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矗立的生命永远高贵
合上《年月日》的那一刻,大片大片早已被收割干净的麦地伴着夕阳不断在玻璃中闪过。
不消半分钟,窗外便切换成了建筑工地的烟尘气和层层越拔越高的大楼。
从未觉得这景色如此合时宜。
仿佛幻视先爷正同命运对峙,称这刚下落的太阳有几两几钱,手边护住那一颗好不容易抽出苗的蜀黍,脚边是瞎子垂着枯干的眼睛温顺地趴着。
这很像小王子守着他的玫瑰花。
但先爷已经七十二,童话早已毫无重量,并不能带来粮食和赶走野狼,也并不能帮蜀黍早一点结穗。
翻至倒数第二页时,读到了那枚两面都是字的钱币。于是疯了一样去翻到前面以抛钱币决定谁先生死那一段重新读过。
——原来先爷直到最后一刻也从未认命。
只有不认命了,才会选择为了一株微不足道的希望留下。
只有不认命的人,才能担起寓言的重量。
留下或者寻找出路,没有人能预言何为正确,也没人能断言无谓的坚持是否有意义。
我只知道矗立在此的生命高贵非常,它以一种奇特的韧性去承受着作者笔下的境遇,承接着一种大灾难下的发展。
先爷是,瞎子是,老鼠是,野狼是,蜀黍也是。
它们通过生存链接起来,既为孤岛,也为彼岸。
活着,或者说,生命的延续,是一种信仰。
人在这种信仰中扎根成神,超越着肉体的束缚。
人性即希望本身,即抗争本身,即不肯屈从的灵魂本身。
锤炼出来的神比生来的神更令人敬畏,脑海里又响起了那句,
不问可不可能,但问应不应该。
主动奔赴宿命的西西弗斯在暗夜尽头愈发璀璨,点亮着末世星空。
一条难以战胜的大鱼横亘在海岸,或许在问,如果注定要牺牲,是否还要同它搏斗。
先爷的回答笃定。
他恨这长长久久永不消停的酷暑,他挥鞭痛斥,却从未屈服。
即便苟延残喘,也要矗立着活下去,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蜀黍,直到它抽出穗,结出苞谷粒。
哪怕最后看不到。哪怕只有七颗。
七颗希望的种子,比日光更重。
那是矗立于世的生命的质量,它昭示着,曾有人战斗过,没有同命运讲和。
也从不会同命运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