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钝评奖|锐等奖钝评作品
评价《死亡之森》
1. 由于主角动机不明造成的代入感差。
文中以“我”为主角,按理说应该在开篇重点介绍“我”的情况,却以一个朋友开场,把自己作为讲述者来介绍潘孑然。潘孑然的形象外表,工作状态字字详熟,包括讨不讨女性喜欢,后面更是直接给潘孑然写了人物自转,花费一整节的内容来突出潘孑然的优秀,然后突然转折说他在家自杀,就这样,一个毫无意义的人就这样华丽丽地退场了,而且在后面没有再提起这个人,直接开始了“我”的故事。试想,如果第一节完全删掉,是不是也不影响全文的结构?
第一节的“我”只得到了潘孑然的一辆车然后搬到地下生活。可是这是为了什么呢?主角到底要做什么呢?因为同事去世就对这座城市失望了吗?这很难让人想通。潘孑然和“我”有什么友情吗?两人只不过是同事,在作者的介绍中,有可能两人的关系也没有那么好,是非常中规中矩的同事,除了有一丝丝的羡慕之外平时连交流都很少,毕竟不是一个等级的。所以,拿潘孑然的死亡来刺激“我”做出反应,这一点太弱,主角几乎是在被作者推着走,为了去地下开酒吧而开酒吧。而且,在作者的叙述中,读者并不清楚“我”到底喜不喜欢酒吧,为什么要开酒吧而不是开服装店?为什么非得去地下开?继承的那辆车有什么用处吗?就是为了让“我”在屡次骑行中得到一个动机:辞职,不能过按部就班的生活!那么,作者如果想要这个动机表现得更明显,应该把潘孑然直接换成“我”,让“我”离开这座城去地下城开酒吧来代替潘孑然的死亡,这样的话,读者就不会云里雾里,仅凭“我”的内心独白就判断“我”到底是个什么人,要去做什么事。甚至后面看完全文,作者都没有写过“我”长什么样子,爱好是什么,有什么样的工作经历?一切都很被动。就连开酒吧都让人觉得是作者故意写了一个酒吧,而不是主角真的喜欢酒吧,而且主角没有任何开酒吧的经验,怎么可能那么顺利就在地下城立足,而且附近就是搏击场,这样的黄金地段真的可以想买就买?主角那么有钱?他到底几岁了?
后面作者花费大量笔墨描写拳击比赛,就为了引出一个女孩的失踪。真的是重点的东西不描写,配角倒是极致刻画。而且刻画了之后就扔掉,后面连用都不用,和潘孑然一样,华丽出场然后立刻被作者清除。非常优秀的拳手阮世晖也死了,虽然死法和潘孑然不一样,但退场的方式都一样,就是死了。作者对死亡有某种执念,任何解决不了的配角,只要死亡就可以离场。
然后阮世晖带给“我”一条线索,就是女儿失踪,希望“我”可以帮他寻找。试想如果阮世晖不是一个拳手,而是一个酒吧常客,难道出钱让“我”去帮他寻女儿我就不会帮忙吗?何必要多此一举要让他去死。而且他死了之后对后面的戏份一点帮助都没有。
后面在真正寻找女儿的时候,“我”又遇到了失踪多年的拳手托尼兄弟。如果把阮世晖打拳的戏份删掉,换成托尼兄弟,托尼弟弟在一次突然停电中把哥哥打死,然后逃亡,是不是更有看头呢?而且也很好地对再次遇到托尼弟弟的情景进行铺垫,而不是用一两句话就把托尼弟弟打拳的故事甩给读者。
寻找“女儿”的过程也十分被动,“我”仿佛是被图逊牵着鼻子走,完全不知道在干什么,以及到底想不想去寻找他女儿,就是一个运气非常好的看客,找女儿这件事与“我”无关,我找不找都行,对我的生活没有影响,而我之所以选择去找,仅仅是出于善良,或者无聊。毕竟图逊也只是店里的一个老客,和我顶多就是一个普通朋友而已。
在现实中,花费那么重要的积分而不求回报,甚至不远千里去寻找一个可能死去的女孩,这简直是扯淡,除非,那不是我朋友的朋友的女儿,而是我亲生的。
建议作者不要塑造如此被动的一个人,一个蠢货一个善良的傻子,一个连人生理想,工作理想,做事情都没有任何理由的假人是不配做主角的。
建议作者删掉一些死亡的配角,用活着的人来代替,这样不容易让读者心梗,一个比主角优秀那么多又那么有个性的一个人就突然死了?为什么主角不去死?就因为他平凡?
2. 由于过于强调背景而忽略了人物。
文中对人的生活环境设计是两级分化的。地面上的世界是乌托邦,地面下的是贫民窟。地面上的人是享受各种福利的上等人,地面下的是被上等人歧视的低等公民。作者花费大量笔墨来描写乌托邦和贫民窟,又用一些出场时间极短的人来突出这种两级分化。
比如在看比赛时,有一对来自“上面”的情侣,女的第一次来看显得兴奋不已。虽然作者特意用“上面”这个词汇来凸出这对情侣的高高在上,可是单用一个词汇并不能代表现实情况。现实情况是,这对情侣毫不避讳地坐在下等人图逊旁边,没有冷眼相待,也没有语言讥讽,除了他们上等人的身份,似乎对下等人极为尊重,并没有身为上等人的高傲。所以,用主角的视角来对上等人进行口头描述,并不能真的凸显乌托邦与贫民窟的矛盾,也没有真的写出这两种人凑到一块时所产生的等级隔阂。虽然作者用了公民积分来表现这两种人的差距,但是公民积分仅仅只是一个设定,一个作用并不十分大的东西。因为下等人虽然没有公民积分,但是依然在地下城的酒吧里畅饮,人格上也没有受到任何人的欺辱,经济上也没有断粮。在地下城,公民积分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如果不是作者强行要让主角去查女孩失踪的事,读者根本不会想到原来公民积分还有查案这种比较高级的用法。总之,如果地下城的人们都可以吃好喝好,那么有没有公民积分很重要吗?
综上,作者可能本意是想刻画一个两极分化的世界,但是采取的方式无关痛痒。这就是因为极力刻画背景,忽略人物与环境的融合,从而造成的人物无法支撑起背景的虚假感。人物像是被强行塞进这个世界之中,有种人物与时代不符的深深割裂感。
建议作者细细考虑每个人的处境,让这些人更加熟练地展露自己的身份,而不是为了推进剧情,让这些人做一些流于表面的事情。
评价《蜀道难》
1. 因对古言运用不精造成大量语病,导致阅读理解困难。
为了贴合时代背景,作者在第一小节全部采用古言写作。第一段天宝二年,长安,西市。点出时间地点。但是天宝二年很难让一般读者明确知道到底是几几年。长安西市,这个地点也太过宽泛,让人读过之后依然不明了事件到底发生在哪里。
第二段作者又对第一段的地点进行再次解释,说是在对面的延寿坊。可是延寿坊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呢?是酒楼吗?这一点很难确定,如果是某位达官贵人的私家小院用这个名字似乎也过得去。而且第二段整体上缺少主语,“今晚有酒宴,在对面的延寿坊。”这个对面到底是以谁所处之地为参照物?主角“我”此刻身在何处呢?难道是在我家对面的延寿坊?还是说我此刻在对面的酒楼呢?
语病造成歧义,让读者费解。
第三段作者又对西市进行解释。又用“大唐”这个简单的朝代词语对“天宝二年”进行解释。
第四段又对延寿坊进行解释。读到这里才让人明白,原来延寿坊不光卖酒,而且卖首饰,而且卖毛笔等各种货物,相当于现代一个四层大商场。
总之,作者前四段为了点出时间、地点、人物费劲心机,但是不算太成功。如果重新编排一下顺序,在开头就用唐代点出时间,再详细介绍人物和人物在延寿坊即将做什么事,可能不需要让读者像猜谜一样猜测时间地点人物的关系。
而且作者在一开始就拼尽全力隐藏“我”的身份。让读者在读了接近一半时才知道“我”是杜甫。在介绍李白这个主角的时候也是先写胖子,然后再点明胖子是李白。
这和前面四段的写法几乎一样,都是先给出一个谜,然后再层层剖来。
可是这样做难道不会劝退读者吗?如果在一开始就点明杜甫和李白的身份,说不定会更加吸引读者。然后在一点点地介绍杜甫和李白的外貌和性格,比直接说从杜甫的视角说李白是胖子要有礼貌得多。而且这一节用的是古文,文笔上雅致简洁,如果人物更加举止得体,谈吐优雅,会更符合文人的身份。
当然,作者在古文中夹杂了大量白话文,甚至有一些是自创的古文。读起来有一种怪异感。
例如:“再看长桌上的珍馐佳酿,不见了市井间艳俗的白绿浊酒,反复蒸滤过的黄醅酒在盏内映出清澈的金色波光。”
这句的主语是“珍馐佳酿”,可是在第三句就把“黄醅酒”当做了主语。白绿浊酒,这个词是作者自创,让人读来不明就里,反倒开始怀疑古装剧里的浊酒到底是白色还是绿色了。
“怪不得刘兄今晚招我和胖子都来,众人皆知贺监好诗词,原来是刘兄有意投其所好,看来今晚必定要斗诗了。”
这句的主语第一句是刘兄,第二句是众人或者贺监,第三句是刘兄,但是投其所好是投谁的呢?这句牵扯了好几个人物,不仔细思考一番很难理清。
“招我和胖子都来”这句略显粗俗,夹杂在古言里,显得别扭,降低了文章审美。
等等例句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作者似乎有某种写作习惯,写人的时候不直接介绍,喜欢用另一样东西来先声夺人,等点明人物身份时再给读者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写景绘物时也是如此,先大致给出物体的宽泛印象,再取物体的其中一点重点描绘。但是往往是越想突出什么越突出不了什么,因为随意切换主语,让人抓不到重点。
建议作者描绘事物时直来直往就好,突出重点,让人一目了然。
2. 对核心创意解释不清,让全文看起来很玄学。
全文核心创意有两处,一处是前面用几个小节写的每个时代的人的梦境,另一处是后半部分对弦论公式的推导。首先,公式是作者设想的,这一点就超越了科学的范畴,再次将梦境与公式结合,然后说梦境里所预示的暗光子引擎会爆炸会成真,并且让主角根据这一梦境来做出主要决定,更加显得不科学。
本篇是以物理学为基准的硬科幻,作者脑洞很大,将未来对于弦论的研究做了大胆设想,读来有种窥见宇宙奥秘的震感感。如果说弦论是这篇小说重点表达的地方,那么前面梦境的铺垫和众多人物的介绍显得有点多余。尤其是第一节的李白和杜甫,他们的梦境几乎对后来的弦论理论支撑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只把一个小配角刘震当做第二个梦境的线索。而李白与杜甫这两个本该是主角的人却在做完奇怪的梦之后再也没有出场,后文也没有再提及,后面几节的梦境主人公也是如此,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来写,让人误以为这些人都是主角。可是主角在后半部分才出现,让前面的梦境设计有些喧宾夺主。
评价《狐狐狐》
1. 多处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很多句子读不通。
例如第二段开头:我带着绘图板,夹着山地等高线地图,背着土黄色的小挎包,包里是足三天的干粮;水则到处都是。
这句话的“;”用得不对。可以直接用句号。“足三天的干粮”应该改成“足够用三天的干粮。”
第三四五六段所用的省略号也十分魔性,不符规范。
另外还有全文中人物说话说用标点符号都十分随意,有的用了双引号,有的没有用。还有很多处破折号,基本上没有必要使用。
2. 科技感很弱,如果狐狸不是外星来的,这基本上是狐妖文。
就算作者特意解释狐狸是外星人,还把那口大钟描写成时光机的钥匙,也无法掩盖本文玄学的缺陷。说严重点,这篇更像是新手练笔之作,基本上不能算是一篇成功的科幻小说。
3. 作者的文笔稚嫩,对于词汇和语法的把握不够成熟,文中多次使用日常口语,而且口语低俗缺少美感,加上各种语病,让人读来有时忍不住笑出声,又有时觉得作者的稚嫩文笔很可爱。两种感受夹杂在一起,真是哭笑不得。
4. 文中人物过多,各种人物关系错综复杂。作者把时代背景放在抗战时期,但是比起历史学家来说,作者对史实的了解显然不够。塑造人物形象的功力也十分弱,让人无法带入当时的生活场景。比如其中的一个卖国贼王元甲,作者只是简单描写了一下他把东三省送给了日本鬼,却并未详细介绍他为什么要卖国?以及卖国能够给他带来什么好处?作者甚至没有让这个人开口说一句为自己辩护的话,就躺地死了。这让读者完全感受不了这个人物的存在,也没有办法设身处地理解他做这件事的动机。本来他应该是让读者非常憎恨的一个人物,可是作者简单的描写,让读者还没反应过来是什么回事,人物就挂了。建议作者在文笔不成熟的情况下,减少一些配角,重点塑造一两个主要人物。
5. 文中最后主角的分歧反抗算是高潮点,却以一场赌局结束,这在战争年代显得十分不切实际,甚至有些可笑。
当然,作者设计这个剧情的主要问题还是因为对历史了解不够,对人性了解不够,才会采用一种儿童式谈判的风格来处理两军对决这种重大矛盾,总而言之,建议作者多在人物身上下功夫,让人物更加符合情节设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