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性
知性:普遍者的概念是绝对更替。
感性事物和知觉事物的自身扬弃、彼此中介,是现象。
现象的片面,根据其概念,在自身之内直接地就是自身的反面。
现象作为总体,是普遍差别,而这个差别直接地又不是差别。
于是,知性把握到绝对的普遍者,即无差别的内核。
而内核作为自在存在,直接地就是现象。
这样,无限性成为意识的对象。
无限是无限和有限的统一,是有限者不断的自身超越。
差别作为有限者,与自身差别,也就是说差别与无差别相差别。
无限性是纯粹的扬弃:
扬就是弃,既是保存,也是消逝,保存就是消逝。
差别作为差别与无差别的差别,又与自身差别。
差别成为差别与无差别的无差别。
差别不断扬弃自身,以至无限。
无限性是差别的纯粹概念,是概念的纯粹差别。
对象是无限者。
意识作为自为存在,也是无限者。
我把我自己区分开,而我立即发现区分开的东西并没有区分开。
意识和对象共享着同一种结构,而这个结构又是无限性,那么知性和内核的差别必将并早已被无限性所统摄,成为被扬弃的两端。
于是,知性也/就是内核,意识也/就是对象,现象作为纯粹差别也被扬弃为知性和内核共有的中介活动。
在这点上,只有一个世界,彼岸就是此岸,知性对内核的直观就是内核对知性的直观,因为这是无限性在直观自身。
至此,知性成为自身确定性,意识成为自我意识。
至于,所谓意识是对象的自我意识,还是所谓对象是意识的自我区分,是无所谓的。因为二者都是真相,都是无限性的环节。
因此,去区分二者的先后,是不可能也不必要的。
重点在于,意识作为自我意识,作为无限性,是真理本身。
而对象只有作为自我意识,成为无限性,才是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