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产贷款170万元,结果到期未还,法院上门督促还款

抵押房产借款 结果到期未还
2021年7月9月,福建泉州的被执行人田某以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向某银行借款170万元,结果借款期限届满后,田某未能还款。为此,法院执行人员上门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希望其能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驱车10多分钟,执行人员一行就到达了案涉房产所在的小区。根据物业工作人员的指引,执行人员很快就来到了案涉房产的门口。
执行人员经过现场查看,发现案涉房产并未有人居住。随后,执行人员将限期履行通知书张贴在了房门上。
丰泽区人民法院执行员 曾彩婷
在限期履行通知书上,我们给予了被执行人一个月的时间,来主动自觉履行他的还款义务,如果他在限期内自觉履行的话,我们会依法出具自觉履行证明书。
执行人员表示,后续被执行人田某如果没有限期自觉履行,他们将会进行强制执行,评估拍卖案涉房产用于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