-刑法-犯罪概述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客观要件的总和。这一概念表明犯罪构成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犯罪构成是犯罪的一系列要件的总和。第二,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决定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事实特征。第三,构成犯罪所必需的诸要件,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本题中方力家大棚没关电盖棚属于个人疏忽,方明没有义务提醒方力,方明的行为不属于犯罪。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故意损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是将财物毁坏。题干中方力家蔬菜大棚损坏是因为方力自己没有注意台风,没有关电盖棚,方明没有故意毁坏,方明不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不符合题意。B项排除。
C项:犯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可以分为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过失两种。本题中方明仅仅是看到方力家大棚没关,知道今晚会有台风,并不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也不能预见到方力没有关电盖棚导致蔬菜大棚损毁,即方明的行为不是犯罪过失。不符合题意。C项排除。
D项: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本题中方明的行为没有伤害到方力的身体健康,即方明的行为不是故意伤害罪。不符合题意。D项排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