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13.4 阶级的消灭和国家的消亡(2)
资产阶级在经济上作为一个阶级被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并没有停止。因为,资产阶级的世界观,资产阶级的政治影响,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习惯势力,还会存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并同社会主义制度相抵触。在这样的情形下,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政治斗争和思想斗争仍然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政治斗争和思想斗争还会影响到经济生活方面。因此在整个无产阶级专政时期,阶级斗争将继续存在,斗争将像波浪的起伏一样,高一阵,低一阵,有时候尖锐,有时候比较缓和。只有到资产阶级的政治的和思想的影响最后消灭的时候,阶级斗争才会完全熄灭。
为了彻底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不仅要消灭阶级对抗,而且还要消灭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无产阶级国家为了消灭这些差别,一方面,必须大大发展生产力,为消灭这些差别创造物质条件;另一方面,必须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这些工作做好了,上述的三个差别都消灭了,这时,只有这时,才能进入彻底消灭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
在阶级和阶级斗争消灭以后,国家也就随之失去作用,国家的消亡和阶级的消灭一样,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列宁说:“无产阶级国家代替资产阶级国家,必须通过暴力革命。无产阶级国家的消灭,即任何国家的消灭,只能通过‘自行消亡’。”[1]在国家消亡的时候,政党也因为没有存在的必要而消亡。教员说:“阶级消灭了,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的一切东西,政党和国家机器,将因其丧失作用,没有需要,逐步地衰亡下去,完结自己的历史使命,而走到更高级的人类社会。”[2]
在没有达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和帝国主义还存在的时候,国家的消亡是不可能的。南斯拉夫现代修正主义者却要求社会主义国家在现在的条件下归于消亡。铁托集团声称,不使社会主义国家和党这样的“政治垄断因素”逐渐消亡,就会导致“官僚主义的国家极权主义倾向”,就会“妨碍社会主义因素和经济因素的发展。”
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批判了国家消亡问题上的反动谬论,阐明了国家消亡的条件。国内反动派的彻底消灭和阶级的消灭,是国家对内职能消亡的必要前提;消灭了帝国主义,铲除了爆发战争的根源,才能消灭战争,实现永久的和平,这时国家的对外职能才会消亡。在国内外反动派没有消灭和阶级没有消灭以前,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不但不应该消灭,而且在一定的时期之内还应该加强,否则就不能对付这些反动派的疯狂挣扎,就不能粉碎有时还会特别增强起来的帝国主义和反动派的捣乱、破坏活动,不能制止或粉碎帝国主义的战争挑衅。所以,国家的国内镇压职能和反对国外反动派的职能,只能经过长期的过程才能完全归于消亡。任何脱离上述条件而空谈国家消亡的人,都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而恰恰是反对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事业的人。为了在将来完全消灭阶级和使国家归于消亡,目前还必须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这正是革命的辩证法。
注:
[1] 列宁:《国家与革命》,载《列宁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388页。
[2]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载《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473页。